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的理想国
现代足球,也就是现在大家都很熟悉的11人制大场足球,毫无疑问是英国在近代发明的。但足球的起源,则被国际足联归功于古代中国,并一直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在当时的临淄,曾有时人嬉戏游玩和踢球的壁画留下,那时候是的“踢球”,还叫蹋鞠。
乍一看,这个事实链非常完整,在中国发现了最古老的踢球的痕迹,于是是中国人发明了足球,好像无从辩驳,但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很多问题。
首先,要如何才算发明足球?如果是指有复杂规则,并根据规则在较大范围内传播开的足球,那古代基本没有,蹋鞠与其说是足球,不如说是踢毽子,甚至到了宋代,也更接近踢毽子而非现代足球。且其基本不具备现代体育竞赛的竞技性。与其说是体育竞技,不如说是类似于踢毽子,斗蛐蛐这样的流行于市井街头的娱乐罢了。
如果只要有踢球的最早记录,就算发明足球,那这样的发明毫无意义。打个比方,发明足球的说法,就好比有人考证是某某人最先发明吃饭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怎么会需要“发明”呢?原始人,难道就不会用脚去踢一个大小适合的圆形物体吗?难道春秋战国人同时期的其他国家的人,也都不知道看到圆形的东西踢几脚吗?在血腥暴力的古代世界,战场上士兵把对方阵亡者的人头当球踢的情况也许都不会少。古希腊也有一种名为哈巴斯托姆的类足球运动,其竞技性(相比zg古代)则要强得多,但从其暴力程度和竞技模式来看,更像是现代橄榄球的起源。有专家认为,在凯撒时代,足球比赛便成为了士兵之间的消遣活动,足球最初用动物皮毛和少女毛发制成。罗马军队在作战之余,甚至还会将不列颠人的头颅作为足球进行比赛。
纵使我们暂且略过第一条,认定即中国古人是世界上第一个踢球的人,也很难就将其界定为“发明足球”。古代世界生产力落后,交通非常不便,各地往来交流也比较贫乏。更别说远在远东的中国,要和其他世界交流,可能要有1-2世纪的时间差。因此,古代世界经常发生时间上有先后顺序,但却无事实上的传播链,也就是所谓的各自发明。即a发明了某个东西,b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发明了类似的东西。如果不能确定其中有证据确凿的传播链,一般会将发明的荣誉同时归于两人。这有点像牛顿和莱布尼茨对微积分的发明权的争夺,现代也一般将微积分的发明同时归功于这两个伟大的科学家。
而只从时间上来看,就有不少比春秋战国更古老的考古记录:
公元前1500年,第一个橡胶球在中美洲被制作出来。
公元前1200年,第一个大型奥尔梅克人球场出现在中美洲。
重新回到国际足联的认定上,2005年5月20日,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为山东淄博颁发了足球起源地证书,正式确定中国蹴鞠为现代足球的前身,足球源起与中国。这就是我们刚刚说到的,蹴鞠可以作为某种踢球形式的发明,但绝对不可能是现代足球的前身,现代足球所需要的要素如场地、人员配备、裁判、禁区、越位以及一系列复杂而明确的规则,都是英国人发明的。而其直接前身,则是英格兰中世纪的村庄之间的足球比赛,并在19世纪得到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表述”,最终形成了风靡世界的现代足球。而像唐宋蹴鞠那种场地、规则以及随之而来的整体观赏性,完全无法和任何现代运动竞争,碰到现代足球更是只会流失99%的观众。
那么,国际足联为什么要把中国定位现代足球的起源地呢?很简单,为了中国这个大市场。05年,刚刚离中国男足首次杀入世界杯的02年过去了3年,中国球迷的巨大市场让贪婪成性的布拉特和一众国际足联贪官看在眼里,垂涎三尺,当然要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开拓中国市场。在潜在的巨量金钱面前,诸如足球发源地这样不要一分钱的虚名,当然是双手奉上,如果要,布拉特这样的高帽子还有几百顶,量足,欢迎批发。直白点说,布拉特的行为和现在抖音上横行的靠赞美zg就能有几百万粉丝,年入几十万的老外没什么区别。
正因为布拉特坚称足球起源于中国山东临淄,当地花费了1700万英镑(约1.64亿人民币)建立足球博物馆,其中到处都是布拉特的胸像。这位以贪腐成性最终锒铛入狱的国际政客,没想到以这种方式在异国“名垂青史”。
既然足球的“发明”可以是这样的,其他的古代“发明”大抵也脱不了这个套路。比如张衡的浑天仪和地动仪,传得神乎其神的地动仪不仅没有任何实物留下,也根本无法在现代复制。并非现代技术不行,而是以这玩意的原理构造,就算复原了也根本不可能有那个吹出花来的效果。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四大发明的指南针和印刷术上,只凭完全没有科学精神的古人在书上严重夸张的只言片语,就敢号称“发明”了什么。有个四字古文短语非常适合评论这种情况,这四个字就是:徒增笑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