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   对金凤燮教授的“科学技术成就、贡献与道德作风”的质疑   霍岩 等   金凤燮为大连轻工业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教授。现已作为中国工 程院院士候选人参评。   当仔细阅读金凤燮教授(以下简称金)的有关文献和报道时,不难发现,金 在学术道德等方面劣迹斑斑,而且令人感到震惊。   金或不提或贬低甚至歪曲和否定国内外其它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制造国内外 “空白”。在此前提下,提出甚至编造了莫须有的“新发现”、“新领域”、 “新概念”和“新理论”,通过炒作甚至造假等不正当手段,从广度和高度两个 层面夸大、渲染自己的科学技术成就与贡献。我们认为金的这些行为,在我们学 术界堪称“典型”。为了净化学术环境,防止在科学道德作风方面有严重问题的 人,以不正当手段混入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队伍而成为“害群之马”,我们 特此对金的科学技术成就、贡献与道德作风提出问题与质疑。   在酶学界,金的谎言本来是一望而知的事,但是,由于事情的复杂性,我们 不得不花一些功夫,通过文献调查和研究,主要从学术角度戳穿他的谎言,同时 提出若干质疑。   一、金制造国内外“空白”和“原始创新”   1.1金掩盖国内外相关科学发展历史与现状,夸大自己的研究结果   现将金的谎言摘要如下:   “国际研究界不清楚皂甙糖苷酶与纤维素酶的区别”、“研究者们用的酶都 是纤维素酶,科研思路错误,一直没有进展”、 “国际酶学编号上只有一个亚 酶的β-糖苷酶(EC3.2.1.21)至少存在两种亚酶,其一种为新发现的皂甙糖苷 酶,能水解皂甙糖苷、却不能水解糖类糖苷键;另一种为传统的纤维素-葡萄糖 苷酶,能水解糖类糖苷碱(键)、但很难水解皂甙糖苷键”、“由此提出纤维素 酶和糖苷酶的新亚类-皂甙糖苷酶,填补了国际酶学上的不足”并“为国际酶学 提供了用酶法选择性的改变中草药皂甙糖基、制备活性更高的次生皂甙,必须用 特殊的皂甙糖苷酶,不能用传统的纤维素酶或者半纤维素酶”,将科研带出了 “死胡同”、因此“开辟了”“新的研究开发领域”、“发现了纤维素糖苷酶的 新亚类——皂甙糖苷酶”、得益于“原始创新” 【参阅附件一 】。   为清楚起见,我们将来自《附件一》的一些话语分为如下几条:(1)发现 了纤维素糖苷酶新亚类皂甙糖苷酶;(2)证明了皂甙酶是新亚类;(3)创立了 皂甙糖苷酶的理论;(4)填补了国际酶学的不足;(5)开辟了新亚类酶-皂甙 或者甙糖苷酶新的研究开发领域;(6)原始创新。(附件一)。   上述话语金无非在告诉我们以下几点:   (1)国际研究界不清楚皂甙糖苷酶与纤维素酶的区别,皂甙酶是金首先发 现的;   (2)国际酶学也没有皂甙酶的概念,金提出了皂甙酶新概念,从而“填补 了国际酶学上的不足”   (3)不仅指皂甙(糖苷)酶,而且也指甙(糖苷)酶(“皂甙或者甙糖苷 酶”)   实际上,酶学界人士,一望便知,金在公然说谎。但是,为了戳穿金的谎言, 我们还是花些功夫通过科学事实来说明问题。   1.2. 早已发现甙酶、皂甙酶,其概念早已公知   早在金提出存在两种糖苷酶之前,国际上别人早已能分清水解以“多糖链为 基础的糖之间糖苷键酶”和“含有非糖基苷元的皂甙糖苷酶” 的“区别点”了。 在金提出皂甙酶概念之前,关于“皂甙酶”已经有大量的文献报道,而且有的皂 甙酶已经研究得相当深入。   远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就发现并开始研究了水解番茄皂甙(a-tomatine)糖 基的β-葡萄糖苷酶。相继研究了各种特异性的番茄皂甙酶(Tomatinase)和燕 麦皂甙酶(Avenacinase)直至已经完成了对其基因的克隆、测序和表达。另外, 大豆皂甙酶、甘草皂甙酶、人参皂甙酶等研究均有相当多的文献报道。而且,还 研究发现了相当多的“含有非糖基苷元的”其它“甙酶”,并不局限于皂甙酶, 比如Jensen K.B.于1954就发现了紫花甙酶(digipurpidase),有关发现举例如 表1及其参考文献(见附件二)。   我们从文献中不难看出,文献作者关于皂甙酶的具体称谓可以整理如下:   (1)皂甙酶(Saponinase);   (2)皂甙水解酶(saponin hydrolase),皂甙糖苷水解酶(Saponin glycosyl hydrolase),皂甙-降解酶(saponin-degrading enzymes), 皂甙 分解酶(saponin-decomposing enzyme) ,皂甙消化酶(Seponin-digesting enzymes) ;皂甙脱毒酶(saponin detoxing enzyme,Saponin-detoxifying enzymes);   (3)大豆皂甙水解酶(soybean saponin hydrolase),燕麦皂甙-降解α -l- 鼠李糖苷酶( avenacoside-degrading α-l-rhamnosidase),大豆β- 葡萄糖苷酶(soybean beta-glucosidase ),甘草次酸水解酶 (glycyrrhizinic acid hydrolase),人参皂甙Rb1-代谢β-葡萄糖苷 酶 (ginsenoside Rb1-metabolizing beta-glucosidase ), 2-番茄皂甙酶 (2-tomatinase),番茄皂甙酶(tomatinase),燕麦皂甙酶( avenacinase) 等。   金的“国际研究界不清楚皂甙糖苷酶与纤维素酶的区别”的说法纯属谎言。 既然如此,金的“皂甙酶”的称谓根本就不是个“新概念”,当然,更不是金首 先提出的“新概念”。皂甙酶作为一类对含有非糖苷元的糖类的特异性酶也决不 是金首先发现和提出的。   1.3国际生物化学联合会IUB-MB 酶编号EC3.2.1.X已经记录了甙糖苷酶(包 括皂甙糖苷酶)   金的“国际酶学编号上只有一个亚酶的β-糖苷酶(EC3.2.1.21)至少存在 两种亚酶”的说法远远不够,需要我们补充的是,不仅β-糖苷酶 (EC3.2.1.21),而且将β-糖苷酶(EC3.2.1.21)包括其中的糖苷酶 (EC3.2.1.X)本来就至少包括两大类。也就是说国际上所有的酶学文献作者早 就知道“多糖链为基础的糖之间糖苷键酶”和“含有非糖基苷元的皂甙糖苷酶” 的“区别点”了。   糖苷水解酶 (EC 3.2.1.-)】本来就是水解两个或多个糖之间或糖和非糖部 分之间的糖苷键的酶。在国际酶分类方面,已经指出国际生物化学联合会IUB- MB 酶编号EC3.2.1.X ,这是一类糖基水解酶(Glycoside Hydrolase),包括能 水解:(1)两个或多个糖之间的糖苷键(即糖类-糖苷键);(2)糖和非糖部分 之间的糖苷键(即非糖-如甙元-糖苷键)的两个大类。 糖苷酶【O-Glycosyl hydrolases (EC 3.2.1.-)】本来就是水解两个或多个糖之间或糖和非糖部分之 间的糖苷键的分布广泛的一类酶,详见:【见附件三 http://afmb.cnrs-mrs.fr/CAZY/ 中关于(EC 3.2.1.-)的描述】   在糖基水解酶(EC 3.2.1.-)已经收录了不少“含有非糖基苷元的皂甙糖苷 酶”,而且,金只谈到“皂甙糖苷酶”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补充的是,(EC 3.2.1.-)表中,已经明确地记录了一些包括皂甙(糖苷)酶在内的甙(糖苷)酶。 其中包括腈甙糖苷酶、黄酮甙糖苷酶 、S-甙糖苷酶和皂甙糖苷酶等。相关举例 见表3-1(见附件三之2)。   1.4人们早就知道β-葡萄糖苷酶EC 3.2.1.21中包括“皂甙酶”   β-葡萄糖苷酶是包括不同种类酶的一群酶( a heterogeneous group of enzymes), 存在于真核与原核生物中,催化纤维二糖和化学相关的糖苷元 (aglycone)的葡萄糖苷的水解,可以是芳香化合物,例如:熊果苷(arbutin )、对苯二酚葡萄糖苷和水杨苷(salicin)。某些 -葡萄糖苷酶更偏好于水解 芳基β-葡萄糖苷(aryl -glucosides), 象熊果苷arbutin 和水杨苷 salicin。 这类酶也能修饰不同的 - 糖苷,例如抗生素或皂甙。许多 -葡萄 糖苷酶已经在能分解和不能分解纤维素微生物中发现。   在酶学领域,已经知道:糖苷水解酶GHs不仅能水解简单的同构二糖 (simple homodisaccharides) 、同构寡聚糖-oligomers 和同构多聚糖– polymers,还有一些酶能从杂构糖分子(heterogeneous molecules)如 木聚糖 xyloglucans ,芳基糖 arylglycosides ,糖基化抗生素 ( glucosylated antibiotic ), 或 皂甙saponins上水解移除糖基。同时在分类方面已经取得了 显著进展。皂甙酶作为一种概念已经公知。   番茄皂甙酶【Tomatinase (Beta-1,2-D-glucosidase)就是 -葡萄糖苷酶(EC 3.2.1.21)的一个成员,在这个问题上,金也没有说充分,实际上,不仅 -葡萄 糖苷酶(EC 3.2.1.21)有“亚类酶”,其它糖苷酶中也有,例如人参皂甙 Rc-α -L-呋喃阿拉伯糖苷酶是EC3.2.1.55中的一个皂甙酶;人参皂甙Ra1-β-木糖苷 酶属于EC 3.2.1.37中的一种皂甙酶。而且毫不奇怪。   勿需多言,金的“发现了纤维素外切酶、如β-糖苷酶(β- glucosidase,EC3.2.1.21号)有亚类酶”的所谓“发现”实在是硬着头皮造谣。 【见附件三之3】   1.5 结构分类及其家族中的皂甙酶   1.5.1糖苷酶的结构分类   由于多糖与寡糖结构与功能的多样性的挑战,多种特异性酶应运而生,这些 酶的多样性自然就提出了对它们进行分类的问题。1991年,有人提出一种新的分 类系统,根据氨基酸序列的同源性将糖苷酶和转糖苷酶(transglycosidases) 按家族分类。该分类系统与酶的结构和分子机理相关,立即受到科学界的承认并 且被广泛接受,现在已经是结构分类的一种标准方法,作为IUB-MB分类的补充。   就β-糖苷酶而言,根据它们的氨基酸序列同源性,可将这类酶分别归类于 糖苷酶的第一家族GHF1和第三家族GHF3 .例如 GHF3的 β-糖苷酶存在两个结构 域(domains): 其一是 N-末端催化的A结构域(catalytic A domain)和 C- 末端的非催化的B结构域。已经通过遗传学方法对一些微生物的GHF3 β- 糖苷酶 进行了功能性分析。同时,已经有通过酶的分子生物学、晶体结构分析等手段, 研究了芳基-糖苷酶对苷元(aglycone)的识别和底物特异性及其催化机理、底 物特异性的结构基础等。【见附件三之3】   根据氨基酸序列同源性,EC3.2.1.x中的一些甙酶已经归属于糖苷酶的第一 家族中,例如:   EC 3.2.1.31-β-葡萄糖醛酸苷酶β-glucuronidase   EC3.2.1.149β-樱草苷酶Beta-primeverosidase.   EC 3.2.1.62 根皮苷酶Phlorizin hydrolase   EC 3.2.1.105 Strictosidine beta-glucosidase.   EC 3.2.1.118野樱甙β-葡糖苷酶prunasin β-glucosidase   EC 3.2.1.125 raucaffricineβ-glucosidase   EC 3.2.1.147硫葡糖苷酶,黑芥子酶thioglucosidase;   EC 3.2.1.149 β-樱草苷酶β-primeverosidase; hydroxyisourate hydrolase   【见附件三之4 http://afmb.cnrs-mrs.fr/CAZY/ 中关于Glycoside Hydrolase Family 1 的列表 】   1.5.2皂甙糖苷酶基因研究及其分类归属   燕麦皂甙糖苷酶和番茄皂甙糖苷酶酶基因及其分子生物学研究得比较深入, 例如:燕麦根皂甙酶avenacinase是第一个克隆的皂甙酶基因(从Gaeumannomyces graminis) ,该酶属于第三家族的?-葡萄糖苷酶(family-3 ?-glucosidase), 是燕麦根皂甙avenacin A-1糖苷水解酶。同属于第三家族的还有番茄皂甙酶 tomatinase, B2Tom,特异性水解皂甙 -番茄甙( -tomatine)。但是来源于 Fusarium oxysporum f. sp. Lycopersici 的番茄皂甙酶(Gene name Fotomlr2 Synonyms: FoTomlck)属于family-10 GHs。这些酶基因序列均已在GeneBank上 登录。例如,可以Swiss-Prot and TrEMBL检索到已知的番茄皂甙酶Tomatinase (Beta-1,2-D-glucosidase)的信息:   【Q99324_SEPLY Tomatinase (Beta-1,2-D-glucosidase) (EC 3.2.1.21) {GENE:Name=B2Tom} - Septoria lycopersici (Tomato leaf spot fungus),属 于糖苷酶家族3,Glycoside hydrolase, family 3】(见附件三之5)。   随着甙(皂甙)酶基因的克隆与测序的的研究进展,必然将各种甙酶归属到 相应的家族中。   金对于酶分类的进展,总是应当了解的。单靠酶的底物特异性来将皂甙酶作 为亚类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是人所公知的,不是金的所谓新发现,他也并未作到 “填补了国际酶学分类的不足点”(注意:金强调的是“分类”)。   1.6结论   综上所属述足以得到以下结论:   (1)金所谓“国际研究界不清楚皂甙糖苷酶与纤维素酶的区别”的说法纯 属谎言;   (2)国际上早就知道“多糖链为基础的糖之间糖苷键酶”和“含有非糖基 苷元的皂甙糖苷酶” 的“区别点”了。   (3)“皂甙酶”、“皂甙糖苷酶”的概念也已经在金提出之前早就出现了。   金首先公然制造了国内外“空白”的大前提,轻易地将公知的“概念”、拿 来据为己有,从而得到了他的分清了“区别点”,发现了“亚类酶”,提出“新 概念”,构建了“新理论”的“逻辑”结论。再以此作为炒作点,将本来是极其 一般化研究穿上一套“新概念”、“新理论”等外衣,提升自己的研究层次、企 图在学术上构建“原始创新”,从而达到猎取荣誉、“跑马圈地”等不可告人的 目的。   二、金捏造皂甙酶“基因”的造假论文   2.1金捏造皂甙酶基因前后的宣传   金说,“弄清了DNA碱基序列,与已知酶比较没有同源性,也证明为新酶” “由此提出纤维素酶和糖苷酶的新亚类-皂甙糖苷酶,填补国际上酶学的不足。 (相关内容获得中国高校、辽宁省自然科学二等奖)”(附件一之1)。需要提 请注意的是,在此金本人注明了:(相关内容获得中国高校、辽宁省自然科学二 等奖)。因此,可以肯定金在所有的相关材料中,均有类似的表述,而不是偶然 的说“走嘴”,也不是媒体的的失误。   “发现四种不同的人参皂甙糖苷酶,测定其酶的,与已知酶DNA比较无同源 性”、“证明皂甙酶是新亚类”、“建立了皂甙酶的理论”【附件一之(2)】 “分析了各种皂甙酶的DNA,再克隆到酵母细胞中,探讨其酶活力的再现性”、 “说明皂甙糖苷酶和传统的多糖糖苷酶相比较,不仅在底物选择性上有差别、也 在蛋白质和DNA上有差别”、“得到了传统多糖糖苷酶(纤维素半纤维素酶类) 和皂甙糖苷的酶蛋白和DNA结构上的区别点”【附件四之1】。   显然,金已经宣布他们克隆、测序和表达了皂甙酶基因,因此证明他们所发 现的皂甙酶是“新酶”。   2.2金的造假论文-捏造“皂甙酶新基因”   我们曾多次在GeneBank中搜索金的皂甙糖苷酶和鼠李糖苷酶的基因序列,没 有找到金的关于皂甙酶的基因登录。但是,还是找到了其他作者的皂甙酶基因登 录,例如,大豆皂甙水解酶 Soybean saponin hydrolase 的基因登录(GenBank ; accession number AB110615)和α-L-鼠李糖苷酶(我们在表2中没有登记该 酶,实际上这种甙酶归属于EC 3.2.1.40中)的三个基因登录, RhaA, RhaB和 RamA ,其在基因库登录号(GenBank ; accession number )分别为 AF 284761,AF 284762和AJ238748。   由于金说,“其一种微生物来源的皂甙糖苷酶、分子量为3.4万,其DNA为 1.2Kb,其DNA序列在Internet的NCBI中没有找到同源性酶的DNA”(附件四之1), 寻此,我们检索到金等在2001和2005年发表的二篇论文。金等在“人参皂甙β- 糖苷酶的基因结构”一文(附件四之2)的结论中称“在Internet上进行以JFX01 为引物获得的基因的同源性比较,并未发现该基因与其它基因有同源性,证明这 是一个新基因”。我们用《序列处理在线工具包(SMS)生物软件》对金等报道 的这个“新基因”进行“翻译”和“阅读框”查询,结果显示如附件四之4中。 该“基因DNA序列”被若干终止密码子等所分割。根本就不是一个阅读框(ORF), 不是一个“基因”,更不是一个新基因。   金的新基因是一个地道的“造假基因”。金说其基因的异源表达(用金的说 法是克隆到酵母细胞中,探讨其酶活力的再现性)就是“无米之炊”了。   在“芦丁α-鼠李糖苷酶基因的克隆” (附件四之3)一文中也说“结果成 功的克隆并回收了芦丁α-鼠李糖苷酶的基因片断。但是,看不出,成功的任何 充分的证据。更重要的是,文中没有报道基因序列(片断),也未在GeneBank中 登录。无法证明金已经得到了α-鼠李糖苷酶的基因片断。   显然这二篇论文是捏造、谎称所谓基因序列或片断的假论文。   2.3结论   由上述可见,金为了通过基因去证明他发现了“新酶”、“新亚类”,不惜 编造“基因”,然后用编造的基因进一步编造炒作性谎言。   三、科学作风浮躁、科学态度不严谨   金自称的以下新发现:   A.“在承担的几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研究中,发现了糖苷酶的新亚类 酶,如,提出纤维素内切酶至少存在糖化型纤维素内切酶和液化型纤维素内切酶” (附件一之8)。   B. 发现了四种人参皂甙酶【附件五之1】。   C. 发现了产耐高温α-淀粉酶的Bscillus 属中的新一种Bacillus sp.JF菌。   发现了分解纤维素的、抗碱的Bscillus 属中的新一种Bscillus sp.AX。   研究了这些特种菌(耐温、耐碱、耐其他恶劣条件的微生物)所产的特种酶 及其基因工程、研究了其新的开发领域。新菌“得到了同行的承认”等【附件 一】。我们对金的以上新发现的看法如下。   3.1 金的“糖化型纤维素内切酶亚类”没有经过“证伪”   我们确实从来酶听说过在纤维素内切酶(endo-cellulase,EC3.2.1.4)中还 有“糖化型纤维素内切酶和液化型纤维素内切酶两种亚类”,不用说,这的确是 金的“首次发现”   为此,我们查阅了金个人发表的文章(附件五之5.1)。   我们发现了主要问题在于:   (1)分离不纯:酶的分类纯化过分粗造简单,只要呈现一条电泳带,即认 为是纯酶了。孰不知,电泳呈现单带,未必就纯化到可以没有其它酶残留而且不 呈现其它非目的酶活性的程度。因为所依据的证据就是酶的特异性,如果在制备 的内切酶(EC3.2.1.4)中还杂有外切酶如β-葡萄糖苷酶等,就必定在水解羧甲 基纤维素底物CMC后得到还原糖的阳性结果。   (2)没有通过证伪:对某种糖苷酶的水解作用的直接贡献通常难以证明。 因为在同一种生物体如微生物中,同时存在几种对同一底物具有活性的酶。特别 是在遇到象金的这种面临宣布“新发现”的情况下,使用精细的分子工具, 诸 如定点突变(site-specific mutagenesis) 、基因表达分析(analysis of gene expression)等分子生物学手段是不可缺少的“证伪”步骤和手段。如果 象金这样简单的研究,会把众多的酶混合成各种“新发现酶”“新亚类酶”了。 或者从微生物中可以随心所欲地将提取的混合酶变成从未报道的“新酶”。既然 没有在试验研究上仔细“证伪”,就不可以大胆地宣布,“发现了新亚类、填补 国际酶学的不足”。因而,至今未得到学术界承认。   3.2皂甙酶I和II是二个虚构的纯酶   在此,我们以金的两个专利为主并对照金的相关资料(见附件七,为了节省 篇幅和时间,我们只复印部分页来说明问题,我们不复述标示了重点讨论的部分) 来说明。   金声称发现了四种人参皂甙酶【附件五之1】。令人感到震惊的是,金等的 所谓“新酶”,不过是混合酶。可以看到其中皂甙酶I和II均是底物特异性广泛 的酶,或者可称为“功能齐全的酶”,例如皂甙糖苷酶I至少有5种强活性:A.对 二醇型皂甙具有水解20-C 的β-1,6-D-葡萄糖苷键、β-1,6-D-木糖苷 键和α-1,6-L-阿拉伯糖苷键(呋喃、吡喃)活性(计4种活性)。水解3-C 的β-D-葡糖苷键活性并对皂甙元的 β-D-葡糖苷键有弱活性(计1种强活性)。 也就是说,皂甙酶I能通过强水解使Rb1,Rb2,Rc,Ra类皂甙的糖基水解直到生成F2 和C-K.此外,既对水解C-20位苷元糖苷键有弱活性,也对水解C-3位的苷元糖 苷键有弱活性。皂甙酶II与I的区别是前者仅对C-20的糖苷键有全能性(详见附 件五,专利图1与2)。值得注意的是,金等声明,这些是由纯酶得到的结论。于 是,金终于又轻而易举地发现了“新酶”,它们功能齐全。那么,金为什么会得 到如此奇异的新酶呢?我们认为实际上是多种皂甙糖苷酶共存的结果。   (1)因为在分离纯化酶时,他们仅仅使用了DEAE纤维素DE-52吸附蛋白, 然后梯度洗脱,而且SDS凝胶电泳“呈现单点”就轻易得到了“纯酶”,研究酶 学的人都知道,金的这种方法特别不严谨。用这种单柱分离纯化酶时,只是当掺 杂在“纯酶”中的其它酶对目的底物无活性时,偶尔可以得到底物特异性意义上 的“纯酶”,但是,也绝不是蛋白质意义上的“纯酶”。在这里金犯了与上3.1 中所述的同样错误。   (2)没有通过“证伪”   在文献中皂甙酶的已有例子中和其它一些人参皂甙酶研究表明,皂甙酶对皂 甙糖基的种类是有严格选择性的。例如,水解α-L-鼠李糖基、α-L-阿拉伯 (吡喃)糖基、α-L-阿拉伯(呋喃)糖基和β-木糖基的皂甙糖苷酶并不是 一种皂甙糖苷酶能完成的。Shin H.等由Bifidobacterium breve K-110纯化得到 了Rb2-α-L-阿拉伯(吡喃)糖苷酶 alpha-L-arabinopyranosidase和Rc-α- L-阿拉伯糖(呋喃)苷酶 alpha-L- arabinofuranosidase【EC3.2.1.55】。 由Bifidobacterium breve K-110纯化了人参皂甙Ra1-β-木糖苷酶(EC 3.2.1.37)ginsenoside Ra-hydrolyzing beta-D-xylosidase;Ra2-β-木糖苷 酶。仅就人参皂甙Ra1、Ra2、Rb1、 Rb2、Rc而言,水解各自的20-C的寡糖链末 端糖基的酶就需要Ra-β-木糖苷酶、Rb1-β-葡萄糖苷酶、Rb2-α-L-阿拉 伯(吡喃)糖苷酶和Rc-α-L-阿拉伯糖(呋喃)苷酶等【详见附件五,图 5- 1、5-2所示】。   从技术层面上看,只要看一下发明人的酶纯化过程,就可以发现发明人失足 之处在于没有将酶分纯,其二是没有应用分子生物学手段去研究是否为单酶。其 实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已有的皂甙酶以及其它甙糖苷酶的研究看,总之,没有通过 分子生物学精细手段的实证分析,其猜想或分析可以有多种,均不能妄下结论。 退一步讲,即使发明人的看法是正确的,仍缺乏数据支持。该专利发明人的错误 在于对这种没有仔细证伪的结果,宣布为一种纯酶、新酶。是极其不严肃的。   (3)经过我们检索发现,发明人至今没有发表关于酶I、II的正式学术论文, 可以肯定不会有什么负责任的审稿者能使之通过的。因此,金先生只将其用于炒 作而已。   3.3两个专利的相互矛盾等问题   (1)两个专利的自相矛盾:从专利“酶法改变人参皂甙糖基制备稀有人参 皂甙的方法”(附件五之1)的权利要求1看,金显然是指皂甙β-葡萄糖苷酶、 α-、β-阿拉伯糖苷酶、β-半乳糖苷酶都是各自单独的酶,而不是一种酶的 多种特异性。但是,在“水解人参皂甙糖基的皂甙糖苷酶及其应用”的专利(附 件五之2)中却出现了矛盾的结果,如上所述,人参皂甙酶I和II各自集多种糖苷 键活性于一 酶。   (2)未研究皂甙糖苷的水解途径(过程):在“酶法改变人参皂甙糖基制 备稀有人参皂甙的方法” (附件五之1)中没有说明也未研究皂甙糖苷的水解途 径(过程)主要转化环节。   (3)大多数具体酶只是推理而来,没有经过酶的研究:“酶法改变人参皂 甙糖基制备稀有人参皂甙的方法”没有具体研究β-葡萄糖苷酶、α-、β-阿 拉伯糖苷酶、β-糖醛酸苷酶或β-半乳糖苷酶等。 金等只是说:“采用皂甙 β-葡萄糖苷酶、α-、β-阿拉伯糖苷酶、α-鼠李糖苷酶、β-糖醛酸苷酶 或β-半乳糖苷酶,对于人参属的所有种类参的人参皂甙进行水解处理,可使皂 甙分子甙元上的部分糖基水解掉,成为新的稀有皂甙”,由结果反推回来,与早 期的皂甙糖苷代谢的初步研究的关于酶的推测没有区别。   (4)人参皂甙β-葡萄糖苷酶当时已经有专利:其中能水解Rb1的C-20位 葡糖苷的Rb1-β-葡萄糖苷酶(就是金在该专利中所说的β-葡萄糖苷酶),日 本的大盐春治等于1986年就申请了专利【附件五】。   金在他的专利中没有提到这项已有的专利。类似的是,金等2003年发表的论 文【附件五,5-2之3及图5-3-1】中也只字未提这个背景。实际上,两者是相 同特异性的Rb1-β-葡萄糖苷酶。   在专利中只反映了对皂甙Rg3-β-葡萄糖苷酶(Rg3的3-C一步水解掉一个葡 萄糖基转化为Rh2) 【附件五,5-2之4及图5-3-3】。和Rg2-α-鼠李糖苷酶 (Rg2的6-C一步水解去除α-鼠李糖转化为Rh1)。   3.4金所谓皂甙酶“新理论”   我们在金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没有找到金关于皂金甙酶新理论的提法。 显然,要么这个“理论”没有正当学术刊物给予发表,要么根本就没有什么新理 论,只是金为了炒作提出的“虚拟理论”而已。但是,我们还是从金本人的、媒 体的宣传中发现并总结了金的“皂甙酶新理论”,其要点如下:   (1)发现和提出了“纤维素酶和糖苷酶的新亚类――皂甙糖苷酶”,“填 补了国际酶学上的不足”;   (2)“人参皂甙酶极端恶劣条件下产酶的生产条件”;   (3)“糖苷酶不遵守国际酶学上糖类糖苷酶的普遍规律:水解皂甙糖基时, 对甙元种类、糖基在皂甙分子上的位置选择性高,而对糖基种类选择性低、水解 皂甙糖基时,无论哪种糖基都能水解。”   (4)理论贡献是“一举突破了已往研究人员在运用酶法选择性地改变中草 药皂甙糖基、制备活性更高地次生皂甙时,仅用传统的纤维素酶”的“老习惯”, 从而将这一科研带出了“死胡同”。   首先,其中的第(1)点理论(前提)已如本文之《一》所述,金是站不住 脚的,而且只提到纤维素酶和糖苷酶还远远不够。第(2)点理论,将在下面的 进一步说明,金利用这种说法,故弄玄虚,达到“移花接木”的目的;第(3) 点理论,即使是真实的反映了皂甙酶的特性,也不能说是“新理论”、“新发 现”。   因为懂得或学习过本科酶学的人都知道,酶的基本特性之一就是它们的底物 选择性,其中包括位置(区域)选择性、基团选择性和立体选择性等。这也是国 际酶学分类的基本依据。显然金的理论仅就人参皂甙酶而言也是不对的,因为已 有研究证实,由肠道菌分离纯化的人参皂甙糖苷酶,皂甙酶水解对糖基的种类是 有选择性的,如,水解C-20的α-L-阿拉伯(吡喃)糖基、α-L-阿拉伯(呋 喃)糖基和β-木糖基的皂甙糖苷酶并不是同一个皂甙糖苷酶能完成的。此外, 从他自己发表的论文看,也不遵守他的理论,如来自霉菌的Rb1-β-葡萄糖苷 酶 证实该酶水解Rb1的C-20的β-葡萄糖苷键,对Rc的C-20的α-L-阿拉伯糖 (呋喃)苷键水解力弱【附件五,5-2之3及图5-3-1】,不生产Rd。而人参提 取的皂甙酶,水解Rc的C-20的α-L-阿拉伯糖(呋喃)苷键,生成Rd【附件五, 5-2之5及图5-3-2】。于是金自己的研究结果否定了他自己提出的“水解皂甙 糖基时,无论哪种糖基都能水解”的普遍规律。另外,而且,在位置选择性方面, 金的新人参皂甙酶I,就违反了他的关于对“糖基在皂甙分子上的位置选择性高” 的理论,该酶既能水解C-3也能水解C-20位上的糖苷键。退一步讲,即使金的皂 甙酶是特指人参皂甙酶而言(实际上他泛指所有皂甙糖苷酶),而且其特异性规 律又是真实的话,也决不可以推广到所有皂甙酶都是如此,实际概括已有皂甙酶 的大量研究结果,据此总结的一般性规律与金的理论相悖,在此不赘。因为在他 的皂甙酶研究中,并没有对酶进行严格规范地纯化,没有系统研究目的酶对不同 底物的特异性及其动力学参数。只是,将目的酶的底物特异性局限于合成的芳基 底物与目标底物的比较。没有用多种皂甙底物进行皂苷元及其区域、立体、基团 等特异性比较。而是相互孤立的低层次、粗糟的研究,而且立即宣布为“新酶”。 至于第(4)是金对已有研究的公然否定和歪曲,前已述及,在此不再赘述。从 金所提出的理论看,他实际上并不懂得“理论”为何物,只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 而已。   3.5新菌种鉴定不规范   1.原则上说,从自然界任何一个不同的地方分离的菌都有可能是一个“新菌 株”(New Strain),但是,却不一定,而且常常不是一个“新种”(New Species);   2.其次,新种的鉴定需要经过国家认证的权威机关或单位进行,而且应按规 定保藏,并记录在菌种保藏目录中。否则,只有研究菌种的人,自己鉴定菌株、 自己确认、自己保藏,谁敢保证,他的菌是新菌种?在大连轻工业学院学报上发 表的“碱性纤维素酶及其生产菌的筛选及分类鉴定” ,其菌种分类鉴定中存在 严重缺项,不能构成种法定的鉴定结论;   3.金发表的与此相关的论文多数为会议论文。而且与菌种鉴定无关,而是菌 性质或功能的研究报道 。   因此,新菌“得到了同行的承认”的说法不是证据。   四、金不提制备稀有人参皂甙的“生物(酶)转化”和“化学-生物(酶) 法”的国际研究背景   4.1制备Rh2的生物(酶)法和“化学-生物(酶)”法的转化途径已经清楚   人参的研究可分为二个阶段,在本世纪60年代以前,人参的研究进展缓慢. 人们只能根据直觉、直观的判断进行研究,称为古代朴素的研究阶段,在此阶段 中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验.60年代以后,由于科学技术发展.人参研究突飞猛进, 把这一阶段称为现代科学研究阶段. 到目前为止,从植物人参中已分离并确定了 结构的皂苷成分计4O余种【附件六1之(1)】。   对于皂甙成分的研究中,肠道菌、霉菌、粗酶制剂对皂甙的脱糖苷基的所谓 生物(酶)转化研究功不可没【附件六,2.表6.及其参考文献】。结果发现并确 定了皂甙结构及其活性。例如,1972 年,日本学者Isao Kitagawa 领导的研究 组在鉴定二醇型人参皂苷苷元结构时首次发现了C-K。此前,柴田承二等采用的 是化学水解法。与后者不同,当Isao Kitagawa等采用微生物酵解法,利用其中 糖苷酶的作用获取苷元时发现:人参中的Rb1 、Rb2 和Rc 等皂甙成分最终均通 过C-K 这种物质转变为苷元20(S)-原人参二醇。日本学者小桥恭一的研究组开始 利用成熟起来的厌氧菌培养技术,探索肠道厌氧菌与摄入肠道中的天然药物成分 的代谢关系。他所领导的课题组发现许多天然糖苷类化合物并不能被胃肠道直接 吸收,而是通过肠道菌的作用、转化为其次生代谢物后方可吸收入血,并因此提 出天然前药的概念, 相继发表了多篇文章。1990 年,Yoshio Takino研究组对 Rb2 在大鼠肠道内的代谢和动力学进行了研究。他们在研究中使用了桔皮苷酶的 酶解产物作为对照,此时他们终于在大鼠肠道内发现了C-K。在制备稀有人参稀 有皂甙方面已经出现Yoshioka,I( 1972.),Kamid et al.(1975.)和Koneoka et al(1994)等的酶法生产人参皂甙C-K和C-Y的专利;Sung,et al.(1996.) 的肠道菌厌氧发酵法生产C-K、C-Y和Mc的和杨陵等用黑曲霉酵解人参皂甙制备稀 有低极性人参皂甙的方法等。   “2001 年11 月份,在韩国召开人参皂苷抗肿瘤国际学术研究会,会上,日 本著名学者柴田承二作了有关人参皂苷及三萜皂苷抗肿瘤活性的综述报告。同年, 韩国“一和”(ILHWA)公司对外公布了IH901” 即“人参皂苷C-K,作为抗肿 瘤药物开发,并进入二期临床的信息”【附件六,1之5】。   关于微生物通过皂甙糖苷酶的对人参皂甙的转化研究不仅推动了皂甙成分、 功能、结构等方面的研究,也推动了生物(酶)法转化制备稀有人参皂甙的研究。 已有研究表明,人肠道菌和霉菌的主要水解途径:在肠道菌皂甙糖苷酶顺序地将 例如Rb1的C-20水解掉葡萄糖基生成Rd后,接着是从Rd的C-3糖链水解掉末端葡 糖基生成F2,然后继续水解F2的3-C皂甙元葡萄糖基成C-K,再水解C-K的20-C 的葡萄糖基成皂甙元(Ppd)经历以下转化途径:   (附件六 ,图6-1、2、3、5)。   至于制备Rh2的“生物转化”部分而言可分成两个阶段:   (1)前阶段:由人参二醇型皂甙生物(酶)法转化富集F2或Rd。用酶法容 易实施。   (2)后阶段:从已有生物转化途径的文献报道分析得知,后阶段生物(酶) 法制备Rh2至少有如下二种:   通过Rd,用从Rd-C-20苷元糖苷酶去掉葡萄糖基得到Rg3,然后用Rg3-C-3- β-葡萄糖苷酶水解掉一个葡萄糖基,得到Rh2,但是,至今没有得到高转化率 的的Rd-C-20-苷元葡萄糖苷酶,成为该转化制备Rh2的瓶颈。虽然由Rg3制备 Rh2可通过Rg3-C3-β-葡萄糖苷酶易实施,但是,由于上述“瓶颈”而使该途 径难以实施。   其次是通过F2,用F2-C-20-苷元糖苷酶使之转化为Rh2,但是如Rd-C-20 -苷元葡萄糖苷酶一样,转化缓慢、效率低,成为瓶颈,实施困难。   可见,由于从C-20-苷元糖苷键,酶法水解困难,使全生物(酶)法转化 遇到障碍。   4.2化学-生物(酶)法:   为了解决单独使用生物(酶)法的“瓶颈”障碍,已经公知可以采取化学- 生物(酶)法。   (1)酸解法:Han B.H.于1982年已经发现Rb1,Rb2和Rc等用弱酸水解容易将 C-20-苷元糖基水解。酸解后得到Rg3 ,通过(弱)酸(水)解法(人参皂甙的C -20羟基为叔醇羟基,C-20的糖苷容易用化学法水解,比如公知的乙酸水解法 ) 已经建立起来了。这就给这就为制备Rh2的化学-生物(酶)法提供了条件。   (2)先酸解-后生物(酶)法转化:先用酸解法将二醇型皂甙Rb1,Rb2和Rc 等转化为Rg3,然后通过生物酶法将Rg3转化为Rh2。但是,人们发现,由于产生 异构作用,微生物的C-3-β-葡萄糖苷酶对20(R)型Rg3转化为Rh2的作用微弱, 导致转化率低【附件六,图6-4】。因此在生产Rh2时,该路线不是最佳选择;   (3)先生物(酶法)-后酸解法转化:在生产Rh2时,先用生物(酶)转化 法,即利用一系列皂甙糖苷酶,其中至少包括Ra-β-木糖苷酶(包括Ra1和 Ra2)、Rb2-α-L-阿拉伯(吡喃)糖苷酶、Rc-α-L-阿拉伯糖(呋喃)苷酶 和Rb1-β-葡萄糖苷酶等皂甙糖苷酶。酶法中通过控制反应条件和时间等达到 富集F2的目的,然后,用公知的弱酸水解法,除去难以生物(酶)水解的C-20- 苷元糖基,得到Rh2,然后对其异构体进行拆分、转化。这是在没有得到理想的 C-20-苷元糖苷酶的条件下的必然选择。   4.3金对工艺的必然选择:   通过金发表的报道分析,金的研究过程可以分成两个阶段:   (1)全酶法转化和先酸解-后生物(酶)法转化阶段:1999年-至今,与 前阶段转化有关的酶,他们主要研究了微生物Rb1-β-葡萄糖苷酶和人参Rc- 阿拉伯(呋喃)糖苷酶;与后阶段转化有关的酶,主要研究了微生物和人参的 Rg3-β-葡萄糖苷酶。但是未见到Rd-C-20-苷元葡萄糖苷酶的研究报道。   但是,金主要还是采用了先酸解-后酶解的途径,得到Rg3,然后用Rg3-β -葡萄糖苷酶水解Rg3得到Rh2【附件六之1-3,但是,金在此论文中隐瞒了酸解 步骤,我们也可以知道,否则不可能产率提供500倍】。但是,已如前述,后期 酶转化由于对异构体的选择性,效率低,金应当认识到不是最佳选择。因此制备 Rh2既不能靠酶水解生成的Rd来实现也不能靠酸水解得到Rg3来实现【见附件6之 图6-2】。金肯定采用了另一种方法:控制酶水解进程可使绝大多数Rb1,Rb2和 Rc等二醇型皂甙通过生物转化,经过Rd水解掉C-3糖链末端葡萄糖基生产F2(少 量转化是C-K或Ppt)【附件六,图6-1至5】。 然后,利用公知的酸解法,将F2 的20-C上的甙元葡萄糖基水解掉,可顺利得到Rh2,然后,利用公知的化学拆分 法进行拆分和转化。   但是,金在其文章、专利或宣传中均未提到所利用的工艺过程(由于在工艺 方面,包括皂甙分离提取、皂甙酸解等均已公知,金未申请这方面的工艺专利), 只是强调地说“酶法”,对化学法一概回避,在他的宣传或论文中从来不提这些 已有的生物转化成果。我们可以肯定地说,金若不使用化学法(酸解),单独用 酶法绝对达不到使Rh2的产量提高500-700倍的。金在其文章【附件六,1之3】 中报道了用β-葡萄糖苷酶将Rg3转化为Rh2时【是指附件五之图5-3-3的Rg3- β-葡萄糖苷酶】,并没有明确告诉读者他们是否使用了和使用了何种化学法。   根据我们的分析,当时(2 0 0 1)他们用酸解法制备的Rg3,然后使用Rg3- β-葡萄糖苷酶,将使用酸解法制备的Rg3转化为Rh2,那时宣称提高了500倍。 在金的文章或介绍、宣传材料中从不提国内外学术界,关于生物转化法和化学- 生物法的历史与现状,他们借鉴了些什么研究成果等。可以想见,金这样做的目 的无非是给夸大个人成果扫除障碍。   金对使用了“化学法”讳莫如深,其实化学法并没有错。金的目的无非在放 大他的皂甙酶“新概念”。   其实,金在使用上述化学-生物法制备Rh2人参皂甙时,Rg3-β-葡萄糖苷 酶是派不上用场的。只能使用他专利中说的所谓皂甙酶I--那个霉菌发酵液的 粗提物将二醇型皂甙转化为F2后,再经过酸解得到Rh2,这是个很容易实现的化 学-酶法法技术。金却将其神秘化。金不提公知的化学法(酸解法),也不提包 括微生物发酵、酶法、微生物细胞等在内的已有的“生物转化法”,只抓住个别 为了制备稀有皂甙用于结构和药理研究目的的人利用现成的纤维素粗酶制剂进行 转化,金称这是“仅用传统的纤维素酶”的“老习惯”,由于金,才将这一领域 的科研带出了“死胡同”。其实作上述研究的人并不是不知道有皂甙酶一说,人 家只是为了方便。目的不是对具体酶进行研究。实际上,金并未进步,他只是采 用了微生物“发酵液”,而且他本人对其中的皂甙糖苷酶实体并未了解 ,所谓 皂甙酶I是个混合酶而已。   4.4金在制备稀有人参皂甙Rh2的研究中,没有实质性创新   (1)金的制备工艺概括:如上所述,我们认为金所使用的流程是:将分离 出的二醇型皂甙PPD,用霉菌发酵液粗提物(即金所说的皂甙糖苷酶I)使之转化为 Rd,再进一步转化为F2。最后用酸解法使F2转化为Rh2(为简明起见,我们在此 略去其它弱反应产物或继续转化的产物如C-K等)【附件六,图6-6之工艺A】。   (2)工艺中涉及的皂甙糖苷酶:现在我们再看,这些水解反应究竟涉及了那 些皂甙糖苷酶?其中有哪些酶是金已经研究清楚了的?   在二醇型皂甙(PPD)中,将其中的Ra1、 Ra2、 Rb1、 Rb2和 Rc几种皂甙 转化为Rd时所涉及的皂甙糖苷酶至少涉及了Ra-β-木糖苷酶、Rb2-α-L-阿拉 伯(吡喃)糖苷酶、Rc-α-L-阿拉伯糖(呋喃)苷酶和Rb1-β-葡萄糖苷酶 等皂甙糖苷酶【附件五】。   经过检索,对于以上五种纯酶国外学者已有报道【附件五】金对于上述纯酶 除了微生物Rb1-β-葡萄糖苷酶和人参皂甙Rc-α-L-阿拉伯糖(呋喃)苷酶 外,没有任何研究报道。金所报道的微生物来源的特异性纯酶与Rh2的制备相关 的只有“皂甙 Rb1-β-葡萄糖苷酶”(日本于1986年就已经申请了专利),金 的由Rg3转化为Rh2的Rg3-β-葡萄糖苷酶,在该工艺下,派不上用场。至于金 的皂甙糖苷酶I和II并不是纯酶研究,而是包括了上述纯酶的混合的发酵液粗提 物。所用的酶是粗酶(或者可以说是虚构的纯酶),错误地将所有糖基特异性集 于一只酶之身,因此对主要涉及的四种酶毫无研究,一个研究了的酶,日本已经 早就出现了专利;这样以来,实际上金在制备人参皂甙Rh2的实际工艺方面与其 他人早期所用的肠道菌或霉菌发酵、粗酶制剂水解等方法毫无区别。金所用的 “酶”仍然是个酶实体研究的“黑匣子”。从科学与技术角度看,金所作的工作 的确是件极其普通的研发工作,并没有什么“突破”,当然,更不是“原始创 新”。   (3)金使用了极端菌皂甙酶么?   金说,“其发明内容是:筛选、育种人参皂甙糖苷酶工程菌;弄清了人参皂 甙酶极端恶劣条件下产酶的生产条件,发明了产酶发酵方法”【附件一】   无疑,他告诉人们,他研究的皂甙酶是由极端菌发酵生产的,因此需要研究 在极端条件下产酶的条件。   难道,金真的愚蠢到放弃食品等常用的安全高产皂甙酶的微生物诸如黑曲霉 UV-48,米曲霉3042等不用,偏去用他个人发现的“新菌”-产酶低,又难以发酵 控制的极端微生物吗?实际上,皂甙酶广泛存在于微生物中。我们认为,金实际 上使用了黑曲霉,液、固态发酵技术成熟,生产容易控制,何乐而不为!   不过,皂甙酶发酵是需要诱导的,这一点早有报道,比如人参须粉等。但是, 金偏说用了极端菌发酵,其用意我们可以一目了然:   A. 说明金的“新菌”有应用价值,提高了它们的“地位”,同时也证明了 自己的成就;   B. 为酶法生产人参皂甙成就增辉,发酵技术有创新,增加创新点;   C. 形成一条技术一贯性链条:“新菌”-“恶劣条件”-“皂甙酶”- “新概念”-“新理论”-“原是创新”   在谈到生产人参皂甙Rh2的技术成果时说 ,“相关技术成果”“发表论文30 篇,其中国际著名学术刊物(SCI收录的)论文14篇(还有时说20篇)。”。可 见,确实将与那些“新”菌有关的论文和其它无关论文一起算在人参皂甙这个项 目名下。我们统计显示,在国外刊物发表的与人参皂甙酶相关的论文至今不超过 4篇(SCI收录的)。尤其是将Clostrium thermocopriaes(Iternational J.Syst.Bact.1988,38(3):279-281)作为一篇经典论文写到人参皂甙糖苷酶的 研究成果中,其实,该菌及其研究结果与人参皂甙糖苷酶和发明扯不到一起去。 所以,“其发明内容是:筛选、育种人参皂甙糖苷酶生产菌;弄清了人参皂甙酶 极端恶劣条件下产酶的生产条件,发明了产酶发酵方法”完全是谎言。   此处,金采取了“移花接木”的手法。   另外需要强调的问题是:   金在专利中所用的菌株没有在国家认可的菌种保藏部门注册与保藏(经查询, 大连轻工业学院原食工系的“食品研究所”名不上经传。不是国家许可的权威鉴 定与保藏部门)。   五.对经济效益的质疑   5.1关于市场   金说:“同类产品国外也有厂家做,但是那家企业的产品只是以颗粒计,以 毫克卖”作者说:“因此在国际上,金凤燮教授是首次实现产业化的第一人” 【附件一之2】。我们没有再去调查那家“以毫克卖”的企业究竟是谁?是因为 没有产业化而不得不“只是以颗粒计,以毫克卖”呢,还是市场小之故? 难道 大连生生绿谷生物工程公司(年产100公斤,产值可达1-1.5亿元)的 Rh2纯品 能以“公斤”卖吗?据我们所知:“2001 年11 月份,在韩国召开人参皂苷抗肿 瘤国际学术研究会,会上,日本著名学者柴田承二作了有关人参皂苷及三萜皂苷 抗肿瘤活性的综述报告。同年,韩国“一和”(ILHWA)公司对外公布了IH901” 即“人参皂苷C-K,作为抗肿瘤药物开发,并进入二期临床的信息”。   【附件六,1之5】可见韩国“一和”(ILHWA)公司既然进入二期临床,必 然达到超过公斤级的生产了。而且,应当看到到的是,用“化学-酶法”对任何 名称的人参稀有皂甙的制备都不局限于一种产品,而且,只要能生产其中一种, 如能生产C-K就必然能生产Rh2或PPD甙元,甚至人参三醇型的稀有皂甙。实际上 金的工艺产品也是如此,只是项目名称和主要目标的问题。既然“人参皂苷C-K, 作为抗肿瘤药物开发,并进入二期临床的信息”,其生产问题必然已经解决了。 稀有人参皂甙生物(酶)法制备的产业化究竟谁是“第一人”?   在谈到市场和经济效益时,金说了这样几句话【附件一之2】,很有典型意 义:“现在1公斤Rh2的价格几十万元,比黄金贵多了。而保健品1粒添加2毫克, 1克原料可添加500粒,1粒2-3元,1公斤原料的产品就能卖到100多万元。” “规模化生产以后,明后年的市场需求在2-3吨”“金教授的工厂现在只生产 300公斤”“存在着巨大的供求缺口”, 我们认为金在市场问题的说法是虚张声 势。   5.2关于经济效益   我们不得不提出如下怀疑:在尚未作为新药上市之前,市场果真有如此之大? 产品有如此大的国际市场吗?效益有金说的那么大吗?至今大连生生绿谷生物工 程公司还在生产50%纯度的Rh2吗?生产保健品中还继续使用产业化技术生产的 Rh2吗?真的达到了鉴定或报奖时说的那么大的经济效益吗?   6.学位:将“论文博士”改写为“博士”   在日本国,有“课程博士”与“论文博士”两种,金在所有报表中,一律去 掉了“论文”二字,看来不是疏忽也不是为了简单。另外,不是毕业于东京大学, 也不是毕业于东京大学微生物研究所,不具备东京大学或其所属研究所的“学 历”。关于金的学位可以在下列网址中搜寻出来。    http://gakui.dl.itc.u-tokyo.ac.jp/cgi/BookMain.cgi?CHK_FILE=BOOK_DTL_S EARCH.htm   东大应用微生物研究所信箱 http://www.iam.u-tokyo.ac.jp/office/index.html   5.后记:由于时间关系,其它问题在此不赘。我们将继续关注。   2005年5月8日 (XYS2005071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dyndns.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