所以大可不必为此争得天混地暗。
如果非得和客观标准拉上关系,那就必须和以发生过的事实搭上界,先定义标准再讨论。
比如,一个人的预言和实际发生的事实相违背,定义为蠢。也可定义为不蠢。
为什么呢? 一个人老预言错,但知道使劲读书,读了好几书房的书,但后来预言还是错的。这个人可定义为不蠢,因为他去读书了是正道,否则更不知蠢到哪里去了。但这个同样的人也可定义为蠢。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他实际上就是读再多书都没法进步的人,那么不是白费劲嘛,还浪费纸张木材不环保。等等,不再举例。
所以如果非要争的话,把定义做好,然后套公式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