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新 ≡ 语 ≡ 丝 ≡≡≡       ※ ※          (NEW THREADS)          ※ ※                                 ※ ※         2004/01 (第一二○期)         ※ ※            一九九四年二月创刊            ※ ※                                 ※ ※   《新语丝》为文化性综合刊物,登载文学、艺术、史地、哲学、科 ※ ※ 普等方面稿件,目前设四个固定栏目:【牛肆】(随笔、评论)、【丝 ※ ※ 露集】(诗歌、散文、小说)、【网里乾坤】(文史哲、科普知识小品 ※ ※ )和【网萃】(个人或专题选集)。本刊每月十五日出版,并不定期出 ※ ※ 版专题增刊。                          ※ ※                                 ※ ※   本刊主页国际版:www.xys.org           ※ ※       国内版:xys.dxiong.com        ※ ※            ◆赞◆助◆单◆位◆            ※ ※   汉林网上书城:www.hanlin.com         ※ ※   PSI留学生服务公司:www.psiservice.com ※ ※                                 ※ ※※※※※※※※※※※※※※※※※※※※※※※※※※※※※※※※※※※                  § 【卷首诗】            §  公社的泥路朝天敞开着                  § 西 棣:公社的泥路朝天敞开着   §     ·西 棣·                  §  【网讯】             § 公社的泥路朝天敞开着                  § 好象比天堂还远 【牛肆】             § 从乡村来的空口袋                  § 满肚子的幸福 沈昌文:谈出版界翻译质量下降   § 挂在脸上 刘志勃:谈李敖          §  泥:  胡兰成与女人       § 季节已经走到了尽头                  § 好象休耕的田野上 【丝露集】            § 一个乌鸦寂寞的叫声                  § 叫着自己的名字 何葆国:眩晕           § 好象一只狗在远离人类地方 西 棣:空            § 放倒了自己 訾 非:瞬间的秋         §  张 祈:佩索阿诗六首       § 一棵树在风中                  § 撕碎了秋天肃穆的威严                  § 一无所有的播种者 【网里乾坤】           § 捡拾一块属于他的自由                  § 就好象妇人产后的空虚 太 蔟:移鼠与末艳        § 一代接着一代 须弥山主人:宋理宗登基传奇    § 永无休止 郑 飞:关于民族的三重视角    §  林 瑟:钗黛异(一)体?     §                   §  【网萃】             §    手中的花滑出去成为冬天    §     ——纪念诗人辛笛     § 肖 毛:“手掌”七谈一:诗的触须 § 岭南沈胜衣:遥听辛笛三两声    § 肖 毛:“手掌”七谈三:强手抢手 § 岭南沈胜衣:手中的花滑出去成为冬天§                  § 【网讯】∽∽∽∽∽∽∽∽∽∽∽∽∽∽∽∽∽∽∽∽∽∽∽∽∽∽∽∽∽∽∽ ◆         中文网2003年十大新闻 一、孙志刚、刘涌案凸现网上舆论的力量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刊登《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其后续报道被 枪毙。这篇未能发表的后续报道出现在了互联网上,并马上引起了全国各地网民 的强烈反应,孙志刚的名字一时间布满了整个中文互联网,严惩凶手的呼声很快 上升为对收容制度的质疑。两个月后,作案者被严惩,而实行了数十年的收容遣 送制度也退出历史舞台。轰动全国的沈阳黑社会头领刘涌死刑案8月15日被辽 宁省高院终审改判死缓,引起了众多网络媒体的质疑,为改判叫好的北京大学陈 兴良教授等人成了攻击的焦点,有人甚至在网上发动签名“拒绝再听陈兴良的课”。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建国以来首次“提审”,22日刘涌被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 二、萨斯流行互联网成为通风报信主要渠道 一场突如其来的萨斯疫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改变了中国媒体的状态。当 中国主流媒体还在隐瞒疫情的时候,知情者,特别是北京301医院蒋谚永大夫 的证词已在网上流传。随后由于“封校”、“隔离”被囚禁在校园中的中国各地 大学生也把互联网当成了相互交流、对外沟通的重要工具,各校BBS纷纷设立 萨斯专版。在萨斯流行期间,互联网成了人们揭露隐瞒疫情、通风报信、出谋划 策、反映民意的主要渠道。当时国家领导人也首次表示注意到网上的建议。 三、木子美网上日志点燃中国网络 11月份,25岁性爱专栏作家木子美在网上公布自己的滥交日记,火爆中 文网络世界。新浪网在开始连载木子美的作品之后,连续十天每天访问人数增加 1000万。搜狐则表示木子美是在其搜索引擎中输入率最高的名字,超过了毛 泽东。 四、网上爆发支持与反对伊拉克战争的战争 2-3月份,在美国攻打伊拉克前夕和期间,中国反战和主战双方也在网上 展开了全面战争。韩德强等人发起中国知识分子反战签名活动,余杰等人则针锋 相对发表“中国知识分子关于声援美国政府摧毁萨达姆独裁政权的声明”。相继 有数位姓名出现在反战签名名单中的学者在网上发表声明,称对签名活动并不知 情。《21世纪环球报道》调查发现,假冒签名事件为国内一家学术打假网站—— 杨玉圣主办的学术批评网所为。 五、中国大陆网络先驱成中国首富 2003年中国三大门户新浪网、搜狐、网易的利润额持续增长,纳斯达克 股价继续飙升。《福布斯》发布的2003年中国富豪排行榜上,32岁的网易 董事长丁磊以10亿美元身价荣登榜首。 六、学术期刊连续发表匿名文章诽谤网上学术打假 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学术刊物《探索与争鸣》连续三期发表化名 “野鹤”(后据知情者透露,为天津画院教师汪国风)的系列文章《关于方舟子 现象的反思与断想》,攻击方舟子是“江湖骗子”、“偏执狂”,其打击学术腐 败是出于政治野心。对此,方舟子将《探索与争鸣》告上了法庭。11月6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 七、名牌大学校长接连卷入学术丑闻 1月份,新语丝网站连续发表文章揭露东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冠 群参与署名的三篇论文为剽窃之作。9月份,新语丝网站连续发表文章批评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清时以研究认知科学为名宣扬迷信。这些 批评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引起了人们对中国学术权威、院士的道德水平的质疑, 中国工程院首次承认其院士当中存在学术道德问题。 八、清华大学教师接连被揭履历造假 8月份,《北京青年报》登文宣传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师、“十面博士”董 关鹏,新语丝、清华大学BBS等网站纷纷发表文章质疑董关鹏的博士学位和其 履历列举的论文真假,迫使董关鹏修改其履历。清华大学因此秘密开展为期一个 月的学术道德整风运动。12月份,新语丝网站发表多篇文章揭露清华大学生物 系副教授常志杰成批捏造论文数,系主任、主任助理的履历也存在误导情形。当 事人一面否认造假,一面匆忙修改履历。清华大学再次发出“要求各单位开展学 术道德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 九、网民声讨李希光建议立法禁止网上匿名张贴 5月份,网上披露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 革时,建议“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舆论大哗,李希 光一时成为网上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李希光否认他说过那样的话,并且偷偷在 其网站存档中将这个建议修改为“人大应该立法禁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谎言、制造 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的名誉”。 十、江苏高考数学题有多错 6月份,网上有多人批评江苏高考数学试卷第一道题出错了。江苏省招办组 织专家论证,并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确认,认定不是错题,引发了众多的批评、 争议。11月7日,在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如曾的争取之下,12名 院士联合发表声明宣布该题是错题,要求教育部承认错误。 【牛肆】∽∽∽∽∽∽∽∽∽∽∽∽∽∽∽∽∽∽∽∽∽∽∽∽∽∽∽∽∽∽∽ ◆          沈昌文谈出版界翻译质量下降                 ·沈昌文·               叙述:沈昌文                             记述:石潭   沈昌文,有50年出版经历的出版家,曾任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辑、“三联”书 店总经理、《读书》杂志主编,参与创办了《万象》杂志。   “我非常同意新语丝的批评”   我是很喜欢介绍新学说的。在主持三联书店时,所出版的书一度70-80%是翻 译书。我和翻译是很有渊源的。50多年前,我刚参加工作,做的就是《翻译通报》 等杂志的校对员,这是我国解放后最早的翻译评论方面的杂志,是当时的出版总 署翻译局编辑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沈志远主持的。我对学外语很感兴趣, 也很愿意编翻译书。   对目前国内翻译书出版质量的问题,我非常同意新语丝的批评,的确是质量 下降了,而且下降得比较严重。对新语丝批评的大方向我完全支持。但有些历史 原因希望在批评时留有余地。   “那时候,翻译东西等于是给有问题的知识分子的一个机会”   过去的翻译质量的确高,一是要翻译的东西少;二是,年轻人恐怕不知道, 在阶级斗争年代,知识分子不行了才让他翻译东西,这叫“废物利用”。例如, 文化大革命中上面命令翻译H.G.威尔斯的《世界史纲》,我正在人民出版社做编 辑,知道一些情况。费孝通、谢冰心、翁独健等等,这些大知识分子当时都受冲 击,让他们翻译东西,算是优待。那时侯,翻译东西等于是给有问题的知识分子 的一个机会,能给事情做,就算优待了。这些人可是有真学问的,外语也好。当 年可以翻译的东西又少,所以翻译质量是相当好的。而编辑部也是人多事情少, 来稿都经过了仔仔细细的审校、加工。   当年有个“著名”译者叫“何清新”,译了许多书。其实并没有这个人。那 是清河劳改农场的集体笔名(“何清”——清河,“新”——自新,当年对犯人 的别称)。那年头知识分子“犯罪”的多,于是就让他们在监狱里翻译东西。这 在当时算是开明了。   过去新华社有一批人划了右派以后,就被命令做翻译。李慎之当时是新华社 右派翻译队伍的队长,60年代初组织翻译了《第三帝国的兴亡》等书。我就是在 那时因书稿认识李老以及董乐山等有名的翻译家的。   这一历史情况,本人觉得的确做了不少事。说它是好还是不好,我真是踌躇。 说它好,因为翻译书的质量因此真的很过硬;说它不好,毕竟不是大家自觉自愿 的。现在很多乌七八糟的事情都该批评,但我很踌躇的是:我是从过去走来的, 过去这种事很少,是不是就很好呢?不论如何,强迫费孝通、谢冰心、李慎之他 们去做翻译,对社会说总不大公平合理吧。    “报酬低,也是历史遗留的问题”   过去,有一条规矩,出版社或者任何大学,业余做翻译挣的钱都是自己的。 当时,我也翻译俄文,记得我翻译的第一本书挣了七、八百块钱的稿费,那时候 我的工资只有五、六十块。当时我正在谈恋爱,因此谈得进展神速。如果业余从 事别的职业,就不允许。当时人民出版社还有过一次争吵,有人反映电工在外面 给人修电灯,收了外快,结果当时党委批评了这种收入,明令“不行”。这样, 即便翻译的稿费低,大家也觉得很满足。之后稿费标准有提高,可很有限,尤其 大的出版社,很低。像三联、商务,据传都是每千字50—60块,可是作者还是愿 意在大出版社出。   现在我本人还经常找一些老先生翻译,习惯了。他们都在家里,有时间,而 且不计较报酬。目前翻译质量全靠老教授。他们有基本工资,每天翻译500-1000 字,就像打太极拳一样,他们称之为“卫生翻译”,如果翻2000字就伤元气了。 这批人翻译的东西比较可取,也好合作。可是人越来越少了。    “每个人都不应该去做自己不胜任的工作”   对翻译质量问题的批评,我非常佩服新语丝。现在学外语的不懂专业,学专 业的外语不精。遇到复杂一些的句子,就靠逻辑推论,这是很不可靠的。好作家 的文字是古怪的,他意外地来一句,你就没法编了。   另外,现在出来的不少年轻老师,外文很好,中文能力相对说差一些,至少 是遣词造句太一般,文采不够。乱翻的情况要分析。一种是基本看懂了,但功力 不够,没有翻译准确。另一种是根本就没看懂,自己编造。每个人都不应该去做 自己不胜任的工作。   这些都是年轻朋友,目前肯做翻译的,还是不错的,翻译是很费劲的,也是 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所以我想呼吁,请大家谅解他们,语言训练不够,翻译 量又大。总之,对年轻朋友,能有一些朋友指出他们的毛病,是很好的。   至于翻译得准确与否的问题,的确是见仁见智的。任何人不可能都恰到好处, 对一个译本的评价要从总体上来看。    “用别人译本照抄的人、事,绝对不能留情”   有一种情况是不能谅解的,而少有指出,我看是大问题。有一批人,专门把 别人已经翻译出版的书拿过去,复印了,改一改个别的词,再拿去发表。对这种 人、事,绝对不能留情。这种现象刚改革开放就有了。培根、罗素的书,解放前 有过不错的译本,只是文字老些,据说改革开放后有些老兄拿来改了改文字出版, 就算自己的译作了。   以后这个风气就更厉害了。《红与黑》现在有十几种译本了,据说有些就是 抄的。市场上什么热门他就做什么。我请朋友译了一本《欧洲风化史》,结果盲 文出版社——估计别人二渠道买了它的书号——也出了一本。我请译者详细对照, 发现抄袭得令人触目惊心。基本上就是原文照抄。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这 种风气是最糟糕的。    “出版社现在找一个外语系的毕业生很难”   编辑部内有各种原因。出版社现在找一个外语系的毕业生很难,人才太少了。 懂英文的都去赚别的钱了,做编辑翻译书多累啊,留洋、教英语收入高多了。有 的出版社一个外语系的毕业生都没有,外语都是在学专业时学的。这样编辑只能 从自己专业的逻辑来看这本书,来理解一句话,遇到文体家(stylist)的话就 抓瞎了。   出版社应该在内部成立一个审稿小组,请真正懂行的人来把关。说点题外话, 过去董乐山在这方面给我的帮助就很大,他是57年被错划为极右派,其实是真正 忠心爱国的。   目前我们对翻译的研究也还不够。翻译家协会办的《中国翻译通讯》做了很 多工作,但现在有的专家重视理论研究,做辛苦的核查工作相对比较少,像新语 丝一样具体地评论一本书,是很需要的。另一方面,据说在大学里,写批评文章 评不上职称,不像写理论文章。在一些大学里,甚至翻译都不算成就,翻译成了 挣外快的事情,那是很悲哀的。收入不高,也是质量不高的一个原因。 ◆               谈李敖                ·刘志勃·   说起李敖其人,他的文章和霸气还是相当叫人佩服的。此公自谓“信手翻尽 千古案,我心我血荐蚩尤”,并奉“真理所在,绝不饶人”为行事准则,确非虚 言。坐牢、打官司、做翻案文章,诸般普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晦气事,他却轻松 为之,应付自如,仿佛有一种嗜好似的,真乃近世文人中的一个异数。其人其行, 倒像是江湖豪客误入文坛而演绎出的一段传奇逸话。江湖豪客的长处是放荡不羁, 敢作敢为,不像一般帮闲文人嘴上说“虽千万人,吾往矣”,真遇到大事则畏缩 不前,手足无措。不过,江湖豪客大多也有毛病,最常见的是好自负,多夸饰, 脸相上常显出目空四海的样子,为我辈普通人所不敢亲近。所以,佩服归佩服, 吾对李敖的某些言论和作派,实在还不能全然赞同。   首先是对他的有关女人的看法。李敖曾上电视大谈现代婚姻,发表对异性的 批评,云“女人的本质是唯美的,女人实在不适合求真、不适合责善”,并且 “全世界所有的女人”都“宁愿是个假女人、坏女人,也要是个美人”,这番话 颇能代表其女性观的精义。本来,女子爱美,天性使然,但我想男人也不至于爱 丑吧?男女两性在身心上确有很大差异,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如据此大发其“男 优女劣”论,认定女人在精神上就低男人一等,则未免有大男子主义的夸大和傲 慢。就平常所接触的经验,女子在逻辑思维上可能稍逊于男子,但在形象思维及 直觉的领悟上,则并不比男人差,这在现代社会已经是普遍的共识。个别女子因 为特定的环境和个人的努力,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取得的成就竟是毫不输 于男子,更足以说明男女双方在精神上本是各有擅长,孰优孰劣本难定论。况且, 目前的社会还是男子占尽上风的时代,生儿育女、柴米油盐等诸般事务大多还是 由女子纤弱的双肩来承担,其含辛茹苦、默默奉献之处,凡富于人情的男子当不 能不为之有感于心。那种贬低女性的说法,本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过去的旧式 文人多持此种谬见,西方则有叔本华、尼采、魏宁格等人的“憎女观”与之相呼 应;还有瑞典的斯特林堡,在其《狂人辩词》一书中也发过“当心女人”的警告, 甚至宣称妇女是男子必不可少的附庸,两性平等乃荒谬绝伦之事云云。此般言论, 本是偏见和病态情绪结出的果子,经不起现代科学的解剖。近世以来,势随事异, 社会思想渐转开明,至少在知识分子中此等谬说已少有市场,不料以反传统自居 的李敖大师竟又大放厥辞,倡此异说,不能不叫人诧异这背后的原因,是不是其 人昔时曾受过什么女人的苦楚,因而方有这一番过激的言论。   其次是他的恋爱观,也多偏执之说。李敖自称是“睁开眼睛”谈恋爱的唯美 派,但实质上仍脱不掉旧式文人那一套轻佻、不负责任的作派,虽然还不像见一 个爱一个的登徒子们那样下流。他主张爱情不是永恒的,爱情不是专一的,爱情 的目的只是追求眼前的快乐,所以不应以结婚与否做成败的标准,也不应以占有 做最后目标,而只注重恋爱本身“真实的短暂”。这些话乍一听相当洒脱、干脆, 好象男女之间种种解不开的死结如此一剪子就了结了,但从现实人生中历练过来 的人绝不会赞同这样轻率的结论,因为这只看到人性中感情多变的一面,却忽略 了人性中追求固定情感和恋旧的一面。确实,爱情并非是永恒的,如果永恒是指 保持热恋中的激情而永不迁移;但爱情中的男女却是可以历经种种挫折而长相厮 守的,虽然此时情感的火苗已非昔时的浓情烈焰,却自有一股和煦温厚的情谊存 在,为热恋中的男女所不曾体验。如果没有这一情谊存于世间,那人类真的是 “异于禽兽者几希”了。法国的莫洛亚著《人生五大问题》,历述夫妇父子兄弟 朋友诸伦之义,而以《论婚姻》置于首篇,结末云:“没有冲突的恋爱,与没有 政潮的政府同样不可想象”,“婚姻乃是建筑于一种本能之上的制度,其成功不 单要有肉体的吸引力,也须有意志、耐心、相互的接受和容忍,由此方能形成美 妙、坚固的情感而造成幸福人生的根基”。我觉得此番话说得真是中肯,其态度 和平中正、无党无私,对浮躁的现代都市人正是一副对症良药,如照李敖的高论 去做,天下当不知有几多男女在感情上要受到伤害。还有,李敖是反对女孩子用 选丈夫的标准选择男友的,他称那些对女人“穷追不舍”的男子是“雄性的动 物”,女人选中这些男子而不选自己这样“十足的男人”乃是错把“奴才”当成 了“英雄”(《中国小姐和我》)。我不知道李敖的那些《情书集》算不算得上 是对女人“穷追不舍”的证据,但从这些话的口吻里分明感觉到一种酸葡萄的味 道。选男友并不是选才子,一个人在某方面取得相当的成就,自然是可喜可贺的, 但如就此认为天下的女人都该向自己投怀送抱,则不免是自私而且狂妄了。   说到李敖的“狂”,实在算得上是古今文坛一绝。他的“中国人写白话文的 前三名”之类的奇语,真能让人绝倒,如果是幽默倒也罢了,看他一而再、再而 三的那么说,好象还挺较真。这一点和柏杨恰成对比,柏杨是一再揶揄自己、作 贱自己,文中频频自称“糟老头子”云云,读者看官见了发一声笑,谁也不把他 的话当真。李敖则是拼命往自家脸上贴金,咬紧牙根硬说自己的文章是五百年来 第一,读者看官见了大多也是发一声笑,信以为真的恐怕不多。我虽然不觉得柏 杨的文章比李敖的好,但觉得其自我解嘲、自我“开涮”的做法比李敖的自夸自 赞要来得得体一点。陶望龄《歇庵集》中有一则记蔡羽“怪诞”云:  “常置一大镜南面,遇著书得意,辄正衣冠,北面向镜,誉其影曰:‘《易》 洞先生,尔言何妙!吾今拜先生矣!’羽尤以善《易》自负,故称‘《易》洞 也’”。   李敖也自称“我要佩服什么人,我就照镜子”,其拥镜自赏的憨态与千百年 前古人的作法正可相映成趣,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本来,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 为,文人才士佯狂骂世亦属平常,狂狷耿介也正是文士本色,但李敖的狂则未免 出格,非一般的佯狂可比。我想最初的起因,可能与其喜好谈“性”一样,乃因 受当权者打压而迫于无奈,只好以惊人之语招人耳目,以异常之行自显声誉,所 谓“苟全性命于乱世”,必求“闻达于诸侯”,全是为了炒作而不得不采取的一 种权宜之计。他的《千秋评论》就曾以裸女作封面,在地摊上与黄书共售以求销 路,可见当时处境之困窘。不料手段异化为目的,戏唱得过于入境,竟弄假成真, 久假而不归,渐由起初的佯狂而入于自然,以至后来以狂傲为其常态了,纯属唱 戏日久,浸染太深所致。李敖说鲁迅“在杂文里太多情绪语言,他实在不够格搞 思想……在思想内容上,鲁迅实在很贫乏”(《杂评鲁迅和他孙子》),鲁迅搞 思想是否够格,自有无数学人的无数专著可供参阅,这里且按下不谈,我倒觉得 李敖此番话正是在自批巴掌,用来评价他自己是最恰当不过:与国民党掐架,与 民进党骂仗,与假正经的文化人逗趣,乃其所长;至于“思想”,则吾未见,多 见其满纸狂语也。   以上所说,都是就年轻时的李敖而论,现已垂垂老矣的李敖,回首当年情事, 对此应该略有反省了吧?不过反过来想,如果缺少那样的偏激和狂傲,恐怕李敖 又不成其为李敖,有些人欣赏的也许正是那种口没遮拦、无所顾忌的作派吧?正 所谓不可无一,不可有二,李敖的作派乃李敖所独有,旁人岂能效仿?吾辈凡夫 在拜读其惊世妙文时如能择善而从,当更能收到“开卷有益”的效果。   2003年12月23日      ◆              胡兰成与女人                 ·泥· 我对古典文学传统文化相当无知,所以不是一个谈论胡兰成的合适的人选。 只是我觉得胡兰成这个人太值得一读,太值得谈谈,不免也想从某一角度说说。   胡兰成的文字很好,这几乎是不争的事实,正如厌恶他的人之多。看了一些 讨伐他的文章,话都没有说错,但总觉得不全。胡兰成之引人注目,固然起先是 他的汉奸身份和他曾是张爱玲丈夫这两点,不过尤引起今人之怒不可遏的,似乎 还在他是个“毫无道德底线”的男人。   《今生今世》我看过了,一页一页读下来,所得感想自然也不仅仅是文字好、 有趣味。胡的感情似乎一直在一条平行线上,没有立体的发展。才子文章我是爱 看的,从郁达夫始就是这样。胡兰成有他的好,中国人讲究的仁义礼让,他知道 的绝对不比别人少,他本人就是从这文化里“化”出来的。看他的文章,你会知 道他非常讲“礼”。并且他时时说他眼里的世界是清明的世界,这本来没有错, 他也真是有那份清明。他写女人很少会夹缠不清,也从不掩饰自己的态度。事实 上他不是不懂得女子,他也有这种自得,但他的懂里混进了太多狎玩的态度—— 甚至对徐步奎他都有过这种态度,这倒是很符合他旧式文人的情调的。     我读《今生今世》,一边读一边觉得可怖,因为胡有一套相当完整的逻辑: 以自我为圆心,天地运转,万物众生都须得要在他的眼皮底下遵循一个统一的法 则,那就是惟他独尊,顺他者昌。在他的世界里他是如此强权,众生运转都要以 他的意志为前提。他看山河岁月,一草一木都是有情,但那情都是他一人的情, 他是他世界里的独裁者。他做得对,坦然;他做得不合道理,他依然坦然。这个 世界如果有对不住他的地方,他会用他那套逻辑将之修订回去——这是最可怕的 地方。所以妻子重病他不回去他有他的解释,撩拨异性而不当回事他也自是不当 回事。     从一开始,他就喜欢去撩拨异性,在南京时对同学的妹妹是如此,后来在广 西跑去亲吻女同事也是这样。现代人看来会觉得令人发指,问题是:胡兰成这种 人并不是从石头缝里掉出来的。一般人所骂的“读书读到下水里去了”、做事从 一己出发毫无道德底线,这其实绝对不是胡兰成独有的作风。看看戏台上才子佳 人的故事,所谓风流才子莫不是那样的勾搭成性,勾搭上之后大有可能就晾在一 边,始乱终弃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张爱玲会和胡走在一起,其实除了胡的才子气 质,胡能懂得与欣赏张的好,也始于他这种肆无忌惮的撩拨。胡说张是没有或缺 乏追求者的,以张的孤高和不善(也不愿)同人交际,我相信这点。而对胡来说, 撩拨女人实在太不是什么难事了。张才华再高,也还是女人,还是他可以撩拨的 对象。    撇开张爱玲不说,胡兰成后来在日本时的妻子,“青帮头目的遗孀佘爱珍” 是他一生中的女人中很特别的一位。看胡的介绍,佘爱珍是上海滩黑帮老大吴四 宝的压寨夫人、上海滩的大姐大,枪林弹雨下走过处变不惊的,想想都知道这是 个什么样的厉害角色。据说朱天文等人见到晚年的佘爱珍时,依然连呼“惊艳”。 但这么一位女强人,似乎也是早就与胡眉来眼去了的。所以我觉得胡更厉害,什 么样的女人都能跟他投契,都能被他搞定。   除非对方太雾数,对自己的才子情调全不能接招,对于女人胡兰成是不吝他 的赞美之词的。对男人,则又是另外一回事。胡兰成一方面自视极高,但又有他 非常精明的一面,他在书中也从不掩饰这一点。而看他在书中对同僚及朋友的评 价(譬如对沈启无的鄙夷不屑),其中的褒贬读来深觉有趣,不过这是个大题目, 非我这篇小文所能概括了。   张爱玲说“薛平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王宝钏)搁 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红鬃烈马》),对此我发现胡兰成也有他的解 释。在《今生今世》结尾处他提到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无才则元气充沛,女子 应如衣服,不用的时候放在衣箱里,而需要的时候(丈夫、父母或孩子需要)拿 出来应该还是新的。这完全可以拿来和前面张那句评论对照着看了。衣服或死鱼, 这其中的分别读者自可玩味。我读胡兰成时常常会想,中国文化究竟是种什么样 的文化?还有今人和古人的道德观相差究竟有多大?民国男子胡兰成并不比薛平 贵高大的到哪里去,在我心目中,胡兰成从某个角度来说基本上就是薛平贵vs汤 勤(《审头刺汤》)这么一个混合角色。只不过张爱玲终究是完全独立的新女性, 根本不必在胡兰成这种指望不上的树上吊死。事后胡依然自得地在他的世界里欲 仙欲死,张却早已默默地退出了那个以他为主角的璀璨大舞台。     胡兰成是旧式中国文人的一种典型。所以胡兰成的可怖,尤其令人侧目。但 胡兰成又很难被简单概括。看《今生今世》看到一大半处我本想说的是:中国盛 产这种不要脸的才子,但读到结尾处倒也不再想说这种意气话了。有一点很诡异, 那就是《今生今世》通篇都是胡自己的说法,但其中说到张爱玲,因为并不夹缠, 倒很像是写出了张爱玲自己(也就是被背叛的那个女人)的心声,读来颇令人心 酸。我们尽可以对胡高举道德的大旗进行轰轰烈烈的讨伐,不过有时我们似乎并 不真的比胡高明。 【丝露集】∽∽∽∽∽∽∽∽∽∽∽∽∽∽∽∽∽∽∽∽∽∽∽∽∽∽∽∽∽∽ ◆                眩晕                 ·何葆国·   暮色苍茫,一行人小黑点一样出现在空旷而寂寥的海滩上。两个小黑点渐渐 落后了,他们满脸惶惑,脚步踉跄。他们就是我爷爷和我叔公。台湾刚刚光复的 时候,简氏宗亲会回大陆省亲,答应由城里的简氏宗亲会挑选一批宗亲过海到台 湾的简氏公司做事。很巧,那天爷爷和叔公从崇山峻岭包围之中的土楼乡村走了 六十多里路来到马铺城里出售茶叶,他们听说台湾挣钱好象翘脚喝茶一样,便也 动了念头。本来,宗亲会只在城里挑选宗亲,而且人数也够了。爷爷和叔公不甘 心,低声下气地请求城里一位极有权威的辈份比他们低而年龄却比他们大得多的 远房表侄出来说话。那位恪守血统观念却从不正眼瞧他们一眼的远房表侄出来说 话了。他们终于被选上了。随大伙坐运煤车从城里到漳州又到了厦门。这时,大 海离他们越来越近,涛声滚雷一样轰轰隆隆,一阵一阵地来,一阵一阵地去。爷 爷和叔公踉踉跄跄,沙土的松软使他们产生一种蹈海的恍然不安的感觉。他们看 到大海了,他们一下子瘫坐下来。大海的浩瀚和喧嚣,使他们晕晕乎乎仿佛置身 于土楼乡村上辈人所讲述的最恐怖的传说之中。天哪!这就是大海?从宗亲们的 腿缝之间看过去,大海好象一个暴怒的魔怪呼啸着扑上来。爷爷和叔公感到一阵 眩晕,他们看到家乡那无比坚固的圆土楼在晃动,他们看到土楼环形的屋顶在空 中旋转。在极度的眩晕中,爷爷想到老婆孩子,叔公想到自己尚未娶亲……上船 了!   有人大声喊道,干你姥,不去是不是?爷爷和叔公一阵阵眩晕,他们的脸色 死人一样惨白。不,不会,爷爷的声音在海风中哆哆嗦嗦,我们不去……干你姥, 你们这两个拉屎货,不去算了。爷爷和叔公连忙在沙滩上磕了几下头,然后背向 大海,四肢着地,丧家犬似地爬走了。轰鸣的涛声好象魔怪一样在身后追赶他们, 他们十分惶恐越爬越快。他们背上的背包在他们爬走中如山一样巍然不动……   在他们一生中,他们无数次想起看见大海的情形,总是感到一阵阵的眩晕。   几十年之后,那些过海到台湾的人有不少发家致富腰缠万贯,纷纷回大陆投 资办厂;而重返土楼的爷爷和叔公却像土楼乡村一辈又一辈的人一样,娶妻生子 养家糊口,在贫困和寂寞中完成了一生。   我想,我完全能够感受到爷爷和叔公当年面对大海时的眩晕。一连五年我坐 在高考的考场里面对试卷,字里行间清晰地凸现爷爷和叔公当年的情形,我感到 眩晕、眩晕、眩晕、眩晕、眩晕!我一连五年都落榜了,尽管每次模拟考我都是 全班第一名,尽管所有的人都说这次一定能考上。那份试卷其实也就是一片大海, 它能够将我渡出土楼乡村,可是我和爷爷叔公一样,眩晕了。   你见过闽西南乡村的土楼吗?祖先们从中原迁徙而来,为了防盗匪骚扰,以 粘土和竹片、红糖等等夯成这些庞大建筑,聚族而居,在围城里自给自足成世界。 它们好象一朵朵巨大的蘑菇默默开放在闽西南乡村的崇山峻岭之中。圆形的叫 “圆寨”,方形的叫“四角楼”,另外还有椅子形的,就叫“椅子楼”。   每一座土楼都是相似的。走进楼门厅,眼光越过天井,对面便是祖堂。从祖 堂向两边辐射出一个个小房间,这便是一楼的灶房,每家每户的灶房紧紧相连。 二楼又都是一个个紧紧相连的小房间,它们贮藏稻谷、茶叶以及杂物,三楼开始 才是卧房。祖先们一定想不到,乡村的土楼后来竟然频频出头露面于都市的报纸、 广播、电视、电影,撩拨许多人从全国各地从欧美各国大老远跑来。我常常想, 那些对土楼赞叹不绝的内外宾们,如果让他们在土楼住上几年会怎么样呢?   那一天,天井里忽然喊声震天动地,好象刀子刺进我耳朵割着。  “养浩!养浩!”   我烦躁地出了卧房,走到栏板前,俯身往下看。我看到了老爸一张扭曲的黑 脸。  “你还想考状元是不是?”老爸大声地说,“你成天躲房里搞什么鬼?快下 来,你兄……”   我没听清楚后面那三个字,好象是老爸把它们咽了回去。   原来,二兄养志开车出事了,被人送到县医院了。   对此我早有所料。不知为什么,我还在小方桌前磨磨蹭蹭好一阵子,才很不 情愿地离开小说走下楼走进现实。   我家的灶房人声鼎沸。我站在半截腰门的外边,仿佛读着一张试卷,感到了 一阵眩晕。   “你到乡里中学找养仁,你们马上到县医院去。”老爸扭过头,着急地对我 说。   我二兄养志从小以机灵贪玩著名。但只在小学的板凳上坐了一天,便橄榄屁 股似地坐不住了。老爸起早摸黑干死干活,原先就不准备花钱供他上学,见到他 自动跑了回来,毫无异议,甚至庆幸添了个小帮手。   从此,二兄每天牵一头瘦牛,在复始楼后面的草场上、林子里半牧半玩,把 贫困的乡村日子过得美猴王一样无忧无虑。待到他身子拔节般长高了,家里刚分 得的责任田,便全靠他这个强劳力。   那时,爷爷死了,老爸和妈开始走向衰老,大兄养仁在土楼乡中学补习,而 我和小妹养莲在村里念小学。我无法想象,仅仅比我大四岁的二兄如何对付家里 的六亩责任田。反正,和每户农家一样冬种春收春种夏收地过来了。   记得我获知考上土楼乡中学的那个中午,我中举一般跑在弯弯曲曲的田岸小 路上,满脸喜色被阳光渲染得很强烈。   “你怎了?”   二兄站在地里问我。他的双眼迎着阳光细眯着,那神态很像父亲。   “我考上中学了。”   二兄双手叠放在锄头柄上,定定地看着我,那种样子很深情。   “我考上中学了。”我忍不住又说了一遍。   “好好……”   二兄放下锄头,朝我走了过来。他跳上田岸路,沾满灰土的大手在我肩上 拍了一拍。   “你要好好念书,阿浩,考上大学,离开土楼。”   二兄的声音浑厚低沉。许多时日之后,我渐渐体味出其中蕴含的一种激励和 悲怆。   离开土楼。   二兄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他的心里一点一点在滴血。   二兄终于有一天把锄头掼在廊台上,掼在老爸的跟前。  “我再也不在田里死做了,我要去学开车,我要离开土楼。”二兄发布宣言 般地说。  “你?有没有那个屁股?”老爸愤怒地说,“你跟人家吃什么泻药?”  “反正,”二兄黝黑的脸在汗水里灼灼闪亮,“我决定了……”   我不知道二兄后来怎样说服了老爸。他怀揣他凑齐的三百块钱到县城学开车 了。   老客车像哮喘病人一样,呼呼哧哧地爬坡。大兄坐在我旁边,神情很萎顿,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老客车在盘山公路上左弯右拐上上下下,仿佛兜着一个怪圈子。我想到了土 楼圆圆的屋顶,觉得一阵眩晕……   “你怎么了?”   大兄扶住我。   “没什么,”我说,“我眩晕。”   “我也是,”大哥淡淡地说,“没什么。”   我很惊讶大兄的语气如此平淡。他的两只眼睛淡漠无神,难道他已经看破了 什么吗?   大兄连续两年落榜也是在人们意料之外。从初一年开始,他的每个学期总成 绩永远是全年段第一名,打个比方说,这就好象土楼永远耸立在闽西南乡村一样。   填报志愿时,班主任肖老师对他说:“养仁,别忘了填重点大学,厦大、武 大、复旦,北大也可以报它一下。”   然而高考成绩出来了,大兄连最低的师专线也没有上。   “你是怎么搞的?”肖老师盯住他的脸。   “没什么。”大兄淡淡地说。   “有时发挥不正常,这也是正常的。”肖老师说。   “补习一年,再考吧。”   第二年填报志愿时,班主任肖老师依旧对他说:“养仁,别忘了填重点大学, 厦大、武大、复旦,北大也可以报它一下。”   然而高考成绩出来了,大兄依旧连最低的师专线也没上。   肖老师连连叹息,甚至懒得询问他,大兄回家之后,默默饱受老爸的一顿老 拳,也懒得辩白一句。   那一天,老爸的吼声响彻土楼内外。   “嚷着屎急,怎么一进茅厕就拉不出来?”   “你没用了,你这辈子是种田命了!”   大兄后来并没有种田,而被土楼乡中学叫去当了代课教师,教初中《中国地 理》。每天在黑板上引导学生遨游城市和名山大川,而大兄连县城也只到过那么 一两次,一下课他便把自己关进那间他暗地里命名为“五步斋”的小房间。坐在 没有上漆、桌面开裂的案前,大兄认认真真地写教案,另外还写一些忧伤的诗歌。   那些歌颂土楼或者悲吟土楼的诗歌,大兄工工整整抄在六本精美的日记本里。 他常常幻想这些诗歌在全国各种杂志上不断发表,他一次又一次获奖,最后获得 诺贝尔文学奖。然而他没有勇气投稿。许多次,他把自以为最好的诗歌抄在方格 纸上,并且写好了信封,而当他把诗稿装入信封时,他感到脑袋里轰鸣一声,土 楼圆圆的屋顶圈住了他,疯狂地旋转。   诗稿落叶一般飘落在地上……   大兄和我到达了县医院。医院里熙来攘往,好象一个乡村圩日。   正在输液的二兄头缠绷带,安详躺在病床上,静如婴孩。他忽然看见了我们, 连忙把闲着的那只手举起来。他太用力,扯痛了某一块肌肉,我看见他咬了一下 牙根。   我们走到他的床前,面对受伤的兄弟,竟然无言。   “没什么,”二兄说,“我原以为直路就在轮下,想不到它在下方,还要拐 三个弯。”   “没什么,那时我只不过眩晕了一下。”二兄说。   “据说车没怎么坏,”二兄说,“这就好了!”二兄晒黑的脸在白色绷带的 映衬下,显得更黑,一种透着刚毅的黑。   二兄怀揣三百块钱来到了汽车驾驶短期培训班的报名处。收费的姑娘告诉他, 这点儿鼻屎钱,买几次感冒药就不够了。   二兄愣愣地睁大了眼。在正午的阳光下,他心里一片黯然。   截止报名前的那几天里,二兄给个体粮店扛米包,二兄为一户人家埋葬溺死 的儿子,二兄捡破烂,二兄卖血……最后二兄凑足培训费及食宿费共计一千八百 元,响声宏亮地甩在收费姑娘的面前。   二兄心想,祖辈和父辈没有走出土楼的历史将在他身上结束了。   二兄豪情万丈。   他贷了款,从邻村人手中买下一辆老东风。那天,二兄载满一车的煤,踏上 了走出土楼去的路途。   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灵活地转动着。他想,这其实是握着命运,命运开始受 控于他了。二兄又一次为自己设计了未来的命运:车轮一滚,钞票一捆,到县城 买一套商品房,告别土楼……二兄看到一条平坦的大道一段一段向轮下奔跑而来, 路面辉煌闪烁。突然,大道消失,一座小山岩凸现在眼前,二兄感到一阵眩晕, 一头撞了上去……   1952年,年轻英俊的老爸在全村人艳羡的注视下坐上了专门从城里来接县长 回去的吉普车。   那年老爸十八岁,初生牛犊一样,满脸傻气也让人觉得可爱。县长要带老爸 到城里吃皇粮了。   前不久,县长亲率一队人马到土楼乡村剿灭一股残匪。残匪很快肃清了,县 长准备离开复始楼的时候,突然病倒。爷爷采来一把草药,熬汤让他服下,迅速 缓解了他的病情。第二天,队伍如期撤回城里,而县长带一名贴身警卫留下,以 便进一步治疗。就是在那几天里,县长天天大碗大碗地喝爷爷的草药汤,和我一 家人培养了鱼水般的感情,也正因此,县长临走的前夜,带着一种隐秘的报恩思 想,对我爷爷说,让孩子到城里去吧,给我当个通讯员什么的,会有大出息的!   年轻英俊而又土里土气的老爸正襟危坐在车子里,全身发烫,心里像装了马 达似地扑扑跳动。突然,车开了,老爸在惊慌中尖叫一声,不由自主往前扑去。   “怎么啦?”旁边是县长的警卫员,急忙扶住他。   “我,我……”老爸脸色苍白,眼冒金星。   县长回过头,呵呵笑道。“这孩子,第一次坐车吧?以后就会好了。”   “我……”老爸感到肚子里的食物发酵般咕咕作响,一阵阵涌到喉咙口。路 两边的山峰突然跑到他眼前,又迅速地向他身后跑去,这真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老爸对城里的向往已经转化为恐惧。   老吉普在1952年的破烂不堪的乡村公路上一会地盘山而上,一会儿绕山而下, 一阵阵震荡,一次又一次敲碎了一个十八岁少年的梦想。   “啊!”老爸突然大叫起来,声音像割破玻璃一样尖厉。他整个扭曲的睑变 得狰狞了。   “我要下车!我要下车!我不去!我要回土楼!”   小妹养莲有一天问我,如果老爸当年到城里吃了皇粮,我们现在会怎样呢?   我愣了一下,我忽然发现小妹已经不再是一个傻乎乎的小女孩,她的身体正 一点一点地丰满起来,脸上挂出了一种早熟。   “我不知道,”我说,“你说会怎样呢?”   小妹美丽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然后定定地看住对面的祖堂。那是个星期天, 我们从中学回家,跟往常一样,拿着课本坐在楼门厅的梯子上和石凳上。我们都 知道这其实读不了多少书,置身于土楼之中,仿佛总是被土楼的一种沉闷的光芒 罩住。可是我和小妹每个回家的星期天,虽然不想这样做,却总是情不自禁地这 样做。   小妹把眼光移到我脸上,最后她低下头,她徐徐进入幻想世界,发出格外轻 柔的声音:“爸要是当年到了城里,这么多年了,多少也当上了局长,那我们就 不用拼什么大学。阿兄,我们就能很容易端上国家的铁饭碗。”小妹满睑光彩焕 发,她接着说:“我要到税务局,工商银行也行,我喜欢穿制服。阿兄,你想要 当什么?”   我心里一阵苦涩,我知道很多事情在爷爷和叔公面对大海而退缩或者更早的 时候已经注定了,我能怎样呢?   大兄怯怯地站在老爸面前。   老爸正在卷烟。他不急不缓地把烟卷好,放到鼻子上嗅了一嗅,接着把烟点 着,猛吸一口,吐出一串烟圈,飘到大兄眼前群魔乱舞着。这一段时间好象漫长 无比,大兄的心里受着一种难以言说的煎熬。他想,如果老爸狠狠骂他一通也好, 可是老爸只是吸着烟,双眼迷茫地观望烟圈的飘散。   “爸……”   “我知道了,中学叫你去代课,去就去吧。”   “明天……”   “你说让你再考一回,让你考,你又没上。是你没上,不是我不让你考。” 老爸看着手上的烟头袅袅升起烟圈,随即一个一个地破灭,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别怨你爸。”老爸说。   “跟你爸当年一样,本来到城里好好的,就是半路上犯了煞,又折了回来。 这是命。”老爸说,“我们家祖祖辈辈呆在土楼里,原指望你冲出土楼去, 唉……”   大兄的两眼渐渐模糊,汪着水似地闪亮起来。   大兄在离家十多里路的土楼乡中学当代课教师,一周十八节课。大兄认真教 书,加上他性格内向,与人无争,颇受领导和师生的好评。然而没有多少人和大 兄来往,在和他来往的人里边也只有一个他初中教过的二年级女生能够理解他内 心的苦楚。   那一天正午,那个叫作秧子的女生又敲开了大兄的宿舍门。   “简老师,你真发奋啊。”秧子带着天真少女的语调,抒情般地说。   她的到来使大兄的小房间亮堂了许多,但是大兄反而感到一种隐隐的不安, 他说:“你别叫我、老师……”   “那叫你什么?”秧子仰头盯住大兄的脸。   大兄把头扭开了。他走到桌前收拾本子,以掩饰内心的紧张。   “简老师,你的诗写得那么好,我说你怎么不去投稿呢?”秧子是大兄的诗 歌的唯一读者,许多次她都被感动得热泪盈眶,她走到大兄的身边说。   秧子浑身散发出一股青春少女的芬芳气息,把大兄紧紧包围了。大兄感到呼 吸艰难,头重脚轻,似乎不能站稳了。   “为什么呢?简老师。”   “秧子,别问我为什么。”   “这又为什么?你没有胆量,你害怕失败?”   “我已经失败了。”   “不!”秧子又抬起头紧盯住大兄的睑,“你还没有失败,简养仁,老师。”      我风尘仆仆地推开大兄虚掩的宿舍门,我一下子愣住了。秧子正盯着大兄看, 这仿佛是一个电影的定格镜头。秧子是土楼乡党委书记的独生女儿,她的气质使 人看不出她是一个中学生,我承认,她像一个成熟的女性,曾多次步入我的梦想。 可是这时,她站在大兄的面前,目光坚定地看着大兄,使大兄神色慌张,畏畏葸 葸,这是怎么啦?   “阿浩……”大兄抢先叫道,他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兄,爸叫我们马上到县医院,”我说,“二兄出事了。”   “你二兄怎么了?”秧子转过头看我,脸上是亲切和妩媚。   “他,他开车撞到山了……”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营养不良似的蔫黄,我知道这决不是为二兄牵挂的缘故。 我读高三的时候,秧子才读初一,可以说我看着她长大,但是和她说话,这还是 第一次。我恍如梦中。   太阳西斜了。大兄和我走出了县医院。在大门口,我们都不禁回头望了望, 那幢现代化的住院大楼在夕阳里巍然耸立。二兄说,我没什么要紧,你们搭末班 车回去吧。二兄说,这里条件很不错,你们不用担心什么。二兄最后说,过几天, 我就能开车跑啦!大兄朝二兄点点头,我朝二兄点点头,我们默默地退出了病房。   开往土楼乡的末班车早已开走,这意味着我们回不了家,今晚将在别人的陌 生的城里漂泊。我们躺在土楼狭小的卧房里,对城市产生过无数次的想象和向往, 可是现在,我们站在马铺县城的街上,竟不知道把脚迈向何方。太阳正沉重地下 坠。下班的人群从四周向我们涌来,像许多河流把我们挟裹在其中,然后毫不相 干地呈扇状流去。车铃声、高跟鞋声,飘动欲飞的裙子、形形色色的文化衫、深 不可测的墨镜、高耸的胸脯、呼啸的摩托……这就是城市吗?我们茫然不知所措。 街上的人群眨眼间流失得干干净净,我们转头回顾,只有一条落寞而空旷的长街。   “到路边摊子吃点东西。”大兄对我说。   大兄拍了拍身上的尘灰,我也拍了拍身上的尘灰,我们一前一后,显得自信 心非常不足地向一处路边摊子走去。   女摊主满脸油腻腻地大放光彩:“来,来,快入座!卤鸭、鸭爪、卤牛肉、 香肠,啤酒要冰冻的还是不要冰冻的?”   “我们,”大兄顿了一下,“两碗面。”   女摊主的脸马上拉长下来。在她的鄙夷里,我们匆匆忙忙地吃着热气腾腾的 卤面,却不敢弄出一点声响,最后大兄交上三块钱,我们做贼一般张张皇皇地逃 窜。   街灯次第张开明晃晃的眼。那些流失的人群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下子淌 满大街。闪烁的霓虹灯、强劲的流行歌曲、浓烈的脂粉气味、薄如蝉翼的衣裙、 猩红的嘴唇、高耸的胸脯……在我和大兄的想象中,城市似乎就是高楼长街霓虹 灯时装流行音乐和妖冶的女人。现在,这些东西汇成一条光怪陆离的河流,在我 们面前真实地流淌。我和大兄感到了一阵眩晕。  “我们走回去吧。”大兄说。   小妹养莲读到了高一,总成绩全年段倒数第一。老爸说,你读什么书?你干 脆给我回来种田。不!不种田,我这辈子决不呆在土楼里,小妹坚定地说。   小妹那执着的样子使她看起来像一个即将受难的圣女。小妹对老爸说:“我 要到城里的台资企业去做工。”   “什么‘台资企业’?”   “就是台湾人办的工厂。我有个同学的朋友介绍我去。”   “台湾?哼哼,你爷爷和叔公当年就差点过海到了台湾。”老爸笑笑说, “台湾,哼哼。”   来自土楼乡村的小妹单身走出喧哗的马铺县城车站,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条 车水马龙一派繁忙的街道,她感到紧张和兴奋。她终于来到梦寐以求的城里了! 小妹勇敢地向人群走去……   闽西南乡村连绵几百里山地,土楼遍布。它们恢宏,坚固,一米多厚的墙壁 枪弹不入,关上半米多厚加铁皮的大门,放上水桶粗的门闩,整座土楼便固若金 汤。几百年来,风吹雨打,很是斑驳了许多土楼,却一点也无法摇动它的根基。 土楼是从闽西南乡村的深土里长出来的,坚不可摧。   爷爷和叔公回到土楼之后,他们愈发明白一个道理:海是晃动的、危险的, 而土楼坚固、安全。他们一想到大海,便感到一阵阵眩晕。所以他们极力避免回 想,他们安于农事和贫困,几十年如一日。   小妹很快适应了台资企业的紧张气氛,甚至这种紧张气氛以及城里生活的喧 闹都使她深深着迷。两个月后,小妹回了一次家,她身上土楼乡村的气息荡然无 存,而充满一种城里的时髦和高贵。描画过的眉毛、艳红的嘴唇、飘逸的白色连 衣裙、长统袜、高跟鞋、精致的小挎包、略带县城口音的腔调,这一切使所有的 土楼人感到眩晕。   那一次回家,小妹只呆了几个小时就走了。她觉得她很难在土楼呆下去了, 许多次她暗暗想到,她要找一个城里人,然后像木桩一样牢牢地栽在城里。   一天晚上,小妹在厂子对面的店子里吃点心。等她吃完了,她才发觉钱放在 挎包里,身上没有带分文,这顿时使她陷入难堪。年轻的老板走过来了,显得彬 彬有礼地问道:“味道还好吗?”小妹咽了口水,吞吞吐吐说不出话,土楼乡村 的出身在她脸上写出了忠厚和老实。   “我忘了带钱……”小妹艰难地把话说完。“哈哈,这有什么关系?就算我 请你好了!”年轻的老板爽气地说。这样,他们就闲聊起来了。小妹供出了自己 的名字,但保住了年龄的秘密,同时她还用批判的口吻向他介绍了土楼。小妹说 话的时候,他一直很注意地听,脸上带着亲切的微笑,不时点一下头表示赞赏。 他说他叫阿达,二十六岁,还没有谈对象,他特别强调这一点,他还说他开了几 年的店,攒了十几万。他的店现在很需要一个帮手。阿达这些话,小妹全都用心 记住了。   第二天,小妹和阿达一起去了卡拉OK厅和百货商场。   二兄伤好出院了。老爸对他说,把车卖掉,还清贷款,然后呆在田里好好干 活。二兄只用一个字来回答:“不!”   二兄开起了他的老东风,每天早早到长塔煤矿装了煤,东风浩荡地向城里进 发。他紧握方向盘,眼睛始终睁得大大的,连眨也很少眨一下,显得无比的庄重 和专注。每当到达出事地点附近,不知为什么,二兄的脑袋里总会轰隆一下,眼 前一派闪烁迷离,然后觉得浑身无力,仿佛连方向盘也握不住了。这时,二兄总 要狠狠地按响喇叭,心里血海深仇地大骂:土楼,干你姥!干你姥!   那是我第四次落榜。我躺在四楼卧房的床上,望着黑乎乎的天棚,感觉到心 一点一点地碎了。   大兄敲开了我的门。他很平静地看着我。“阿浩,”大兄说,“再考一次 吧。”   我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声很响。   “爸爸可能不给你钱,”大兄说,“我给!我一个月至少还有98块的工资, 怕什么?”   大兄干瘦的脸,在我泪眼朦胧的视野里,如一束火焰轻轻摇曳。   “我们要走出土楼去,”大兄说,“我们不能像上辈人那样生活。”   大兄告诉我,他明年将要和我一起进考场,市里新近来了文件,五年教龄以 上且成绩优秀的未婚代课教师可以参加高考,由省教育学院择优录取。“听说去 年别地区招生,录取线才四百分,我们校长已经答应让我报考,阿浩,我这次一 定能考上!”大兄一脸写满了自信。   从那一天起,我记牢了大兄的话:我们要走出土楼去,我们不能像上辈人那 样生活。实际上,我也曾经无数次这样思考过,这样下决心过,但是那一天,大 兄以低哑的声音这样告诉我,仿佛刀子一般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在我心上。   秧子期末考的总成绩从原来的第三名掉到第十八名,成绩通知单送到了家长 手里。土楼乡党委书记震惊了。   十几分钟之后,书记出现在了校长家的客厅里。   两个不同部门的领导人运用相同的方法对秧子退步的原因进行了归纳和总结。 书记临告别时,校长透露了一个情报,秧子最近一个时期来拼命地看课外书,据 说还写诗,并且常常上门去找一个据说也在写诗的叫做简养仁的代课教师。书记 哦了一声,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来。   与此同时,秧子坐在大兄那张桌面开裂的桌前,正轻柔地读着大兄关于土楼 的诗:   你阔大浑圆   墙壁围成厚厚的心事   像一个不习惯倾诉的老人   背过身去   岁月从你的脊梁上滑落   那是一种声音   意味深长   …………   大兄坐在床道上,望着秧子的侧影出神。他感觉到,在秧子轻柔的声音里, 土楼的古老和沉重也蒙上了一层诗意。他不知不觉站了起来,他觉得眼前有一种 无形的东西在旋转,他仿佛要晕倒了,他把一只手放在秧子的肩头上,但是随即 受了炮烙似地拿走。   “你怎么了?”秧子向他忽闪着一双美丽无邪的大眼睛。   大兄心里升起了一种犯罪感,他感到眩晕。   第二天,校长向大兄表示,经有关领导研究,他不能以代课老师的身份参加 高考,并且下学期他不能再来代课了。大兄想起昨晚瞬间的冲动,觉得这一无人 知晓的秘密仿佛一下子暴露了,他用劲地对校长点了点头,甚至没有询问一句申 诉一句。他脚步踉跄地从校长家走回了宿舍,又脚步踉跄地从宿舍走到校园后面 的山上,受伤的狼似地嚎叫了一声。   时髦昂贵的柔姿裙,金澄澄的项链,还有房间里的彩电、冰箱、组合音响, 小妹眩晕了,倒在了阿达的怀里。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小妹想到阿达已经好几天没约她,工休时间跑出了厂子。 她看到阿达那小吃店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发廊,急忙上去询问: “阿达呢?阿达?”   “什么阿达?不认识,这店面是我向老姚租的。”有一个姑娘冷冷地回答小 妹,她圆圆的脸在小妹眼前旋转着,好象是土楼圆圆的屋顶。大约就在这几天, 小妹发现她怀孕了。该来的例假没来,怕见油腻,呕吐,一个严酷的现实。小妹 吓坏了,天塌下来了,那无比坚固的土楼也塌下来了,她好不容易才从粘土瓦砾 里挣出脑袋,喘了一口气。她想,只有立即找到阿达,告诉他,迅速跟他结婚。   阿达和他的未婚妻正在他们买下的商品房里探讨客厅的地毯什么颜色最好。 阿达一点也没想到敲门的会是小妹,他明显吃了一惊,但随即镇静下来,把她挡 在门口,用手把门轻轻拉上。“你来干什么?”阿达冷漠地说。“阿达,我有了, 我……”小妹脸上的泪和汗淋漓而下。“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阿达说。小妹脑 子里轰了一声,她呆住了。这时,阿达的未婚妻在房里大声地叫阿达,阿达连忙 回答:“就来就来,我跟人谈一笔生意。”小妹一把扯下脖子上的金项链,摔在 阿达的脚下,掉头跑了。阿达笑了一笑,捡起地上的金项链,丢进门口的垃圾箱。 那是一条假货。   小妹回到了土楼,人们不明白她上次回来那么容光焕发兴高采烈,而这次为 何脸色憔悴郁郁不乐。就在那天夜里,小妹在她的小卧室用城里买来的长统袜上 吊自杀了。   爷爷临死前伸出枯树枝一般的手,抖抖索索拉住老爸。爷爷说,我们祖祖辈 辈生于土楼,土楼也是养人的地方,不要寻思往外跑,外面有什么好呢?爷爷最 后说:“把孩子们管教好……”   爷爷又一次在冥冥之中看见了大海,喧嚣的大海,危险的大海。爷爷一阵眩 晕,只觉得自己正徐徐掉入一个无底的深渊……   二兄一个月内把买车的贷款还清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钞票,动作优雅地 丢在老爸面前的桌上,脚步咚咚咚地走出灶房走过长长的廊台走出了土楼。   二兄干脆住到了长塔煤矿附近的小旅店,他每天早早运载一车的煤,翻山越 岭,开往县城甚至漳州、云霄、饶平和汕头。钞票像水一样漫上了二兄的脚踝, 他知道这水很快将淹没他的头顶,那时他就能在水里自由畅快地游泳,游出土楼, 游到城里。他的梦想很美满,二兄唯一没想到的事情就是最后他出了大事情。     每次填报志愿,我总是毫不犹豫地不假思索地填上:中国海洋大学航海系。 当年爷爷和叔公在大海面前退缩了,我想该由他们的孙辈来征服大海。可是接连 四次的落榜,生活依旧将我囚禁在闽西南乡村的土楼之中。我站在天井里抬头, 只能看见一块土楼屋顶包围住的圆圆的天空。天空的颜色总是使我想到大海……   那是我第五次坐在考场里。我摊开试卷,一行字小黑点一样地蠕动起来,我 看见一行人走在空旷而寂寥的海滩上,爷爷和叔公惶惑不安地尾随其后。这是怎 么啦?我狠狠地抓了一下头发,狠狠地揉了几下眼睛,我看见试卷上的文字凝成 —团,渐渐地膨胀,变成了一座大的圆土楼。这是怎么啦?我脑袋里轰轰地响, 整座土楼在我眼前旋转。我们要走出土楼去,我们不能像上辈人那样生活,我又 想起了大兄的话,可是我后面的位子空着,那本来是他的,而他已被学校扫地出 门,回到了土楼。我看见旋转的土楼把我旋了进去,我像一点火花一闪即逝。我 看见小妹正在上吊自杀,我看见昼夜驾车的二兄在眩晕中和他的老东风一起从高 高的山路上掉下来,我看见老爸苍老麻木的脸……我在桌上趴下来,我知道我完 了,我又考不上了。   趴在桌面上的时候,我的心渐渐归于平静,脑子变得异常清醒。于是我又想 起那次我和大兄从城里走夜路回土楼的情形。那一次我们是到城里走夜路回土楼 的。那一次我们是到城里探望受伤住院的二兄。在夜晚的城里,我们无家可归。 大兄说,我们走回去吧。   大兄告诉我,他知道一条已经很少人知道的古道,爷爷和叔公当年就是从那 里走回去的。在那个月光淡淡的夜里,我们走着爷爷和叔公当年走回土楼的古道, 默默走回土楼。当年照耀过爷爷和叔公的月光依旧淡淡地照耀着我们…… ◆              空               ·西棣·   乡下的仓房空着   我的骨腔空着   好象是老鼠弃居的空洞   好象是祖先空着的坟茔   我的房子空着   好象是故乡秋后的田野   好象是一场大火后的废墟   石头悬在天上   好象悬在风中的阴囊   我家的谷仓空着   像是一面破锣   渴望着你的敲打   我带着人的气味   穿越人的村庄   我是那灰头土脸的乡下人   虽然城管的捕鼠器总是夹住我   可我总是偷越他们的严管街   为了证明我也是人类   我必须把头放在肩膀以下   某个地方   我的腿肚子已经生锈   但我躺倒的地方   就是劳动者的宝藏   每一次劳动都意味着死亡   每一次收获都是一次劫难   都是动物或植物的劫难   都是双手的一次劫难 ◆              瞬间的秋                ·訾非·   站在广场中央    头顶的铅云   因为黄昏的迫近而分外郁沉   第一滴雨   跌碎在花岗岩的石头上   它的呻吟    短暂且惘然   随后便是水的弹幕   坠落和洞穿   一个季节暧昧的中点   人群四散奔去   地面更宽更广   水那样平   你听到了   孩子们的叫喊   他们试图收起的风筝   在天空纠缠   2003.9.29北京 ◆            佩索阿诗六首          ·[葡萄牙]佩索阿作,张祈译·      1.当她离去   当我坐在窗前,   穿过结了冰花的方格玻璃,   我看见那可爱的幻影,她的,   当她离去……离去……离去……   在我的头顶上,苦痛投下它的面纱:   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生物,   而空中多了一个天使。   当我坐在窗前,   穿过结了冰花的方格玻璃,   我想我看到了那幻影,她的,   那影子现在还没有消逝……没有消逝……   (05.05.1902)     2.我知道,只有我知道   我知道,只有我知道   它有多少伤痛,这颗心   没有信任,没有规则,   没有旋律也没有思想。        只有我,只有我,   而且这一切我都无法说出,   因为在感觉中它就像天空,   看过了,那儿什么也看不到。     3.爱是本质的   爱是本质的。   性,不过是意外。   能够相称   或者不同。   一个人不是一个动物:   那是一个智慧的肉体,   虽然有时会生病。   (05-04-1935)     4.列车上看到的阿雷特加   四周空空如也,   几棵树生长在中间,   没有一棵是非常清晰的绿色,   那儿河流或者花朵也从来不去造访。   如果真有一个地狱,我已经找到了它,   如果不是在这儿,真见鬼它又会在哪儿?   (1907)     5.我是个逃亡者          我是个逃亡者,   在我出生后,   他们把我锁在我的心里,   可是我离开了。   我的灵魂寻找我,   穿过山岗和峡谷,   我希望我的灵魂   永远不会找到我。     6.圣诞   一个神出生了。别的死去。事实上   没有什么来到也没有什么离去:一个错误的变化。   现在我们有了另外的来世,   而经常是离开我们的那个却是较好的。   盲目的科学在无用的地面上劳作。   愚蠢的信仰生活在它们仪式的梦里。   一个新神是一个单词——或者仅仅是声音。   不要探寻也不要相信:一切都是神秘的。   (1922) 【网里乾坤】∽∽∽∽∽∽∽∽∽∽∽∽∽∽∽∽∽∽∽∽∽∽∽∽∽∽∽∽∽ ◆              移鼠与末艳                ·太蔟·   一日,在网上搜索计算机“mouse”的中文译名,发现有“鼠标”、“滑鼠” 及“移鼠”等译法。用“移鼠”再一搜索,除了跟计算机相关的结果以外,却又 撞到这么一段故事,大奇,读后不禁解颐。故事节选曰:  “……天尊见众生如此怜愍,不少谏作好不依。天尊当使凉风向一童女,名 曰末艳。凉风即入末艳腹内,依天尊教。当即末艳怀身。为以天尊使凉风伺童女 边,无男夫怀妊。令一切众生见无男夫怀妊。使世间人等见即道,天尊有威力。 即遣众生信心清静回向善缘。末艳怀后产一男,名为移鼠。父是向凉风。有无知 众生即道:若向风怀妊生产,……一切众生甘伏据,此天尊在于天上,普署天地, 当产移鼠。……”   又是“天尊”,又是“凉风”,还有什么童女“末艳”“无男夫怀妊”,产 下“移鼠”,煞是热闹。初以为是古时候的一个神怪故事,但瞧着又那么眼熟, 一看出处,才知道这段啰里啰唆、半通不通、听起来像佛经、又有点道家风味的 文字,出自《序听迷诗所经》。该经又称《移鼠迷诗诃经》,乃是唐时大秦景教 的经卷。   此“大秦”,非是“焚书坑儒”、《英雄》辈出的大秦,乃是古东罗马帝国 (也称拜占庭帝国),首都即今日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古称君士坦丁堡)。 “景教”者,是基督教的一个分支,原名聂斯托利安教。聂斯托利安原是东罗马 君士坦丁堡的主教,主张人性与神性分离,认为耶稣兼具二性,其中人性由处女 玛丽亚所授,但其神性与玛丽亚无关,故玛丽亚不能称为“圣母”。这观点与处 正统地位的天主教观点不符,被认为是异端。聂斯托利安后被东罗马皇帝驱逐, 东走波斯,开始设教堂传教。其教后来蔓延至中亚,于唐太宗贞观九年由波斯人 阿罗本传来中国,取名“景教”。“景”者,光明也,喻耶稣给人间带来光明。 此即基督教文化向中国浸润之发端。   现在可以揭开以上所引故事里名字的谜底了。“移鼠”者,“耶稣”也; “末艳”者,“玛丽亚”也;“天尊”者,上帝也。“迷诗所”、“迷诗诃”者, 今之“弥赛亚”也。《移鼠迷诗诃经》,讲的不是一只到处乱窜的、由长得不是 很漂亮的小童女受凉而生的老鼠在诗河里迷路的故事,而是正儿八经我主耶稣伟 光正的一生。   令人不解的是,译写该经的人,即便不是景教信徒,也应对耶稣有所崇敬, 且通中文,为何用了“移鼠”、“末艳”这等即使在大唐时也难登大雅之堂的字 眼;诵该经的信徒,也以唐人为多,难道就不觉得“鼠”、“末”亵渎神灵?即 便景教只把玛丽亚当耶稣肉身的培养皿,但她毕竟是耶稣的妈妈,在大讲孝道的 古中国,不称圣也就罢了,为何用个“末”字?那“艳”字也很暧昧。就不怕别 人想歪,把她当成“秦淮河上列孙山,八大胡同称无盐”?“末艳”劣且劣矣, 好歹还能联想为人;“移鼠”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或许该中文经卷的作(译)者肚子里墨水不多,或此经的潜在阅读客户是大 字不识几斗的、对下等青楼或偷粮食嗑柜子的老鼠比较有感性认识的劳动人民? 为劳动人民所喜闻乐见,倒是大众化宗教的一个市场营销方针。   且慢,据史载,阿罗本来唐,是连天子都惊动了的。太宗派宰相房玄龄迎接, 并亲自诏见阿罗本,询问教义,准其传教。后来,太宗下诏建景教寺,并命房玄 龄、魏征助阿罗本译经。房玄龄监修国史、修《晋书》,魏征修五代史,共同促 成千古颂扬的“贞观之治”。他们的文字功底都是极深厚的,肚子里的墨水汪洋 恣肆。这等译者,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译经译经,先得把经里主人公的名字搞定 吧?名字既定,以房魏的地位和影响,有唐一代,这些名字应该贯彻始终。   以此推之,“末艳”、“移鼠”二名,或为房魏二人的手笔?如是,当是一 天大的笑话。房魏幽了阿罗本一默,这位波斯人反把棒槌当了针。耶稣一名,古 也有译为“夷数”的。这倒是文雅一些,和房魏身份也相近,但此译法是否始于 唐代,笔者手头无据可考。   要说景教只为劳动人民信拜,也似乎与史不符,因为朝廷也作表面文章的。 唐玄宗曾特令宁国王等五位王爷亲往大秦寺(即景教寺)礼拜,並令高力士奉太 宗至玄宗五朝天子的御像,置放在寺中,供人拜谒。王爷礼拜“移鼠”,天子的 御像和啮齿动物受难像并列,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或许盛唐时朝廷心胸开放乐观,对宗教管制不严,也不大把宗教当回事,能 利用则利用。什么王爷礼拜、御像并列大概不过是些手段,令教徒更加服膺朝廷 而已,“移鼠”不“移鼠”的,就随它去吧。盛唐时大小各类宗教,真个是“百 花齐放,百家争鸣”,除了释道蓬勃发展以外,还有进口的景教、祅教、摩尼教、 回教等。其中来自波斯的摩尼教,即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中主人公张无忌之 外祖父(白眉鹰王殷天正)所属的明教,正派称“魔教”的是也,是素食主义者 的祖宗。   景教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生存,一味逢迎朝廷,且又主动努力与 儒释道三大主流文化融合,实现本土化。“天尊”本出道教,被景教借来称呼上 帝(天主);景教也借“善缘、妙有、慈航、世尊”等佛教用语,且将摩西译为 牟世法王,约翰译为瑜罕难法王,教士取名如僧景净、僧灵宝等;基督教本来只 拜天主,不拜帝王,更不拜祖宗,景教却学儒家,连帝王、祖宗也一并拜了起来。 以此类推,低三下四的景教,接受把《新约》的主人公译为“移鼠”,把其母译 为“末艳”,也就不足为奇了。   低三下四也罢,本土化也罢,根基不深的景教,经受不起政治风浪的冲击, 几起几落后,终于在唐武宗灭佛时,顺便被弄了个灰飞烟灭。   基督教文化向中国的第一轮进攻,就这样以失败告终,随风鼠移而去,光明 不再。   第二轮进攻,为元代也里可温教。第三轮进攻,开始于明末清初,以利马窦、 汤若望、南怀仁为代表,进攻手段为以几何学、天文历法为代表的西方科学技术, 初期成效不小,曾骗化了许多王公大臣,如教名“保禄”的徐光启,但最终不敌 积厚的中华传统文化,败下阵来。当然,后来基督教随着洋枪洋炮再次打来,义 和团们招架不住,才有了中华民国的基督徒国父孙中山、总裁蒋介石及夫人宋美 龄以及台湾的“牟世法王”李登辉。自从“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直至改革 开放,基督教在中国只剩几点“星星之火”,奄奄一息。改革开放以后,迄今四 分之一世纪,这“星星之火”渐又有复燃之势。   中华民族与“移鼠”的较量,戏还没有收场。   听着铺天盖地的圣诞歌声,看着电视上北京街头的圣诞树和圣诞老人,不由 得写下以上文字,纪念童女末艳受凉风而产下移鼠两千又三年。   (2003年12月25日) ◆              宋理宗登基传奇                ·须弥山主人·                    一   宋朝第十四代皇帝宋理宗,不是宁宗皇帝的儿子,算起来是远房侄子。他最 后得以登基,经历十分奇特。事情得从东海的舟山群岛说起。   定海地处这个群岛中最大的岛屿舟山岛上,开化算是比较晚的,早先居民是 断发纹身的东夷人。唐开元二十六年始置翁山县,大历六年废县;宋熙宁六年置 尉,继而创昌国县。熙宁八年,首任县令张懿文在城东建立学宫,淳熙十六年县 令王阮移县学至县府的南面,到接任的县令钱棣手里最后完工。定海学风大盛, 应该是始于建炎年间,当时河南人郭维迁至定海定居,以“北学”教授诸生,一 时从者如云。此后定海始有人中进士,破天荒第一个是应傃,秀山人,绍熙四年 陈亮榜进士。第八、九个是同年进士,应傃的幼子应徭和余天锡,嘉定十六年蒋 重珍榜,两人都曾官至参知政事(副丞相)。   这里先要说的是余天锡的传奇经历。   余天锡,字纯父,号畏斋,甬东村人。生年不详,死于公元1275年。   据宋元间野史《东南纪闻》(著者不详)卷二记载,理宗出生之地应与余天 锡家相距不远。因为理宗降生的那天夜里,天锡看见外面红光烛天,好象烧起了 熊熊大火。急奔到失火的地方,却没有浓烟烈炎,只见荣王府大门敞开,灯烛明 亮。天锡进门问是何事,荣文恭王回答说:“适生小儿。”天锡知道这个孩子不 同寻常,就要求看一看,进入室内,闻到异香馥郁,恍惚间似乎有两名童子张着 青盖保护着。   这个故事荒诞不经,并不可信。因为余天锡家在舟山定海,而宋理宗出生于 绍兴虹桥。但理宗出生时有预兆,《宋史·理宗纪》也不能免俗,记载甚详。   据《宋史·余天锡传》载,余天锡可能学问不错,丞相史弥远聘他为西宾, 做弟子的老师。余天锡天性谨慎老实,一心教书,绝不过问外事,史弥远很器重 他。                  二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史弥远居于相位的日子久了,皇太子赵竑非常憎恶他, 使他寝食不安。   赵竑也不是一开始就做皇太子的。宋宁宗开禧元年,边境军情紧急,金国要 求诛用兵北攻的主谋。赵曮用史弥远的计策,上奏韩侂胄轻起兵端,上危宗社, 宜赐黜罢,以安边境。宁宗同意了他的方案,诛杀韩侂胄,并立赵曮为皇太子, 居东宫,改名为询,这就是景献太子。嘉定十三年,景献太子在二十九岁上早早 的死了。这样才立了过继给沂靖惠王做儿子的赵竑为太子。嘉定十七年六月,赵 竑生子,诏告天地宗庙社稷宫观,看上去前景挺美好,成了挺合适的法定继承人。 但才两个月,他的儿子就死了。   史弥远想知道这位新皇太子的好恶,听说他喜欢弹琴,就买了一个擅长弹琴 的美人送给赵竑,实际上是派去做间谍的。东宫的墙壁上有地图,赵竑指着琼崖 (海南岛)说:“我以后得志,要将史弥远流放到这里。”还曾称史弥远为“新 恩”,意思是以后他当了皇帝,史弥远不是去新州就是去恩州。那个美人倒不负 所托,把这些事都密报史弥远。史弥远还想证实一下,在七月七日送乞巧奇玩给 赵竑,赵竑乘着酒意将奇玩掷到地上打碎了。史弥远自然魂不附体,知道这个皇 太子一旦即位,他一定没有好果子吃,就每天想着如何对付。但赵竑却一点也不 知道。   其实史弥远计谋深沉,对这事早有准备,在赵竑过继给沂王前,他就给自己 找了一条后路,如果他控制得了赵竑也就罢了,控制不了,他还有厉害的手段。 他的手段就着落在那个定海人余天锡身上。                  三   余天锡见到理宗皇帝是出于偶然。嘉定十三年(公元1220年)秋天,余天锡 回老家准备参加乡试。史弥远说:“现在沂王无后,你如果遇到宗室中有贤良厚 道的,希望能带来。”   史弥远说这句话是有来由的,宁宗皇帝的弟弟沂惠靖王死后没有儿子,让赵 竑(当时他叫赵均)继承香火。不料景献太子也死了,宁宗觉得国本未立,选太 祖十世孙年十五以上者教育,参照宋高宗当时在普安、恩平两人之间选择皇嗣的 旧事。   余天锡领了史弥远这道密令回家,渡钱塘江时,与一个绍兴的和尚同舟。船 到西门,天下起了大雨。和尚说:“门左是全保长家,可以避雨。”余天锡听他 的话前去拜访避雨。全保长听说他是史丞相馆客,就忙着杀鸡备饭,接待得十分 隆重。   席间有两个孩子侍立,保长说:“这是我的外孙,算命先生曾说这两个孩子 以后富贵不可限量。”(按照《东南纪闻》,则余天锡早就知道孩子的前程了。) 余天锡问孩子姓名,哥哥叫赵与莒,弟弟叫赵与芮,排起辈份,应是太祖皇帝赵 匡胤的十世孙。虽然也是宗室,家境却已败落。余天锡想到史弥远的嘱咐,仔细 观察两个孩子的言行举止,觉得还挺不错的,就连乡试也不去参加了,当即回到 临安,告诉史弥远。史弥远就让余天锡带两个孩子一起来京。   全保长了解了事情原委,大喜过望,心想到了沂王府,那是一步登天了。连 田产都卖掉了,替两个孩子整治衣冠,免不了召集亲戚朋友,大摆筵席,绘声绘 色地讲述这番奇遇,隆重地送孩子赴京。   这件事情,清朝乾隆年间的地方志《越中杂识》有不同的说法:当时余天锡 过江,躺在船里,梦见有两条龙背起了船,原来是与莒、与芮兄弟在水里游泳。   余天锡带到相府引见。史弥远会看相,一见大奇。但他志不在小,心计又深, 是想替自己找个靠山,而不是给孩子找富贵,心想全保长这样大张旗鼓,把这件 事弄得人人皆知,以后做起手脚来十分不便,就立即让他们回绍兴。全保长灰头 土脸,惭愧无地,乡人也暗暗发笑。                  四   第二年春夏之交,史弥远忽然对余天锡旧事重提,说:“绍兴的那两个孩子 可以再叫来吗?”丞相心事,连余天锡也不能明白,全保长更是不知就里,自然 不愿第二次被乡人当作笑柄,赶紧推辞。史弥远暗中叮嘱道:“两个孩子中,哥 哥福份最大,最富贵,应该在京城里抚养。”丞相发话,全保长毕竟不敢过分违 拗,余天锡才得以用马车接赵与莒到临安。赵与莒后来正式的名字是昀,以下就 称他为赵昀。   余天锡的母亲朱氏亲自为赵昀沐浴,教他读书写字和各种礼度。没多久,皇 帝就让赵昀入沂王府为嗣。这位朱老太太后来被封为周楚国夫人,一直活到九十 多岁,本来朝廷准备在她生日的时候让余天锡做丞相的,但余天锡没能等到这一 天就死了。   公元1221年农历六月,赵昀补了个秉义郎的小官,即到相府拜谒,史弥远故 意让他坐在主位。他走后,家人问丞相:“相公怎么让他坐在主位?”史弥远捶 捶胸脯,弄出一副懊丧的样子。   这件事也是记载在野史《东南纪闻》中的,不怎么可信。但《宋史》中载有 另一件事,充分说明史弥远对后来发生的事是怎样的处心积虑。   当时郑清之(后亦拜相,上文提到的与余天锡同榜进士应徭,也曾当过参知 政事,靠的就是这位郑清之)是国子学录,一介小官。某日,史弥远在净慈寺为 他的父亲做法事,和郑清之登上惠日阁,有过一次单独交谈。史弥远说:“皇太 子看上去挑不起担子。听说后来入嗣沂王府的那个人挺贤良的,现在想挑选一个 讲官,你要好好教导他。事情成功后,我的座位就是你的座位了。但是这话从我 的口中出,往你的耳朵进,如果有一言半语泄露出去,我和你都要遭到灭族之 灾。”郑清之心里一紧,拱手答道:“不敢!”   于是郑清之兼做了魏忠宪王府的教授。他将赵昀的诗文翰墨拿来给史弥远看, 赞不绝口。史弥远有一次问他说:“我听说那个人培养得已差不多了,总体说来 究竟怎么样?”郑清之是个马屁精,说:“那个人的贤明,我是说也说不清的, 但一言以断之:不凡。”史弥远颔首再三,立赵昀为太子的想法更加坚决。起初, 郑清之以小官兼赵昀的教授,后来他官越做越大,却一直兼做着这个教授。                  五   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余天锡会试成功,擢进士第。《元大德昌国州 图志》说他“立登要津,荣典乡郡”。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他之所以“立登要 津”,是依傍着奸相史弥远这棵大树,也不见得有多么“荣典乡郡”的。此后他 一帆风顺地做他的官,《宋史》载:     “历监慈利县税籍田令,超授起居舍人,迁权吏部侍郎兼玉牒所检讨官,兼 崇政殿说书,迁户部侍郎兼知临安府,浙西安抚使试户部侍郎权户部尚书,皆兼 知临安府,升兼详定敕令官,以宝文阁学士知婺州,仍旧职奉祠,起知宁国府, 进华文阁学士,知福州,召为吏部尚书,兼给事中,兼侍读。”     据我所知,这期间余天锡做过两件值得称道的事,一是公元1230年在定海盐 仓乡创立虹桥书院,这是舟山第一座书院。二是写了一篇《留曹豳疏》。   这第二件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位叫曹豳的左司谏,当时以正直敢言闻名,与 王万等四人号称“嘉熙四谏”,曾上疏论余天锡、李鸣复的过失,可以说与余天 锡有点仇隙。曹豳以忤旨迁官,余天锡倒不计较前嫌,上疏留之,结果是“帝从 之”。这篇《留曹豳疏》同时见于《宋史》和明朝黄淮、杨士奇编的《历代名臣 奏议》,可见颇有点影响,摘录如下:     “臣荷国恩,起家分阃,旋蒙趣觐,躐玷迩联。时权礼部侍郎曹豳,实在谏 省,盖尝抗疏,谓用臣大骤。臣与豳交最久,相知最深,今观其所论,于君父有 陈善之敬,友朋有责善之道。而豳遂迁官,臣竟污要路,豳以不得其言,累疏匈 去。夫亟用旧人,而遂退亡(一)庄士,则将谓之何哉?豳老成之望,直谅多益, 填之近班,可以正乃辟,可以仪有位,欲望委曲留行,使之释然无疑,安于就职, 则陛下既昭(服)好贤之美,而微臣亦免妨贤之愧。”     这期间余天锡是否做过亏心事,或做过多少坏事,曹豳知道,我不清楚。但 有一件事却有很多人说是他做的,还写进了历史书中。但有的史书说是他,有的 史书说是史弥远之“客秦天锡”,是余是秦,总有一个是错的。如果一定要咬定 是余天锡,疑点还是有的,因为那时他已经擢进士第,“立登要津”,当了官, 已不是史弥远的“客”了。但这件事如此恶劣,史弥远派心腹余天锡去还是比较 可信的。   事情发生在理宗即位之后,还是从头说起吧。                  六   宗室弟子升官快,赵昀补秉义郎后两个月,就升任右监门卫大将军,赐名贵 诚;第二年农历五月,升赵竑为检校少保,进封济国公,赵昀任邵州防御使。   郑清之说赵昀“不凡”,究竟怎样呢?史载赵昀为人凝重内向,沉默寡言, 读书也很认真,也能洁身自好,是个好孩子。凌晨在待漏院等候早朝时,大家都 说说笑笑,气氛轻松活泼,他却正襟危坐,脸无表情,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出 入殿庭,也是这副样子,从无越规逾距之事,弄得别人见到他这样,也不好意思 说笑,换上一张严肃面孔。   因为赵竑与史弥远之间关系越来越僵,史弥远每天想挑赵竑的毛病,希望这 位太子失宠,让宁宗皇帝垂青于赵昀,进而废赵竑立赵昀,但事情没有成功。大 概赵竑虽然粗心大意,不谙争权夺利,可能也不大有什么把柄让人抓到。   公元1224年农历八月,宋宁宗生病后,就没有再上朝,不久病危。史弥远把 赵昀立为皇子,正式改赐名昀,授武泰军节度使,封成国公,太子竑别听处分。 当然,这是以宁宗的名义发布的。但这两个孩子的地位究竟怎样,除了少数几个 人,大家都不敢断定。   闰八月,宁宗在福宁殿驾崩。据《东南纪闻》,事情也有点蹊跷,那天史弥 远给宁宗送去金丹百粒,不一会儿,皇帝就死了。此中有什么古怪,是不是史弥 远做了手脚,下毒整死了宁宗,有待考证。                  七   史弥远的动作很快,宁宗一死,就一边派杨谷、杨石去向杨皇后报告噩耗, 一边又遣郑清之到赵昀那儿,告诉他将被立为皇帝。   不料,郑清之费尽口舌,说了半天,赵昀却默不作声,既不说同意,也不说 不同意。   郑清之弄不清赵昀的意图,最后只好说:“史丞相因为和我相交已久,所以 让我与足下推心置腹,可是现在足下不答一语,那我怎么向史丞相交待呢?”   赵昀从从容容地拱手回答说:“我在绍兴还有个老母亲啊。”   郑清之是一点即透的聪明人,自然知道赵昀的意思,回宫里告诉史弥远,两 人更赞叹说,这个孩子不简单啊。   赞叹过后,马上派“快行”去宣皇子,并叮嘱说:“叫你们宣召的是沂靖惠 王府皇子,不是万岁巷皇子,如果弄错了,你们全都处斩。”当然弄错不得,否 则史丞相要去琼崖,他没有苏东坡的才学,恐怕也作不出“小舟从此逝,江海寄 余生”之类的词。                  八   这个时候,真正的皇太子赵竑却在家里踮着脚尖望穿秋水,等待禁中来人宣 召,可久久不至。这是他一生中最为难熬的等待,时间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这 时,他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已经被人改写,但心中的焦虑已不能自已,目 光穿过窗子,一直注视着院墙外。   天色已晚,他看见一群“快行”从墙外匆匆走过,心里怔忡不定,彷徨无主。 没多久“快行”拥着一个人呼啦啦从门外经过,昏暗中也不知是谁,感到很困惑: 他们在干什么呢?难道还有比接皇太子去给皇帝举哀并继承皇位更急的事吗?   这个人其实就是赵昀,他的皇位竞争对手,可他对此却一无所知,最终焉得 不败?                  九   赵昀来到宫中,史弥远引他到宁宗的灵柩前举哀毕,然后召赵竑。   赵竑与其说是去举哀,还不如说是喜出望外呢,因为他终于等到了这个时刻。   他赶紧带人奔赴宫廷,但经过宫门时,随从却被禁卫拦住。他只好单独入宫, 史弥远也一样引他到灵柩前举哀,又引出帷帐,让殿帅夏震守着他。   然后宣召百官,立班听遗制。赵竑被引到殿中,仍站入过去上朝的旧班。他 到此时还是稀里糊涂,惊愕地说:“今日之事,我不应该站在这里的吧?”   夏震心中发笑,骗他说:“尚未宣制之前,应当站在这里,宣制后,才能即 位。”   赵竑大概对这种仪式也缺乏研究,以为按规矩如此。这时,他远远看见烛影 之中,有一个人隐隐约约地已在御座。他心里一片迷糊,如在梦中。   宣制已毕,合门赞呼,百官拜舞,庆贺新皇帝即位。这个新皇帝就是赵昀, 史称理宗。   赵竑自然不肯下拜,夏震强行按住他的脑袋磕头下拜,总算成礼。   赵竑在这一刹那充分体验了被暗算被抛弃被侮辱的痛苦,梦想中至尊的荣耀 被人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击得粉碎。   杨皇后到这个时候也迫不得已,矫诏任命赵竑为开府仪同三司,进封济阳郡 王,判宁国府。新任的皇帝赵昀自然也要表示一下,在尊杨皇后为皇太后、同听 政的同时,升赵竑为少保,进封济王,并赐第湖州。赵竑每天在京师临安,既危 险又让人不好意思,所以农历九月,新皇帝以赵竑充任醴泉观使,令他到湖州的 赐第去了。   就这样,政变完成。                  十   赵竑虽然糊涂,但事情到这地步,也就随遇而安,当不成皇帝,当济王也不 错,有点像《三国演义》里的刘禅。可是有野心的人到处都有,就在湖州,有人 看中这位前太子的身份,想从中兴风作浪,演出了又一出闹剧。   公元1225年初,即宋理宗宝庆元年的正月,湖州人潘壬和弟弟潘丙密谋,要 拥立赵竑为帝。赵竑听到这个消息,知道这种事做不得,否则性命不保,在潘壬 率人来找他时,惊慌失措,躲在水沟里。潘壬等人找到他,拥至州府衙,以黄袍 加身。这看上去像赵匡胤似的,但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   赵竑不肯出演这种闹剧,号哭不止,可当时已身不由己,只好任其所为。他 的头脑还不大清醒,对这群小丑缺乏认识,心地又过于善良,向潘壬提出一个十 分可笑的要求:“事成之后,你们能够不伤害太后和皇上吗?”   这个要求谁都会答应,反正事成之后怎么样就由潘壬说了算。   于是打开军资库,搬出金帛银票犒赏军士,叫湖州守臣谢周卿率所属一众官 员入衙庆贺,并写了榜揭,贴在门口,历数史弥远废太子另立的罪名,最后写道: “今领精兵二十万,水陆进讨。”简直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一副威风凛凛杀 气腾腾的样子。                  十一   湖州哪来二十万精兵?到天亮一看,麇集的都是太湖的渔民和一些巡尉兵卒, 满打满算也没有一百人。这么些人想要占山为王也嫌不够,居然想攻城拔地杀入 京师,潘壬的数字游戏做得也太夸张了。   赵竑这时才明白过来,这不足百人却号称二十万精兵的乌合之众,无论如何 是不可能成事的,立马翻脸,率领州兵讨伐这批叛逆,又派遣王元春飞马去向朝 廷报告,显示出在朝廷权力斗争旋涡中长大的前太子比乡下人高明的政治手腕。 史弥远接报,命殿司将彭任带兵讨伐,兵到湖州,事情已经平息。   这只是南宋历史上的一个小小插曲,若非涉及赵竑,本来别说入正史,就是 在笔记小说里一般也不会提上一笔。但对赵竑来说却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可能有 两个作用,一是提醒宋理宗和史弥远,还有个前任太子在,可以被别人利用作乱, 如果不是潘壬,而是某个与史弥远不和的实力派将军带兵造反,其出师既有名又 有实,那就危险得很。二是这事也给了他们一个除掉隐患的借口。   于是余天锡又登场了。史弥远以请医生给赵竑治病为名,派余天锡赴湖州。 赵竑本来就没什么病,余天锡也没怎么拖泥带水,只说是皇帝的命令,逼赵竑在 州府自缢而死。                  十二   史弥远一手策划立赵昀为帝之事,成功后当然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他当丞相 已经17年,在理宗朝又当了9年,擅权用事,日子过得很舒服。理宗也投桃报李, 台谏论史弥远如何奸恶,他也始终不理,史弥远死后,对史家还是“既优既渥”。 史弥远的子孙给他所制碑铭,题上“公忠翊运定策元勋”八个大字。   赵竑死于非命,舆论蜂起,史弥远全不理睬,反而任用李知孝、梁成大等人 以为鹰犬,“于是一时之君子,贬窜斥逐,不遗余力云。”   余天锡是间接受益者。他的仕途极为顺利,一路升官,到公元1238年,爬到 了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的位子,封奉化郡公,授资政殿学士等,最后以观文 殿学士退休。他的母亲也封为周楚国夫人,寿过九十,本来要在她生日那天拜余 天锡为丞相的,但余天锡很可惜在这个时候死掉了。这在上文已经说过。理宗赠 他少师,不久加太师,谥忠惠。据《元大德昌国州图志》载:余天锡“待宗族有 义廪”,也就是说他不是一个忘本的人。   在依附史弥远的群小中,余天锡的恶迹比较少,立身也远比他的侄子余晦正。 古代舟山人当大官的不多,好容易在明朝出了个状元张信,也早早被皇帝解决了。 但张信一来是状元,二来为人正直,所以能引起乡人的自豪感;而余天锡当时虽 然地位隆尊,他参与其间的主要事件,是宫廷内争这种封建时代最黑暗最无人性 的争夺,自然见不得人,所以七百多年后的今天,他的老乡对他似乎也没有什么 感情。   理宗当了四十一年皇帝,但他也没有生儿子。当时和他一起到京城杭州的弟 弟赵与芮倒有儿子,名叫赵禥,到七岁才会说话,后来,理宗死后,他当了十年 皇帝,这就是宋度宗。 ◆            关于民族的三重视角                ·郑飞·   民族和民族主义对于塑造现代世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民族是什么?早期学者白芝皓说:“若你不曾问起民族的意义如何,我们会 认为我们早已知道答案,但是实际上我们很难解释清楚到底民族是什么,也很难 给它一个简单的定义。”   正如所言,学术界对民族仍未得出一个共同认可的定义,这些对民族渊源的 不同诉说导致了对民族和民族主义不同的评价。   因此,学者们发现,给民族主义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也是同样困难的。安德森 说民族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此说可能最为公允。很显然,仅仅对这个共同体的 认同和推崇并不能构成民族主义的内涵,我们同样认同我们的家庭和对它保有超 越其他家庭的忠诚,但却没有什么家庭主义。   但民族主义至少包含了两项内容:民族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民族应该具有什 么样的价值。从这两项入手,弄清楚是谁在需要民族,他们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则有助于我们了解民族主义的内涵与实质。   知识精英的视角:在民族概念提出的早期,民族和民权是联系在一起的。奥 地利经济学家米赛斯提到,“民族性原则最初并不是指向其他民族的利剑,它是 针对暴君的。”哈耶克说,“个人自由的倡导者都同情上述民族自由的诉求,而 且正是这种同情,导致19世纪的自由运动与民族运动之间形成持续的联合。”知 识分子利用大众对所在社会的自然热爱,塑造了这样一种想象:他们将民族看作 是犹如家庭一样的命运相同的社群,这个社群的成员享受着不偏不倚的保护。早 期的欧洲知识分子认为,强调每一个人作为民族的一份子,就在理念上给予了人 人平等的地位,破坏了原有等级制度下的尊卑观念,集合原来被分割的大众,知 识精英通过把民族列为最高价值来反对国王统治的最高价值,从本国或外国君主 手中争取自由。民权和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叙述为“没有人民主权在先,没有 对统治者、被统治者、阶级与集团地位的一种全面和彻底的重新修定,民族主义 是不可想象的。”在此时,民族被视为用来促进其他价值的载体,例如科学、文 明和民权。举例来说,19世纪中期以前,欧洲的思想家普遍认为民族独立应该有 两项限制:第一是门槛原则,即民族必须拥有足供发展的幅员,若其领土小于一 定的门槛限制,这个民族就不具历史合法性。由于这项原则,民族独立要附属于 上述价值。正是因为这种想法,意大利独立领导人马志尼才反对爱尔兰独立,看 起来虽然自我矛盾,其实是有其内在的逻辑的。另外一个与之相通的原则是扩张 原则。民族的建立被认为是一种逐步扩张的过程。在普世的个人权利得到尊重的 情况下,所有的人类群体应该相亲如一家,在事实上也应该成为一家。这个原则 被表明为,“如果民族原则是用来把散居的群体结合成一个民族,那么它是合法 的,但若是用来分裂既存的国家,就会被视为非法。”我们可以看出,此时的民 族主义必然是手段性和工具性的。   但是由于民族主义内涵之中自然包含了对民族作为最高价值的存在的肯定, 这样就在自由主义式的民族主义上有个天然的缺口,民族和民权最终无法有机的 合为一体。哈耶克指出:“尽管欲求个人自由与欲求个人所属之群体的自由,所 依据的情感和情绪往往是相似的,但我们人有必要明确界分这两种概念。”将集 体自由同个人自由混为一谈的结果是,为了追求个人自由而将集体自由奉为最高 价值。这种理论上的推导最终使某些知识分子把民族本身看作是追求的终极价值, 把民族本身作为追求的最终对象。德意志浪漫主义显然就是最好的例子。在他们 看来,“民族是一种自然的、有机的组织和发展起来的共同体,它是和谐的、是 没有个体和共同体之间冲突的共同体。”赫尔德认为民族特性是具有无限价值的 东西,柏克曾断言,个人是愚蠢的而种群是明智的,费希特则宣称,个人必须被 消灭,必须被融合、升华进种群中。   普通大众的视角:对民族的尊崇和认同必须得到普通大众的肯定。对于十九 世纪末和二十世纪中期以来的欧洲国家和非欧洲国家而言,他们的民众都面临着 同样的问题,即现代化冲击着旧有的群体结构和信念。“人们所习惯的真正群落, 如村庄和家族、教区、行会、会社等等,因为显然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涵盖他们生 活中大多数可能发生的事情,因此步向式微。随着他们的式微,他们的成员感到 需要以别的东西来取代他们。而虚构的民族共同体正可填满这一空白。”而现代 性所带来的抽象化和一元化使传统社会结构被打破,整个社会由时间型向空间型 社会转变,在事实上也使人们形成了种种抽象的非个人的联系。因此,客观事实 为这种主观愿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虽然如此,霍布斯鲍姆的这一论断仍然显得 稍微不足,未能解释个人本身为什么会对民族有这么大的心理需求以至于将民族 作为最高的信仰对象。   如果要解释民族主义为什么在现代会获得普通民众的普遍信仰以及为什么会 呈现如此的暴烈性质,笔者认为必须引入个人心理学加以分析。   亚里斯多德在《政治学》卷一中说道: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动物,那些生来 就缺乏社会性的个体,要么是低级动物要么就是超人。社会实际上是先于个体而 存在的。不能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体,或者因为自我满足而无需参与社会生活的个 体,不是野兽就是神祗。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有着两种属性——动物自我和 精神自我,人们必须在精神自我上保持平衡,也就是说每个人的自我肯定必须和 他所看到的现实相符合。正如艾伯特卡穆斯这位存在主义哲学家所说,人是这样 一种动物,他们毕生都在努力使自己相信其存在不是荒谬的。人们必须相信自己 是正确的,必须肯定自己。这和饥渴就要喝水一样,只不过这种内驱力产生于认 知上的不适而不是生理上的需要。“人想要使生命有意义,他想要在他所处的环 境下达到他所能达到的(或以为能达到)的最适当的力量与强度。”社会学家和 心理学家指出,当一个人在心理上同时持有两种不一致的认知(思想、态度、信 念、意见)时,就会产生紧张状态,称之为“认知不协调”,这种紧张状态必须 通过某种手段得到消除。   现代化带来的社会的快速变化使得整个社会的焦虑感和不适感普遍上升,因 为一个快速变化的社会给人们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从而带来更多的挫折感。   人们需要重新肯定自己,此时,民族主义提供了有效的替代品。人们通过把 自身置于一个大的多的权威之中,满足了自己的自恋心理。“他通过使自己成为 群体的一部分,通过使群体内化,将自己与群体等同起来,这样,就可以增强和 提高自己的地位。他的能量由此得到加强,他的战斗充满着一种对权力的感情, 这种权力是从集体的权力中产生的。”通过把民族想象为一个生命体,具有某种 精神,人们把自己同民族进行置换,从而满足了自己的精神需要,这样,把民族 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实际上也就等于把自己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 通过认为民族拥有对个人的决定权从而轻视个人利益和自我迷恋其实是一个硬币 的两面。   民族主义在某种程度上说只是扩大的自恋而已,正是在这点意义上,欧内斯 特·盖尔纳认为民族主义是一个社会的自我崇拜。   也正是由于如此,这种民众心目中的民族主义也就更具有破坏性。由于把本 民族的价值和利益置于最高地位,就赋予了它——连带自己——以完美人格,所 以对这完美人格的任何攻击都更加不能容忍。“他不仅使自己成为群体的组成部 分,而且他可以通过为了群体的事业而放弃个人要求来使自己更充分地成为群体 的组成部分,通过群体目标和权力的内化,以及将自己内化于这个群体,群体就 成为仅仅是他自己个性的一种延伸。在这种条件下,对于群体的威胁就会触及他 人格的核心”。   在这种情况下,私人可以容让的东西对于民族来说就是万万不可的事情。   国家的视角:有些学者提到了民主和民族主义之间的相关性。随着民主化浪 潮在全球的传播,国家从来未有如此依赖每个公民的支持,任何不是建立在民主 ——即使只是声称民主——基础上的政权都丧失了合法性。正是由于如此,霍布 斯鲍姆说:“在一个愈来愈民主的时代,政府官员不能再依靠传统社会阶级较低 的人服从阶级较高的人稳定秩序,也不能再依靠传统宗教来确保社会服从。他们 需要一个团结国民的办法,以防止颠覆和异议。”民族“是各个国家的新公民宗 教。”有的学者认为国家故意简化口号以吸引大众。有些学者认为由于民族主义 是当代所有意识形态中最不依赖繁琐理论的意识形态,因而最容易被没有受过理 论训练的普通人所接受。   民族主义在相当程度上充当了安全阀。当一个国家由于种种原因——民主、 阶级冲突等等——内部持续紧张的时候,通常也是一个国家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 时候。把世界划分成我们和他们,与外界的冲突都有助于划定本群体的界限和价 值,提醒本群体的成员保持一定的团结降低内部冲突。就这样,“社会提供了一 种引导不满和敌意的机制,——这种制度提供转移敌对感情的替代物,同样也是 发泄侵略性倾向的替代物。”“安全阀制度引起行动者的目标转移:他的目标不 再是对不满情形的解决,而只是发泄出由它引起的紧张。”这样的情况随处可见, 例如邱吉尔在《世界危机》一书中就说道,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后果之一就是: “由于战争,和平时期的社会结构已被取代,新的生活已重新建立起来。由于敌 意的压力和共同目标的存在,使得人、阶级和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友谊成为可能并 得到加强”。   由于民族主义往往是对内部冲突的替代品,其内容往往是因为一方或双方发 泄紧张的需要而产生的,是非现实的。所以民族主义的诉求往往显得简单和模糊, 倒也不是故意所为,而是本质使然。   更加强调外部敌对,或是致力于把本群体和外群体分出来的行为都恰恰是表 明了对内部脆弱的一种担心,合乎逻辑的结论是,那些内部团结的社会最没有民 族主义情绪,那些内部松散、冷漠的社会反而看起来最一致对外,民族主义情绪 也最热烈。我们也可以反过来推理,那些有着激烈对外情绪的社会往往是内部没 有团结基础的社会,正是由于内部缺少团结,所以才不会容忍一丝一毫的冲突和 内部争论,这个社会必定是一个专制的社会。   无论是从知识分子的理论推导,还是大众的心理需求、国家的治国需要以及 社会的自我保护来说,民族这一抽象的想象就是在这种复合的过程中被推导出来 的。但是这一推导的过程,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被推导到极致的话,它 们最终都导向一个方向,即把民族看作最高的价值,把世界划分成我们和他们, 最终给予民族以神的地位,排除了普世价值的存在。因此以赛亚伯林总结道,民 族主义的构成要素是认为:民族塑造个人;民族类似于生物体,具有独特和至高 无上的价值,人民有机联系在民族之中;民族应享有最高的忠诚。他说道:“羽 翼丰满的民族主义已经演变到了这样的地步:我所归属的有机体欲满足自己的需 求,而其它群体也要实现自己的目标,如果彼此之间不相容,那对不起了,我, 或者我忠贞不贰所归属的社会,就别无选择,唯有迫使他们屈从,如果需要的话 就毫不犹豫地使用暴力。如果我的群体——我们姑称之为民族吧——可以自由地 展现其真实的本性,那么这就内在地蕴涵着排除其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障碍的要求。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我去实现我自认为是我——也即我的民族——至高无上的 目标,这一目标对我的价值是无可比拟的。”他接着说道:“(民族主义认为) 不存在一个笼统的规范或标准,可以据此对不同群体的生活、品质、渴望的价值 进行排序,因为这样一种标准必然是超民族的,不是一个特定的社会有机体所内 在地固有的,也不是其有机的组成部分,而是从这一特定社会的存在之外的某种 源头——某种普适的标准,像某些人士构思出来并信以为真的自然法或自然正义 等等——获得其有效性的;因此,所有的价值和标准必然只能是特定社会、民族 有机体及其独特的历史所内在固有的价值标准。”因此,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 民族主义的实质不在于本民族超越其他民族,而在于将民族作为最高价值从而否 认了善和正义作为终极价值的存在。   附:本文并非对历史的回顾,而仅仅是陈述一般规律的一种尝试,因此本文 对历史上民族主义的具体起源及当时的社会情境并没有太多涉猎,请读者见谅。 ◆             钗黛异(一)体?                 ·林瑟·   关于钗黛是否一体,多年来红学界争论不休。由脂评上看,连脂评人的意见 都不一致。   二十八回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 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 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甲戌本于此批后,又多出一行小字:   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   脂评人对作者意图揣摩有冲突。当然无署名、不标日期的这行小字极可能是 作者自批。   二十二回还有一条重要的批注,也未注日期与姓名。当贾琏与凤姐商量按老 太太的意思为宝钗做生日时,有批注:   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 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担心读者误会贾母偏心宝钗,忙加以解释。可是本回中还出现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语显然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直接关系,很可能针对上面那条批注。畸 笏认为无须强调贾母更喜欢钗黛中的哪一个,因为薛林本是一个人,没有对立的 形势。   第四十二回前还有总批:   钗黛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也是钗黛一体的论调。批语中却指此回为三十八回。今本三十八回通篇作菊 花诗,没有薛林二人的对手戏。应指四十二回“良辰美景奈何天”一段公案,这 段情节自早本三十八回中移植下来,连同相应的批语放在今本四十二回。   我们所看到的脂评总的来说,持“钗黛一体”的多一些。今人坚持“钗黛一 体”的,多引用第五回一句描写,警幻仙姑之妹,乳名兼美字可卿者,“其鲜艳 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在梦中宝玉与“可卿”成了亲, 有了“儿女之事”,不管作者是否暗示宝玉与现实中的侄媳秦可卿发生性关系, 警幻之妹确是宝玉的梦中情人。此人兼具钗黛之美,当是宝玉心中钗黛并列的力 证。   可是还有另一解释。第二十七回回目:   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杨妃”喻指宝钗,“飞燕”指黛玉,一个环肥,一个燕瘦。显然小说中, 至少作者心目中,钗黛二人的体态差异很大,是古典审美中最想的两种女性。二 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宝玉见宝钗生得“肌肤丰泽”,“看着雪白一段 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然后是大段心理描写,恨这膀子不是长在林妹妹身 上,没福得摸,又忽然想起“金玉”一说,看着秀色可餐的宝钗,“比林黛玉另 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就在同一回,袭人告诉宝玉贵妃赐物中只有宝 钗的同宝玉一样,宝玉立即警惕起来,   宝玉听了,笑道:“这是怎么个原故?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样,倒是 宝姐姐的同我一样。别是传错了吧?”   宝钗的吸引力还是在于她丰满的胴体,爱情中的地位不能与黛玉相比。   当然宝玉心中的侧重,不等于作品本身的意图。薛宝钗“任是无情也动人” (六十三回语),不可谓是现实生活中最安全可靠的另一种女性。第五回“红楼 梦曲”有这样几句名句:   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引子》)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终身误》)   钗黛并举,同样是生命中刻骨铭心、美好而悲伤的记忆。   四十五回,林黛玉唯一一次向旁人(宝钗)倾诉寄人篱下的伤感,“金兰契 互剖金兰语”,结下深厚的友谊。六十三回行酒令,黛玉擎到一枝芙蓉,注“自 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只有宝钗才有资格与黛玉站在同等的精神高度。以及 多条脂批,都对“钗黛一体”论有利。   现在我要说,这些证据大都源于早本。就是说在创作的早期已经存在。《红 楼梦》漫长的创作过程不妨以一七五四年划为分水岭。这一年是甲戌年,故甲戌 本有“至脂研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一句。这里要用上张爱玲的考据成果。 《二详〈红楼梦〉》考证一七五四年以前的小说名为“红楼梦”,甲戌本中“凡 例”是自一七五四年以前书名“红楼梦”时期的小说中移植下来的,而小说内容 却在一七五四年“抄阅再评”──作了大量修改。这就能解释“凡例”为什么会 与今本小说内容有许多不合缝的地方,也能解释明义等人的“咏红楼梦”诗为什 么与今本不能一一对应,因为他们看到的根本就是一七五四年以前的早本。   本文必须涉及创作年代。因为我认为,大部分对宝钗进行精神嘉奖的词句都 产生于创作早期。如“红楼梦曲”出于第五回“太虚幻境”,就当属早期作品无 疑,因为曲子和判词的内容与后文情节有冲突。如咏元春“恨无常”:   ……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 要退步抽身早。   元春并未远嫁,何来“望家乡,路远山高”?小说中只有秦可卿死时托梦于 王熙凤。倘若元春托梦一节是在遗失的稿件中,又与秦氏托梦犯重。看来早本中 元春是个远嫁藩王的王妃──六十三回“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 不成?”透露早本元春是个王妃。元春死时托梦父母,后姐终及妹,探春顶替姐 姐维持联姻。这只是我的揣测。   由于年代相隔太远,或其它一些原因,当作者对小说情节进行修改时,漏改 了早先撰写的暗示人物命运的曲词。所以第五回与第六十三回都只能证明作者一 七五四年以前“钗黛一体”的意向。   《红楼梦》(或《石头记》)一书在一七五四年以前已经“披阅十载,增删 五次”,直至一七六三(或六二)年作者去世前又做了大量修改工作,随年岁的 增长,曹雪芹的创作思想难道一成不变?   早本许多遗迹与今本有冲突。试析第八回与第二十七回。   甲戌本第八回回目后作者题诗:   古鼎新烹凤髓相,那堪翠斗贮琼浆。莫言倚彀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诗前两句说宝玉探病梨香院,宝钗用名茶美酒款待他。后两句夸奖宝钗有风 韵,与宝玉相配“金娃对玉郎”。今本中虽有宝钗患病,宝玉探望之事,毕竟宝 钗的姿态不显光彩,重心还是偏向黛玉。黛玉前来探望宝钗,见到宝玉,含酸带 刺,加以嘲讽,描写最多。改写的遗迹从几个本子不同的回目上也可以看出来:   拦酒兴李奶母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  (戚 本)   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  (甲戌本)   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庚 本)   前两条回目都强调宝玉醉酒的事,没有提到今本第八回占很大份量的黛玉。 尤其甲戌本那条,将薛宝钗同贾宝玉相对,同上述标题诗一样,强调此二人才是 这一回的故事重心。只有第三条与今本内容最贴切。   看来早本是:宝玉往梨香院探病,宝钗摆酒款待相谢,美人风韵,美酒滋味, 令宝玉大醉──应该不会有黛玉,否则“金娃对玉郎”,用不上“对”字。后又 回去闹酒摔茶杯。今本改作宝钗上茶招待宝玉,不久黛玉便来了,频露醋意,三 人半真半假说笑一番,痛饮一回,再加上黛玉替宝玉整理衣冠一出戏。为什么要 这样改?为什么将故事重心移到黛玉身上?与后文的情节发展显然无逻辑上的关 联。   第八回借宝玉的眼,还有一段宝钗的外貌描写:   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儿,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 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 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   最后的十六字评语无论如何不能算是嘉许之辞,不可能同“金娃对玉郎”诗 作于同一时期。这段描写的姿态高高在上,还流露出嘲弄意味。   第三回黛玉出场,由宝玉看来却全是感性: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 病如西子胜三分。   脂批“不写衣裙妆饰,正是宝玉眼中不屑之物。”但宝玉眼中的宝钗又如何 全是衣着?宝玉不是不注意衣着。十九回宝玉袭人谈袭人的姨妹子,袭人揣测宝 玉“想是说他哪里配红的”,可见宝玉常批评旁人穿着。黛玉衣着模糊,正如从 不写如何为她做生日,是为了不让世俗事务破坏“世外仙姝寂寞林的造意”。张 爱玲评“应当有一种飘渺的感觉,……作者这种地方深得浪漫主义文艺的窍决”, 所评极是。相当仔细地描摹宝钗的衣着打扮,既可反映人物的性格,也可反映人 物的世俗。经过修改的第八回,宝钗与黛玉已决出高下。   第二十七回的修改,同样可以说明问题。明义“咏红楼梦”(针对一七五四 年以前书名“红楼梦”时期的早本)中有一首咏宝钗扑蝶:   追随小蝶过墙来,忽见丛花无数开;尽力一头还两把,扇纨遗却在苍苔。   早本中宝钗扑的是“小蝶”,追过墙头,仿佛有很抢眼的姿态描写,后扇子 遗失在苍苔上。今本追一对“大如团扇”的玉蝶,“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香 汗淋漓,娇喘细细,总不曾扑着,宝钗也无心扑了……”,随即听到亭里小红与 坠儿的谈话,描写很敷衍。倘若事先并不知宝钗扑蝶同黛玉葬花一样是大大有名 的经典,读者光看今本的几句描写,决不会对宝钗扑蝶留下深刻印象。接着两个 小丫头为防隔窗有耳,要推开窗格子。宝钗忙假装追黛玉,说黛玉刚才在这里弄 水,弄得二人十分恐慌。庚本眉批“此节实借红玉反写宝钗也,勿得错认作者章 法”,还有批语赞她机变贞洁。但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她有嫁祸黛玉的嫌疑。   今本二十七回宝钗扑蝶只是作为一种过渡,无论艺术性还是篇幅都无法与黛 玉葬花抗衡,我们只记得缠绵凄凉的《葬花词》。但是回目仍是“滴翠亭杨妃戏 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依然是两种不同的人生写照。   明义诗中没有提到小红和贾芸的恋爱故事。读过小说的人一定会对小红留下 深刻印象。或如脂批云是为了“借红玉反写宝钗也”,写出一个豆蔻少女不应有 的世故;或是为了加入小红和贾芸的恋爱故事,才砍掉宝钗扑蝶的戏份──张爱 玲“三详红楼梦”考证红芸之恋产生于一七六零年。倘若小红有辱门风的恋情比 宝钗扑蝶的描写重要,那么宝钗的地位显然已一落千丈。   早本第八回原有“金娃对玉郎”,二十七回原有“杨妃戏彩蝶”,两出大戏 本该最能体现出宝钗少女青春活泼的亮色,后都被淡化删削,甚至添上世故的成 分,有多种原因可能,主要还是为了突出黛玉。早期也许有钗黛一体的意向,但 肯定是黛玉占了上风。宝钗在作者心目中的位次渐渐降低。   除了“钗黛一体”的理论之外,还有持“钗黛湘三位一体”论者。史湘云历 来受到读者的青睐。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增订本罗列有关“旧时真本”的资料, 资料表明在小说创作的最早期,宝玉历经钗、黛,最终与湘云结为贫贱夫妻,白 头到老。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联可能是早本回目,也是这一论点 的辅证。   脂批透露了些早本湘云的情况。二十一回湘云初次出现,脂批:   前文黛玉未来时,湘云宝玉则随贾母。今湘云已去,黛玉既来,年岁渐成, 宝玉各自有房,黛玉亦各有房,故湘云自应同黛玉一处也。   “前文”二字显指早本。早本中湘云宝玉小时候跟贾母住一间房,第十九回 袭人自述“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湘云一住 几年,她的文字一定比现在多得多。三十二回开始:   袭人道:“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 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   早本中湘云才是宝玉“一床吃一床睡”的女友。据“旧时真本”资料推算, 后来湘云离去,黛、钗先后而来,因黛玉早夭,宝钗难产而死,故宝玉仍与湘云 结缡,白头偕老。今本改为黛玉第一个出场,与宝玉“一床吃一床睡”,而关于 宝玉与湘云早年的关系却简略而模糊。湘云在宝玉早年生活中几乎没留下印象。   二十回湘云首次出场:   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身就 走。宝钗笑道:“等着,咱们两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说着,下了炕,同宝玉 一齐来至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笑大说的……   宝玉宝钗显然不是第一次见湘云。本回前文剖析宝玉心事,“亲戚中又有史 湘云、林黛玉、薛宝钗等诸人”,上一回中又有袭人自述“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 年”,但是此时湘云还未露面过一次,读者根本不知她是谁!古典的写作套路就 像京戏里的自报家门,重要人物出场必须进行一番描绘,至少要交待身份,薛林 一众人莫不如此,湘云的“家门”又如何?   原先一定有史湘云的出场戏,在大幅修改中删削或遗失了。那么一代旷世才 子曹雪芹,理当想到为湘云补一个出场式,如照我看来,在十三回吊丧者忠靖侯 史鼎夫人出现时略加交待,最方便不过了。可是无论我们怎样睁大眼睛,事实却 让我们失望。难道曾有过补写,后稿件又遗失了?但倘若作者确这般重视湘云, 依脂批的作风又怎会不提?   作者竟忘了还未向读者交待史湘云的来历。如果史湘云的地位真能同黛玉比 肩,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小说家绝不会忘记给她一个“闪亮登场”的机会。侠女 自古受人爱,又有谁爱口口声声“仕途经济”的侠女呢?即使湘云在早本中真是 宝玉从始至终的伴侣,及至定本却露出窘相。同宝钗一样,数年间她的地位一落 千丈。   早本宝钗相当青春可爱,湘云则是宝玉的终身伴侣,看来黛玉只是贾宝玉少 年时代一段终身难忘的经历。这些都体现了作者当时的审美倾向。多年后宝钗、 湘云遭受斧削,不可避免地露出尴尬状,追本溯源,不外是为了更好地雕琢出黛 玉的美。最终只有黛玉是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的男性而言, 现实的美与理想的美都是值得追求的美,有脂砚之流甚至妄图兼收并蓄;但对困 居北京西郊、“举家食粥”的曹雪芹来说,漫长而贫困的写作生涯非但没有削弱 掉他自由与理想的意愿,反更增添了他对世俗社会、冷漠世态的憎恨──虽然对 于物质的社会,这是毫无意义的。从小说中我们感受到最深刻的现实反复暗示着 人生必然的幻灭;却更震动于理想的执着,这就是《红楼梦》给人世留下的最深 长的感动。 【网萃】∽∽∽∽∽∽∽∽∽∽∽∽∽∽∽∽∽∽∽∽∽∽∽∽∽∽∽∽∽∽∽ ◆          手中的花滑出去成为冬天              ——纪念诗人辛笛   编者按:   据最新得到的消息,“九叶诗派”诗人之一,诗人、作家王辛笛先生(1912 -2004)已于今年1月8日过世。王辛笛,原名王馨迪,笔名心笛、辛笛等,1935 年,出版了他第一本诗集《珠贝集》;1948年,其自选诗集《手掌集》由上海星 群出版公司出版。   辛笛的诗歌创作,始于1933年左右,在1949年至1976年间,几乎再无新的诗 作问世。1948年,出版过一本《夜读书记》。1981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 本由穆旦、辛笛、曹辛之等九位诗人选编的新诗合集《九叶集》,以后,辛笛等 九位诗人便被归入“九叶诗派”,赢来“九叶诗人”的美誉。“文革”后,诗人 又焕发了青春,近年相继出版过诗集《辛笛诗稿》、《印象·花束》、《听水吟 集》,散文集《嫏嬛偶拾》、《夜读书记》(新版)等。   在辛笛的诸诗集中,最为人所称道的是那本封面由曹辛之装帧设计的《手掌 集》。去年末,我与岭南沈胜衣先生曾就辛笛的《手掌集》及相关内容写过一系 列文字,专门谈论辛笛诗及《手掌集》的封面,也暗暗希望这位老诗人的手能为 我们带来更多的佳什。当时,曾听陈村先生谈到,他不久前还见到了由女儿搀扶 着辛笛先生。想不到,今年1月9日却突然得到辛笛先生仙去的消息,然后便想到 岭南沈胜衣先生的《手中的花滑出去成为冬天》一文,不禁惘然。   手中之花虽已滑落,辛笛先生的诗香仍在散逸。这里,特从我这些“‘手掌’ 七谈系列”中选出两篇,与岭南沈胜衣先生的文章一并收录于此(其中的某些文 字,我擅自做过一点改动,以便保持文本的“独立性”),权作对诗人辛笛的一 点纪念。   2004年1月10日 ◇          “手掌”七谈之一:诗的触须              ——略评辛笛的《手掌集》               ·肖毛·                献给诗人辛笛                          献给岭南沈胜衣先生           一、海外学者评辛笛   在“九叶派诗人”中,辛笛并不十分突出,这是因为穆旦的辉光太强了。尽 管如此,我觉得,辛笛的《手掌集》(上海书店1988年4月影印,定价1.2元),仍 有其价值。“辛笛本来就是我喜爱的诗人,诗的内容,也多可吟味。”——我的 朋友,岭南沈胜衣先生(以下简称沈胜衣)更这样认为。   那么,辛笛及《手掌集》在新文学史上的地位如何呢?手中的资料不多,这 里仅能抄录两种,一种来自海外,一种来自国内,且一旧一新。   司马长风先生在《中国新文学史》下卷(昭明出版社有限公司1978年12月初 版)第二十八章“诗歌的歧途和彷徨”中,对辛笛诗的评价并不高。兹将谈及辛 笛的半节全录如下:    辛笛,是与何其芳、卞之琳等同时代的人。抗战时期留沪经商,遂与文坛脱 节,战后恢复活跃。诗集有“手掌集”(1948)。此人洋味十足,有些诗竟放肆 地用英文为题,如“FAREWELL”、“RHAPSODY”为题;但他确有诗才,为聊备一 格,选录短诗一首。   二月     “HT,你喜欢家吗?   ——隔院的花开过了墙。”   但我更爱北国春日之迟迟,   看高风下,   晕了酒的月亮安心。   你知道,   当轻马车轻轻碾着柳絮的时候,   我将是一个御者,   载去我的,或是你的,   一蓑风,一蓑雨。   “是的,朋友,二月雨如丝,   ——二月的好天气。”     这首诗朦胧不晦涩,清纯精致,有隔帘望月之美。     我认为,司马先生的这些意见是偏颇的;他选中的这首“二月”,既不能代 表辛笛诗风,也不是《手掌集》中的代表作;而且,用英文为诗题,也不是不可 容忍的。         二、大陆学者评辛笛   国内的学者怎么看?近二十年后,在由杨义先生任主笔的《中国新文学图志》 下册(人文社1996年初版,上下册,定价52元)中,对辛笛及“九叶诗派”有了 一种相对更客观的看法:   1947年7月杭约赫(曹辛之)等人在上海星群出版公司创办《诗创造》月刊, 出版……《创造诗丛》十二种;由于内部意见分歧,杭约赫等人另办《中国新诗》 月刊,并发行“森林诗丛”八种,至1948年11月两刊被查禁。……三十余年后由 于他们编选了诗歌合集《九叶集》,而获得了一个迟到的命名“九叶诗派”。这 九位诗人是:辛笛、陈敬荣……杭约赫……穆旦……袁可嘉。   《中国新诗》第一集《代序:我们的呼唤》,可以看作他们的流派宣言:   “我们现在是站在旷野上感受风云的变化。……我们首先要求在历史的河流 中形成自己的个人风度……而我们必须进一步要求在个人的光耀之上创造一片无 我的光耀……”   九叶派诗人……在捕捉对时代的个人感觉中,……构成他们诗神怀抱中的综 合现实、象征、玄学的三弦琴。   这种诗性智慧的形成,当然是与时代的经验,与八年民族解放战争之后对民 族命运的沉思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比如九人中的长者辛笛,在战前的一些诗篇 中带有晚唐温庭筠、李商隐的婉约细丽,那篇诗情非常浓密的《门外》写岁暮天 寒时节“一颗怀旧的心”……是没有呼吸着多少时代的风云的。但是四十年代后 期写《布谷》的时候,却以托物寄兴的方式,展示了……与现实世界息息相通的 心灵世界。   ——《九叶派的三弦琴》   这里,作者用温李来形容辛笛“战前诗”的风致,确是恰当,但是,辛笛诗 的特点却不止于此,估计是限于篇幅的原因,杨先生才不及多言吧。下面,就结 合着《手掌集》中的几首诗,试着谈谈我的浅见。             三、《手掌集》总揽   上海西门路60弄43号,一个普普通通的地址。然而,对中国的新诗坛及“九 叶诗人”来说,这个地址又是不平常的,因为它是上海星群出版公司的所在地, 更出版过穆旦等人的诗集。   1948年1月,《手掌集》亦由星群出版公司出版。有趣的是,它既不属于 《创造诗丛》,也不属于《森林诗丛》,尽管“九叶诗人”的许多诗集都在这两 个“诗丛”中。倪墨炎先生在《九叶诗派的诗丛》一文中,曾介绍说:   星群出版社由曹辛之筹办……,1946年春在上海成立的。……在《创造诗丛》 和《森林诗丛》中,“九叶派”的作品约占一半。……没有在两套诗从中出集子 的辛笛,星群出版社单独出版了他的《手掌集》……   ——《现代文坛内外》(倪墨炎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98初版,定价16.6 元)     为何“单独出版”,不是本文要猜测的问题,下面还是谈《手掌集》本身。     《手掌集》是一本“自选集”,共分“珠贝篇”、“异域篇”、“手掌篇” 三部分,略按写作顺序编排;其中,“珠贝篇”的创造年代最早,在1933-1936 年间;“异域篇”约创作于1936-1938年间;“手掌篇”则多半是在1946年创作 的,如《手掌》、《布谷》等。     《手掌集》的后记作于1947年12月,从中可见辛笛对这些作品的意见:     “奥登在1945年出版的诗集冠有小序。他说:……自己过去的作品大抵分为 四类。类一,是不堪卒读的东西……。类二,一些很好的意思,……由于才华短 拙或率尔操觚而糟蹋了……。类三,一些自认为还看得过的篇什,但缺乏重要性。 任何集子无可避免地必以三者为主。……我很喜欢奥登这一段……文字……,我 写了这些年来的新诗,……却大体属于奥登所列举的前三类的东西。”     辛笛的谦逊,由此可见。即便如此,除去显然的缺陷外,集中仍有“一些很 好的意思”,不仅“还看得过”,更有一些精彩的诗篇及诗句。         四、晚唐缠绵——谈《手掌集》之“珠贝篇”     周克希先生在《译边草》(百家出版社2001初版,定价18元)一书的第89 则中曾云:     “王辛笛先生得知我在译普鲁斯特,就要我读读废名的作品。辛老还用诗的 语言给我提了译文的要求:缠绵。”     这里的“缠绵”一词,既表明了辛笛先生对普鲁斯特作品的理解之深,也可 以用来评价辛笛先生的某些早期诗作,如这首写于1933年的《夜别》:     再不须什么支离破碎的耳语罢,   门外已是遥遥的夜了。   憔悴的杯卮里,   葡萄尝着橄榄的味儿呢。   ……     从这前半首可知,该诗写的是离别的场面。与谁别离呢?恋人。“耳语”一 词,便泄漏了这个夜里的秘密。     一般来说,在别离前,我们心里是怎样的?与旧友话离时,“劝君更尽一杯 酒”,哀而不伤;与恋人离别,往往却“唯觉樽前笑不成”了。在这首诗中,表 现的就是这种悲伤的情绪。当时,他们喝的是什么酒呢?时代变了,当然不能再 喝老酒,红红的葡萄酒才更得恋人们的亲睐。可惜,由于分离在即,酒的味道竟 然变得苦涩,带有“橄榄的味儿”了。     总的来看,该诗的意境同杜牧的“赠别二首之二”何其相似: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可是,凭着通俗的白话,新的形式,它却成为一首缠绵的现代诗,因此,你 不能不佩服辛笛的“推陈出新”。   除了“晚唐的缠绵”,辛笛诗的另一个特点,是能凭着色彩的对比而营造出 诗的美感,如他在1934年创作的《航》:     ……   风帆吻着暗色的水   有如黑蝶与白蝶   ……     这两句诗,难道不像黑白对比强烈的,具有艺术韵味的木刻版画吗?     辛笛的诗里,有时还带有一种难得的天真与稚气,如这首《印象》(1934):     流流   蒲藻低下头   微风摆着得意的手   满河的星子   涨得和天一般高   ……     读到这里,人是很容易坠入童话的世界,且不愿自拔的。     在这一辑中,沈胜衣比较爱读这一首:     怀思(1934)     一生能有多少   落日的光景?   远天鸽的哨音   带来思念的话语;   瑟瑟的芦花白了头,   又一年的将去。   城下的路是寂寞的,   猩红满树,   零落只合自知呢,   行人在秋风中远了。   这首诗中,也有着古诗词的影子。如,“瑟瑟的芦花白了头,又一年的将 去”,会让人油然地想起“枫叶荻花秋瑟瑟”、“一年将近夜,万里未归人”这 样的唐诗;“零落只合自知呢”这句,很容易让人想起“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 香如故”这样的宋词,然意境已变,情绪也统一了,变得令人感怀与惆怅。诗的 用词虽浅白,但却是值得玩味的,难怪网友沈兄喜欢。     这次重读时发现,除了“承前”,该诗还有“启后”的作用:     北岛的新诗名句“路啊路/飘满红罂粟”,似乎又是从“城下的路是寂寞的, 猩红满树”化解出来的,但意境更阔;沈胜衣在为某报的专栏“书房花木”撰写 《紫荆寂寞红》一文时,将“又一年的将去/城下路是寂寞的/猩红满树/零 落只合自知呢”这几句诗作为引文,可见他对该诗的喜欢程度。   “一生能有多少/落日的光景?”这两句,在Beyond的歌词中也能看到影子, 如《坚持信念》(黄家驹词曲):“一生中可拥有几多/人人期望一刹可拥有最 多”。      可见,凡较有生命力的文艺作品,都是容易互相渗透的。     另外,司马长风先生在他的书里提到的“竟放肆地用英文为题”的《FARE- WELL》,即为本辑之作,因风格与前述诸诗近似,故不赘述。         五、渐行渐远——谈《手掌集》之“异域篇”   这一辑里,开始出现了一些稍长的诗。可是,辛笛对“长诗”的驾驭能力却 嫌稍弱,这一类诗,往往难以引起人一气读完的欲望,但诗中的某些“炼句”及 更深层的象征意向,仍值得留意,如诗人在1936年作的长诗《休战纪念日所见》 的前四句:     钟声召唤一些人去了   号声召唤一些人去了   他们在白色的花里的   会有着白色的安息   ……   这里,辛笛将声音与颜色结合,成功地营造出了一片更广阔的诗境。与其相 比,诗人一年后在伦敦创作的长诗《再见,蓝马店》更好些,但动人的仍只是其 中的一些段落,如诗的结尾及下引的前面数行:   走了,蓝马店的主人和我说   ——送你送你   待我来举起灯火   看门上你的影子我的影子   看板桥一夜之多霜   ……   这里,词语的简朴,感情的真挚,都是令人惊叹的。比起来,徐志摩的“再 别康桥”反显得太精致,乃至有些做作了。不过,从这几句“白话”里,仍能看 到辛笛难以割舍的晚唐气息,“看板桥一夜之多霜”及全诗中的许多意境(甚至 诗题),显然是从温庭筠《商山早行》诗中化用出来的:     晨起动征铎,客行悲故乡。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然而,辛笛却将几丝现代气息成功地植入其中了,故很容易引起现代人的共 鸣。沈胜衣有几句对该诗的评论,讲得很好,请允许我将其摘抄于此:   “大学最后日子里点录的那盒《当再见已成为一声客套……》,盒带套纸上 还抄了一句好话,是……《再见,蓝马店》里的:‘再见,就是祝福的意思’。 现代社会,人们对离别已看得淡漠,加上科技的发达,远在天边要见面也有了客 观上的可能,于是,人们说‘再见’已成为不必动心的礼貌、敷衍的客套。但辛 笛这句诗,却在俗世扰扰、客套掩盖了诚挚之时,可喜地突出了‘再见’的心意。 当年我就是怀着这份心情,去向那值得珍怜地回味、却又明知永不会再现的一切, 一遍遍用心地说着‘再见’……明知道有些只恐怕永不能再见到……”   辛笛先生在《手掌集》的后记中,曾借用奥登的话,将自己的诗也分成四类, 其中的一类是“类二,一些很好的意思,……由于才华短拙或率尔操觚而糟蹋 了……”。的确,从该辑的《秋天的下午》(1936年作于巴黎旅馆)中,便能看 到“一些很好的意思”:     阳光如一幅幅裂帛   玻璃上映着寒白远江   那纤纤的   昆虫的手昆虫的脚   又该粘起了多少寒冷   ——年光之渐去   全诗的前两句,意蕴难得的高远,可惜,写到后来,境界却渐变狭窄了。不 过,却不能说辛笛将“意思”给“糟蹋”了:不同的诗人,因美学观点及境遇的 不同,在诗中追求的意向也不同。在《手掌集》的诸诗中,它已是极其精致的小 诗了。     辛笛1937年创作的《卖轻气球的人》,开头两句是这样的:     桥上站着你   桥下站着卖轻气球的人   ……     可惜,卞之琳的《断章》已是珠玉在前了。     在这一辑里,辛笛诗中的天真分子仍在,虽然其中渗入了一丝落寞与苦涩, 但诗味反而更醇,如《短意》(1937)中的这两篇:     一     有云的天   近来我爱它   歪仰着头   你好吗     三     远灯微火   有喑哑犬吠   夜,你湿一湿它的声音吧          六、旷野感受——谈《手掌集》之“手掌篇”   这一辑里,开篇就是诗人作于1946年的长诗《手掌》。与“旧作”相比,它 有了许多明显的变化。首先,“行气”连贯了,虽属长诗,一气读下去,也不会 觉得太累;其次,如《中国新文学图志》所言,诗人开始“托物寄兴”了;最重 要的变化是,辛笛正在试图凭借此诗,“站在旷野上感受风云的变化”。诗的艺 术感染力如何呢?先读读部分原诗吧:   形体丰厚如原野   纹路曲折如河流   风致如一方石膏模型的地图   你就是第一个   告诉我什么是沉思的肉   富于情欲而蕴藏有智慧   ……   洒上一匙清水   你立刻就凹成照见自己的湖泊   轻轻放下你时可以压死蚊蚋蜉蝣   高高举起你时可以呼吸全人类的热情   ……   从今我要天天拼命地打你   打你就是爱你教育你   直到你坚定地怀抱起新理想   不再笃信那十个不诚实的   过于灵巧的   属于你而又完全不像你的   触须似的手指     原诗太长,这里仅抄出片断,但由此亦可管窥出该诗的特点。诗中的新奇比 喻及想象力,仍是值得肯定的;全诗的“浑然一体”,对辛笛来说则更为难得。     然而,“寄兴”过多,有时又出现一些浪漫得过火的“豪语”,如“高高举 起你时可以呼吸全人类的热情”,给人的感觉,似乎更像口号。而“从今我要天 天拼命地打你/打你就是爱你教育你”这样的诗句,与《尝试集》中的那些分行 的散句又没多少区别了:读来顺口,诗味无几。   至于“直到你坚定地怀抱起新理想”这样“不堪入诗”的词句,显然是强行 “在旷野上感受风云”的结果。因此,从中可以看出,辛笛的“诗的触须”,正 面临着被摧折的危险。反映惊心现实的好诗,不是这样创作出来的。     辑中的第二首,就是《中国新文学图志》中所肯定的《布谷》:     布谷,布谷   你在呼唤些什么   你是说割麦插禾   你是说百姓好苦   ……     看,在这里,诗人竟然主动替布谷鸟说起话来!“感受风云”的心情,实在 有些迫不及待了。在这种急躁的情绪下,连诗歌的味道都难保了,又怎能做出好 诗呢?              七、“诗的触须”   《手掌集》的优点,前面已经谈过,这里,再补充几句对《手掌》、《布 谷》一类的“寄兴诗”的感受。   我认为,诗人创作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这些诗的艺术感染力却不是很高。   也不光是辛笛,除穆旦外,别的九叶诗人的“三弦琴”,多半也没能弹出理 想的韵味来,这大概同他们的这句新艺术纲领有关:“我们现在是站在旷野上感 受风云的变化。”     在诗歌中“综合现实”、“创造一片无我的光耀”,本不是坏事,闻一多、 戴望舒、艾青、臧克家等诗人,在这方面都有成功的表现。可是,要想在诗中反 映现实,需要诗人的身心真正溶入现实才行,像九叶诗人那样,仅仅以刻意地 “站在旷野上感受风云”的方法来“综合现实”,却容易落到“为呐喊而呐喊” 的地步。这样创造出来的诗,艺术效果却未必佳。   现实是在心中的,写诗即是问心——忽略了心,艺术也就背弃了你。     若舍此不谈,从这本薄薄的、仅有45首诗的《手掌集》看,将辛笛的诗比作 一滴圆润的露珠或一叶新鲜的青草,终不嫌过分。所以,如果说戴望舒、卞之琳 等诗人的名诗是“诗的大树”,那么,辛笛的佳什,至少也可以称为“诗的触须” 了。    2003年12月20日~21日12:05写;2004年1月10日12:07改 ◇             遥听辛笛三两声               ·岭南沈胜衣·               一、关于《手掌集》     《手掌集》的内容、出版情况等,肖毛先生在上文中已大致提及;对辛笛诗 作的评说,我实在不能作太多补充——因为,这本珍爱的书,我读了十多年,竟 还未读完!因为,诗的精美不说,《手掌集》的封面装帧和内文版式也使我惊艳 至爱不释手,第一次让我真正感受到书品的魅力——却也就不舍得全读。   在《手掌集》的封面上,设计者曹辛之选用的是一幅英国女版画家裘屈罗· 赫米斯的木刻拈花手掌图《花》,意境柔美却又不纤弱;且极耐人寻味:一朵在 手、两朵在掌握之外,是拾取,还是放手?……原作本为黑白(书名页上即有此 图),曹辛之不仅仅是把原作拿来照搬,而是改成了白底蓝图,蓝与白是我钟爱 的颜色,遂令我一见倾心,在完全不了解辛笛的情况下欢喜而购。(另外,今版 上海书店的翻印也善解人意,套封用浅蓝色,与原版封面组成和谐的整体。)   除《手掌集》的封面外,它的佳妙版式同样赏心悦目:繁体竖排,小号铅字, 天头空白留得很开阔,看上去很舒服,仿佛那疏疏朗朗的一行行诗句也有了生命; 尤其《挽歌》一首,十二句,正好头一页排下了题目和前十一句,一翻过来第三 十四页,最后的一句及写作时间、地点乃独占了一页:     ——看一支芦苇   一九三六年十月   在北平以外     这结句本身就像一支芦苇悄然立于空茫茫的天地之间、水泽之湄;这一页本 身就已成了一首诗!   它旁边的第三十五页,是那首写“年光之渐去”的《秋天的下午》,我因为 太喜欢这连着的两页的效果,曾复印作寄赠朋友的私人笔记《忆水杂志》的封底; 前不久的一次“十月秋伤”后,偶然翻出这旧存多余件,就在其背面写了一封信 ……   类似的版面效果,还有第二十四页、《二月》的结句:“——二月的好天 气”;第一百零四页、《寂寞所自来》的结句:“你像是打了自己一记空拳”等。   当夜深人静,一灯暖照,而又处于“于心无事于事无心”的恬静心情时,我 爱取下这本薄薄的小书翻翻,如饮香茶。——辛笛的诗作,特别是短诗,风格语 言也是这样轻悄幽然,又含着欣欣暖意;这诗风与装帧、排版,与我面对此书的 心情是一致的。   小读而从不终卷,正是出于对这雅致优美的温柔,要把漂亮的东西慢慢享用, 生怕读完便失去长久的赏玩。   当然,上述那种“丁香、橙和夜”(辛笛诗题之一)的温静幽悄的氛围与心 境,在大学时多有,入尘世后稀罕,就更使这本诗集永难读竟,而成为一份纯粹 的架上清供了。——这么多年来,我印象较深的品读是这么两次:   其一是大学的最后日子里,恰巧读到《再见,蓝马店》里朴素而意味深远的 结句:“再见,就是祝福的意思”。毕业临近,甚有感触,即如上文引录,我把 这句好话抄在当时点录并自取名为《当再见已成为一声客套……》的一盒磁带套 纸上,向大学青春那值得珍怜地回味、却又明知永不会再现的一切说着“再见”。 ——此事,我二○○二年三、四月写关于徐志摩黄凯芹等等的《偶然》一文记述 过;今年八月在结束《东方早报》的“声色影响”专栏时又采用了,作为告别的 最后一篇,直接就用了这题目:《再见,就是祝福的意思》。   其二是世纪末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先前在某期《文汇读书周报》上看到 裘屈罗·赫米斯这幅《花》被用作“辞书天地”版头(估计是从萧乾《英国版画 集》中取来),勾起我的往思,写信去问朋友出处(那时还未买到《英国版画 集》);其中,在写给谷林先生时,信中谈到冬日里开得动魄、落得惊心的紫荆, 翻读《手掌集》,那么巧就读到一首《怀思》:“一生能有多少/落日的光景 /……又一年的将去/城下路是寂寞的/猩红满树/零落只合自知呢……”句 意与时令都相合,抄给了先生。最近,为《信息时报》新开“书房花木”专栏, 写《紫荆寂寞红》,又公开引用一次,同样是岁末的零落自知。   ……这十多年来,能留下这零零碎碎的几点心痕,总不枉了因书品而来的缘 分。——天地间的美物,常有不匹配之叹,《手掌集》却是辛笛与曹辛之、裘屈 罗·赫米斯三者佳作的美妙汇合,“以(书)貌取人”而得其人,那是一份感激 上天天作之合的欢喜了。     2003年12月22日,晴暖的“冬至”之午整理     (冬至夜补记:香港黄俊东写过一篇《〈手掌集〉》,略评述集中之诗,最 后结论是:“辛笛不能算是伟大的诗人,但却是一位可爱的诗人。”在我手头极 有限的关于辛笛诗作的资料文章中,算是较到位的,对辛笛诗有兴趣的朋友可从 云南版黄氏《猎书小记》中参看。另,该文说,《手掌集》“从发稿到出版,不 过十天左右,而排印这么精美,校对也做得这么完善,在今天来说,也是很难得 的水准。”)             二、《嫏嬛偶拾》与《夜读书记》   这是架上两本辛笛的散文集,均购于一九九九年二月。  《嫏嬛偶拾》,上海教育出版社“学人文丛”之一,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版。 正文分“文论”、“怀人”、“梦寻”、“书话”、“访谈”五辑,收入作者自 己的文章四十一篇(除三篇选自一九四八年的《夜读书记》外,余皆“文革”后 所作),并彦火、叶维廉、唐湜及其女儿王圣思对其的访谈、评述文七篇。前有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所撰《自序》,谓收文多为读书心得,故取是书名。后 有王圣思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所撰《跋》,中有云:个别篇章留有过去行文的某些 痕迹,本书如实保留,以见作者“如何战胜自我”,盖作者有诗文一经发表即很 少改动之习惯。   《夜读书记》,宋路霞、王圣思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华夏书香丛书” 之一,一九九八年九月一版。正文分两部分,一为旧集《夜读书记》全部,二是 八九十年代新写的书话与怀人三十一篇,以“夜读续记”名之。书前有宋路霞一 九九八年春所撰代序《辛笛剪影》,谈辛笛的读书生涯,其中记十年浩劫中,他 发自内心地清理了藏书,或清或毁,后来看电视新闻,见毛泽东自己的书房竟满 是线装书,“他懵了”。书后代跋,乃曾收入《嫏嬛偶拾》的王圣思《记忆化作 春泥》。   与新作为主的《嫏嬛偶拾》相比,它的好处是重新推出了旧刊《夜读书记》 一书的内容。此原为上海出版公司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初版,正文十篇;前有作者 一九四六年秋所撰《小引》,附录一收文两篇,附录二为作者友人潘际垌译的费 正清《西人论华书目》;后有作者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所撰《后记》。和《手掌集》 一样,封面亦为曹辛之设计,见于岭南美术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月一版的《曹辛 之装帧艺术》,素白底,上只印行草竖排书名和朱文作者名印。——新版《夜读 书记》封面亦不见特别,密密麻麻印满字、图的《嫏嬛偶拾》更差,可惜了两个 好书名。(但近日接谷林先生信,因我向他谈起读到王圣思忆辛笛对待周作人的 好人情,他乃略记对辛笛作品的零碎印像,其中说曾在东安市场的旧书摊上买过 《夜读书记》,“不喜欢这个书名”,一为此四字断句有歧义,二为“整本所记 岂能篇篇率是夜间命笔或全盘是在天明之前读出来的。”——这我就不能同意 了。)   关于辛笛的爱书、读书,以及其散文风格,除可参看前述二书序跋、访谈外, 另有王圣贻《谈书话友纵驰骋》一文记之,刊《读书》一九九二年四月号。   上文比拟辛笛的风格是“一叶新鲜的青草”,使我想起那篇《春日草叶》, 这是辛笛一九三六年二、三月的文艺日记,充溢着少年诗人的闲愁和情趣。原版 《夜读书记》的文章绝大部分写于四十年代,三十年代所作只保留这篇收在附录 一里;而晚年编《嫏嬛偶拾》,选收三篇旧作,当中即有《春日草叶》,可见辛 笛对这些短语之什的自珍。我也十分喜爱它们诗般的情味:   那个春天,开头是雪;“紫墨水,和一点水果”;读书,通信,会饮,思念; “期待的人没来”,“看着白昼过去”;怅想“一个人究竟能有多少自由呢”, “罗亭的一代早经过去了,而我依然是我”;“在大时代的动荡中,个人算什么 呢?……没有泪的沉默”;“轻轻地从外面回来,落日又落在我的案前了”; “街上,Not I,but the wind”;结尾是阳光,“饭后在院中晒太阳。‘日光 之下,并无新事。’”。   最后一则最简单:“三月二十八日,十七点十分,去天津。”然后落款: “一九三六年北平甘雨胡同六号”。要再三回味,才明白这无文饰的结句饱含的 怅惘。——他要说的在之前三月十一日那则日记中已说了:“……我毕竟不忍离 去北平,它是这样静好的地方……住处有花有木,窗下的是一株丁香……”而到 真的离去时,他便只能无言,仅以去处与曾居处并列,寄托一份惆怅和怀念。   那条胡同,另一个诗人南星也住过,并写了一篇文章来记述小院的静美、在 那里日子的静美,题目就叫《甘雨胡同六号》,与关于阿左林的《寂寞的灵魂》 等篇一起结集时,书名也叫《甘雨胡同六号》(文艺时代社,一九四七年)。此 文此书我至今无缘一睹,是在“呼唤阿索林,兼及南星”时,从姜德明《读〈甘 雨胡同六号〉》(收入《书坊归来》)看到转述的。姜德明介绍说:“如今甘雨 胡同也变成了高楼”,“辛笛已定居上海多年,至今对甘雨胡同仍留有深爱。” ——胡同不再、院落无存,但有两位诗人为之留下这两篇文字,应也算无憾了。 是地得人哉,却更是人得其地也:一个地方,“有花有木”,有诗书良朋,度过 了一段悠闲时光,哪怕是春日草叶般短暂,都会永远深爱、怀念和感激的。感激 的是上天,让自己的美好青春刚好遇上美好的地方、更幸运一些则还有同等美好 的人……像春天一样!   话扯远了,那索性再扯一段题外话。那年先后购得《嫏嬛偶拾》和《夜读书 记》,我因不喜聚书重复,觉得以新作为主的前者可不必再存(我对作者的认识 和喜爱毕竟源于那个《手掌集》的青年诗人),想到要送给一个好友。但担心他 的兴味已不在于此,就先打个电话问一问。果不其然,他能脱口而出“嫏嬛”的 典故,但却说:不要。他说仍钟情于文学,执着不移,视之为生命所系;但文学 应该要么是匕首投枪,要么以笔换钱,其他无关生存大义之道的风花雪月,请让 开吧!   我理解。但文学、写作对我没有那么严重。读写只是我现实生命之外的花边 点缀。匕首投枪与换钱的任务,不应由文学来承担,文学何其脆弱,哪担当得起; 要改善社会与自身生活,自有更有效的途径。是的,对社会而言,文学同样是花 边点缀,坐言何如起行。诚然我也明白自己的颓废,以及书房活计的无聊,叹息 与讽刺我也常向自己作出,但自嘲过后还是沉溺其中不思进取,把玩着美丽的花 边而不惜牺牲了生存大义,终至无论在形而上的精神领域还是现实生活都一事无 成。因此,其实我对拒绝《嫏嬛偶拾》之类文人雅兴、决心要摆脱少年闲情的朋 友,其实是充满欣赏与佩服的。   当然,我更羡慕的是辛笛,生存和读写都解决得那么好……           三、一手是花,一手是钱   对辛笛其人,除了那些容易查到的简历,和上举有关文章中的一些介绍外, 我所知并不多。最近因读王圣思《辛笛与周作人的交往》,甚感其不曾锦上添花、 却恳挚地雪中送炭的人情;当初只是因《手掌集》书品之美而开始接触,很高兴 “以(书)貌取人”而得人也。此意我已在他处多次零星谈过,这里就不再赘言 了。   由是也就更想深入了解一下他的生平故事。那么巧,欣闻王圣思著《智慧是 用水写成的——辛笛传》已由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我一般不买在生者的传记, 但这本是例外,肯定要买的,不过现在只能读到苏子的一篇书评《吟游在古典与 现代之间》(载《文汇读书周报》十二月十二日)。文中谈到辛笛在《手掌集》 之后选择了财经界,作者认为,这种才学与职业的分离是不幸也是幸运,更是一 种智慧。我非常同意。倒不是为了在乱世避祸(“看到那么多知识分子在极左政 治横行的时代家破人亡的惨剧”),而是既然从本质上,“生存世界是悲哀的, 艰难的,毫无诗意可言的”,那就“把职业看作是单纯的生存手段”,另行“构 筑起属于个人的天地”、心灵的诗界,两者并行不悖,共同承担“安身立命”。 作者最后说,辛笛这两者的“完美交织”,使人“甚至不会感觉到分裂,只是一 种隐隐的羡慕:无论哪一个世界,辛笛都处理得很好,都给他带来了幸福。”这 正是我一直向往的境界,因此大学毕业时就认定“卖身不卖艺”,以保存精神空 间的自由自我;多年来躬践此道,虽然到底能力所限,未如辛笛的左右逢源那么 幸运(也不曾达到完全“不会感觉到分裂”,有时懊恼,叹息翻悔也是有的), 但对他的选择确是深能理解、倍感亲切(我也一直喜欢这类非“纯文人”)。   想起听来的那个故事:那位智慧和促狭都不世出的大家,拿辛笛从业于金融 界开玩笑,说《手掌集》封面上一只手拿着花、藏起来的另一只手拿的是钱。他 也许真有善意地讽刺的意思,但我却觉得,能这样“两手抓”,实在可称“得道” 了。    肖毛慨然以“手掌”系列文字题献,感激之余自当有所回应;同样,作为辛 笛的受惠者,也很应有所回报。惟识见浅陋,只能取旧笔记、新感触,凑成关于 其诗、其文、其人的几段话,只算得是“听笛”有感,聊博喜欢辛笛的同道一笑 而已。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弦歌已静的深夜整理毕  ◇         “手掌”七谈之三:强手抢“手”              ——由辛笛《手掌集》的封面画谈起的                  ·肖毛·                   一、美的手   1948年1月,上海星群出版公司出版了一本“表里俱佳”的新诗集:《手掌 集》。关于诗作者辛笛先生及这些诗本身,前面已经谈过;这里,该集中谈谈 《手掌集》的“外表”了。   看过该书封面的人知道,它的主图是一幅版画:一只唯美的手。     许多年后,对它感兴趣的读者很想了解:这只“美手”,究竟出自何人的手 笔?是以新诗及装帧知名的、辛笛的友人曹辛之吗?     这个问题,我曾自问过;“对《手掌集》的封面和版式之美,多年来一直惊 艳赏玩不已”的网友沈胜衣也问过。后来,经过各自查证,我们都得到了明确的 答案:     《手掌集》的封面设计者,当然是曹辛之先生,网友沈先生那里有一本岭南 美术出版社的《曹辛之装帧艺术》,其中便附印了这张封面。但这只手的版画, 原作者却是Gertrude Hermes(裘屈罗·赫米斯)女士,该图题为《花卉》 (Flowers)就收在一本我们各自拥有的新版画册——萧乾先生编选的《英国版 画集》中。     看来,这问题该到此为止了。但是,三个新问题又出现了。                  二、问题之一:谁之手       2003年6月6日的《人民日报海外版》,刊载过一篇王圣贻女士的回忆文章 《父亲的手》,文章有声有色,把一个立体的辛笛先生展现在读者面前,这是很 可感谢的。不过,文中的这些话却引起了我的思索:   “父亲辛笛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出版的诗作《手掌集》的封面,是一只有款 有形的手:张开着手掌,自然地舒展着三个修长的手指,微曲着后二指,撒下了 一朵又一朵姿态各异的花。……但小时我从未把《手掌集》封面上这个潇洒的动 作与父亲的手联系起来,直到上小学,……才发现父亲的手掌很厚……那潇洒的 动作竟和曹伯伯设计的诗集封面上的手势一模一样,于是我恍然大悟地叫着: ‘《手掌集》上的手就是你的,你的!’父亲欣慰地笑了,张开五指抚摸着我的 头。”   从文中看,辛笛先生对女儿的推测是默许的。可是,按《英国版画集》的后 记,该图的原创应为裘屈罗·赫米斯无疑,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曹辛之先生在 采用此图时,特别将这只手的手指改绘成上述姿态吗?   翻出《手掌集》初版的影印本,将其与收在《英国版画集》中的那幅《花卉》 仔细核对,发现除颜色不同(在《手掌集》封面中,手的线条颜色是蓝的)外, 再无别的差异。   可见,“《手掌集》上的手”,绝非辛笛先生的,故《父亲的手》一文中的 这段记忆显然有误。           三、问题之二:可有第三只手?   在姜德明先生与人合作的《美的书衣》一文(刊于2001年4月29日《北京青 年报》)中,也曾提到《手掌集》封面上的这只手:   “《手掌集》的图案取自作家萧乾收藏的英国近代版画,优美和谐。”   经沈胜衣在姜德明先生的《书衣百影续编》一书中查得,《英国版画集》的 初版封面,也采用了裘屈罗·赫米斯的“散花手”——《花卉》。    从新版《英国版画集》(萧乾编选,山东画报出版社2000年5月第一版,8月 2印,定价18元)里,却找不到这样明确的表示。文洁若先生在其2000年2月11 日所作的后记中,是这样回忆的:   “……曾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印了一版。……重印……版式、纸张、 开本均跟原版一样。”   可惜,这里没有并提及封面。倪墨炎先生早在1988年1月所作的“萧乾编的 《英国版画集》”一文中,也曾提到此书,但亦未言及封面:   “萧乾编的《英国版画集》分中文版和英文版两种,两集都是装帧一样的硬 面精装,封面和书脊上的书名、图案都烫银……笔者于80年代中期在旧书店同 时遇到《英国版画集》的中文本和英文本,每本标价20元……几经斟酌,只购下 了中文本……”   ——《现代文坛内外》   那么,如姜先生所言不差,从英文版的《英国版画集》初版封面上,应该也 能看到那只手:加上图的中文版,还有《手掌集》的封面,共三只手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手”?我想,原图实在太美,这才让萧乾、曹辛之这两 位“强手”,各自都想要把它“抢”过来,放入书中去的吧。             四、问题之三:手的“伯乐”   先有《手掌集》还是《英国版画集》?按文洁若先生的回忆,后者既是在 “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当然先有《英国版画集》了。那么,这只手的“伯 乐”应为萧乾先生。是不是呢?     从《中国新兴版画运动五十年》(辽宁美术1982年初版,定价(精)3.1元) 一书中,查到这样一行:     1947年春(1月),萧乾选编的《英国版画集》,在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     看来,这只手的确是由萧乾先生最先“引进”的。——至此,再没有新的问 题了。              五、裘屈罗·赫米斯与《花卉》与萧乾   说到这里,也该对这只手的作者,及这只飘洋过海的手经过交待一下了。这 却容易,从《英国版画集》中的“附录:作者略传”中抄抄即可:   “裘屈罗·赫米斯:是Leon Underwood的高足。1939年,威尼斯开国际展览, 她是代表英国出面的七位版画家之一。……住在Chelsea,距编著的住所不到50 码,然而到我临回国前几天才碰头……我硬由她手里买到一本早已绝版的《花 卉》,就是本书选用的……她为许多书做过插图,但花卉是她对木刻最重大的贡 献是无疑问的。”   从这些叙述看,这只“从英国伸过来手”,可不是一般的手:既有难得的艺 术美,更是“一只”中英文化交流的艺术见证。而且,若非萧乾先生“独具慧 眼”,这幅画却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而且,正如萧乾先生所言,花卉才是“她对木刻最重大的贡献”。在《英国 版画集》的第四卷中,共收录了13幅以花卉为主题的版画,其中,裘屈罗·赫米 斯的作品竟然占了9张之多,每一张都是精致的艺术精品。            六、中国手——黄永玉   萧乾先生在《英国版画集》的“代序”中,曾经写道:    我觉得中国版画之过于粗糙,正如英国版画之过于纤细。这两个极端间如能 找到平衡……除了“农村破产”之外,还能兼及宇宙间其他题材,则中国版画必 将具有更深邃的艺术性。     这段话,的是高论。可是,这样的中国版画的确太少。能够媲美裘屈罗·赫 米斯的花卉版画的“中国制造”又在哪里呢?我想,黄永玉先生创作的花卉版画, 或许可以与其媲美,这些作品,在黑龙江美术出版社出版的《黄永玉画集·版画》 中可以见到。   从这本版画集的第103页起,连续用几页的篇幅印出了黄永玉先生1958年创 作的17幅花卉版画。如果说,其中的“西府海棠、马樱花、凤凰花、木笔”这四 幅还是对裘屈罗·赫米斯的花卉版画的精心模仿的话,那么,“石楠花”、“石 蒜”等十几幅,却都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尤其是乡土特色。   这些木刻,都是为郭沫若的诗集《百花齐放》所作的插图,《中国新兴版画 运动五十年》一书曾经言及:    “1958年,6月,郭沫若诗集《百花齐放》木刻插图100幅。由人民日报社 出版。”     或许,有一天,黄永玉先生创作的这些花卉版画,也能飘洋过海,来到裘屈 罗·赫米斯的故乡,作为中英艺术交流的又一个见证……     2003年12月20~21日20:55写,2004年1月10日12:50改 ◇            手中的花滑出去成为冬天                      ·岭南沈胜衣·   关于辛笛《手掌集》封面画的来历,肖毛在“‘手掌’七谈之三”文中已基 本谈到,我们最终找到原作者,都是因萧乾编选的《英国版画集》中收入了裘屈 罗·赫米斯这幅“手与花”。   对这幅版画,在二○○○年九月得新版《英国版画集》、二○○一年十月得 姜德明《书衣百影续编》等书后,我另有一些枝蔓联想和感慨,趁此整理出来, 作为岁末一遣。             一、《英国版画集》之重生   《英国版画集》,萧乾编选。原为上海晨光出版公司一九四七年出版,山东 画报出版社二○○○年五月重印。   萧乾当年将他从英国带回来的一批近代版画结集出版(根据目录和实际是一 百零二幅,新版版权页标注“九十三幅图、六插页”,不确),是抱有提供借鉴、 以此促进中国版画发展的宏愿的,但其拳拳之意随着时代转眼间的巨变而注定地 旋即落空了(因为他不合时宜地想在“战斗”、“斗争”、“行军”、“饥饿”、 “死亡”之外提倡“艺术”),连这些作品的原件都毁于浩劫中。   风雨远去后,萧乾生前便想重印此书,一九九八年一月还在医院手书了给文 洁若的题献词。文完成了他的遗愿,重印“除了献辞改为献给文洁若,繁体字改 为简体字,版权页照现有情况排印外,版式、纸张、开本均跟原版一样。”(以 上分别见萧乾那小论文般的原版代序《英国版画与我们》,及文洁若在萧乾逝世 周年忌日的二○○○年二月十一日所撰《后记》。)即是说,我们面对的是一本 新版的旧书,从中可体会旧书的情趣。当中最可惊奇的是连纸张都找到与原版一 样的黄而软的用纸。——它们虽然看上去像劣质土纸,但印刷质量精美,这既是 当年晨光出版公司主人赵家壁的功劳,“于工料飞涨的情形下,仍坚决维持本书 的印刷水准”(萧乾原版《鸣谢》),才使今天可据以依凭;也要赞一下重印的 山东画报出版社。我孤陋寡闻,这样精心、稀罕的重印,还是首次见到,令我感 动于一个妻子对亡者的情意。           二、“手花三散”与“冬野共行”   但文洁若和社方没有说明,其实新版的封面也是改动了的。它采用书中所收 拉浮莱的《冬》:水边雪岸,林叶尽落,一对男女牵手而行。这萧瑟中的扶持、 微渺的温情,像是一份贴切的写照,让人联想到此书初版后遇上的节候、选编者 夫妇的故事,以及重印是在两人生命的冬季等。我当时就想:这样的恰当,封面 用画如是原版已有的、无心的,那是天意;如是新版有意所为(封底署装帧设计 者蔡立国),则是一片人情了。是天意巧合还是人情安排都好,皆足令人感受到 幽微而深远的无言沧桑。   到一年后得《书衣百影续编》(三联书店,二○○一年七月初版),赫然见 其中收有原版《英国版画集》的书影,封面图案原来是采用了裘屈罗·赫米斯的 “手与花”。在该书中,萧乾除在《鸣谢》中感谢了赵家壁(赵还帮他翻译了大 部分画家姓名)等人外,特别提到了“知友”辛笛。由两人的关系,及先有《英 国版画集》后有《手掌集》的事实,可知《手掌集》封面画“手与花”就是辛笛、 曹辛之从萧乾的《英国版画集》处取来。却未料到,辛笛、曹辛之对此画喜欢到 这个程度,竟连犯了一年内两本书封面“撞车”这样的设计大忌也不在乎了。 (也许还因为之前的一九四六年,辛笛写下过《手掌》一诗,以此为集名找画, 没有比裘屈罗·赫米斯这幅更合适了。但谁是因谁是果?到底是先定了集名想起 此画,还是对此画印象太深、恰巧写过《手掌》,出书时就干脆起了这书名?仍 是有趣的疑问。)另据肖毛转引倪墨炎《萧乾编的〈英国版画集〉》一文,说 《英国版画集》“分中文版和英文版两种,两集都是装帧一样的硬面精装”,那 么这“手与花”,是共在三处散播芬芳了,真乃现代书籍装帧史上一段小佳话。 ——却不知《英国版画集》的原版封面设计者又是谁。   如是,弄清了新版《英国版画集》封面所用的《冬》,确是今人的意思。然 则,当年是“手与花”的优雅、从容、美丽,后来变成“冬”之严酷、艰难、萧 条,也是很好的象征了。           三、那原来是一只伤心的手   在赏览《英国版画集》时,还有两个细节,那回也在《书衣百影续编》同时 的阅读中得恍然之解——牵出的却是萧乾一段痛史。   细节之一,如前引,文洁若的《后记》说新版的献辞改为献给她。这让我特 别敏感,好奇于原版萧乾是献给谁的。之二,萧乾《鸣谢》的这段话:“正当各 画版将竣,编辑工作开始时,编者的太太病了。……承知友王辛笛兄嫂介绍沪西 产妇科医院院长王逸慧医生住院四周,危险渡过;王医生尤不肯放手,坚要我们 二人迁入他府上暂住,使编者得于太太病榻旁,如期完成此书。这种雪中送炭的 高谊厚情,人间真是希见,不能不在此以至诚道谢。”我读时关注的是“知友王 辛笛”,而忽略了萧乾在意的另一“王”。   得《书衣百影续编》那些清闲的晴好秋日,同时得而览傅光明著《书生本色》 (中国文联出版社,二ΟΟ一年九月一版)。此书书名用意极佳,但文字与内容 水平一般;稍具价值的,是因作者在晚年萧乾门下十二年,所论以关于萧乾最多, 提供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材料和说法,如将沈从文与萧乾的晚年反目归罪于沈后期 人格的变质,另则指出萧乾同样存在解放后的“异化”,等等。但有趣而反讽的 是,在对其师诛心直言的《一个自由主义者的终结》一文里,傅光明自己也写下 了本可不说的肉麻、趋时的政治套话。中国书生的本色,乃见于其所论与行文本 身。书生一叹!——牵连所及,只略记此数语,这里重点要谈的是,该书有专文 《爱恨叹蹉跎,荣辱见真情》记萧乾一生的数次婚姻,其中一次是中英混血儿格 温。   据傅光明所述:格温生产时,为她接生的王医生倾倒于她的美貌,便故意夸 大难产的危险,使格温视之为救命恩人;产后王坚持把她留在自家,说否则随时 会有生命危险;粗心的萧乾真就让太太住在王家,到孩子尚未满月,他们两人已 成其好事;王医生的妻子不肯离婚,格温嫁不了王,但也不愿再挽救与萧乾的婚 姻;最后是萧乾留下这次格温生的儿子,而格温则回了英国。   知道这个故事,回头再读萧乾的“鸣谢”,才明白那些话背后的酸楚。至于 萧乾把太太生产称为“病”,话又说得让人感觉是他和太太都搬进王府了,怕是 出于男人的自尊心理吧。不过,我不知道格温生产、萧乾婚变的具体时间,也很 可能是《英国版画集》出书后萧乾才知道出事,否则,按常人之情应该不会在 《鸣谢》中出现那一段,虽然它们后来看上去像是反话。   在“太太病榻旁”完成的此书,不须说后来以之呼唤版画改进的愿望失落, 它从一开始就是萧乾人生挫折的印记了。于是,封面上的“手与花”也别有一番 悲哀意味:那是无奈无助的手,花从掌心滑落,是放手让她去吧,也是无可挽回 ……   但如果真的出书时还未曾知道真相,看来《英国版画集》原版萧乾应该是题 献给格温的。——她与那些版画一起跟他从英国回来。而到晚年,改为献给守护 在自己病榻旁的文洁若,这也很应该,她是他相伴至死的最后一任妻子,“几十 年来与我荣辱与共的知音和事业上、生活上的伴侣”,饱受风波考验也没有放手。 这同时也为该书的屈辱标志意味,作了一个终结性的完美反正。我乃进而猜想, 新版封面改用那幅两人相携走过雪野的《冬》,说不定就是文洁若选的……              四、题外话回到缘起   关于《书衣百影续编》可附带一说的是:它延续着《书衣百影》的珍贵和精 彩,姜德明以丰富的收藏和简洁的介绍,又一次带来昔日的缤纷(两书所选下限 均止于一九四九年)。览之甚欢,既是眼睛的惊艳盛宴,也是心灵的悠悠散思, 因为其中很多能品出特别意味者。就以上面说开的、“曾经的情事”这一话题而 论,该书所收李金髪《为幸福而歌》,封面为那时少见的西洋裸女彩画,原来是 李金髪当时的德籍妻子却坦所作;沈从文《蜜柑》,封面绘绿叶金柑,繁茂丰美、 酣畅优雅,姜德明介绍说:“封面设计者未详。作者在扉页上留有如下文字: ‘此书作为献给为此书题字的那人。别人也许有能对于我的文字感到小小趣味的, 但那人是能在我本身上头发现艺术的一个人。’画笔墨趣带有闺秀气,七十余载 过去,谜底仍未揭穿。”   我也知道,去“揭”这类“谜底”,并非当事人,特别是其身边人所愿;我 自己其实也很反感有失厚道的掘人感情私隐的考据。只是,这种不那么高尚的趣 味,有时正是谈书的趣味之一;睹存物而怀想,幽幽感叹,代入的又往往是自己 的心情。   但最后还是说点儿“正经”的吧,回到这场肖毛“七谈”、我分别接话的缘 起,也是我喜爱辛笛的缘起,还是《手掌集》与《英国版画集》封面的缘起—— 裘屈罗·赫米斯那幅“手与花”。   这自然是《英国版画集》带给我的最大惊喜,使《手掌集》用画出处的迷团 多年后终得其解。另还得睹作者以花卉为主的其他作品,以及从萧乾介绍中得知 这位女画家的一些情况(书后附录萧乾撰写的“作者略传”,文字兼具记者与文 人之笔意,可作人物小品看):  她多才多艺,为莎士比亚纪念剧场设计过石刻、木器;另设计过窗子、玻璃 屏,也从事绘画教学;“她对木刻最重大的贡献”是花卉;人“非常率直沉默, 嘴里不停地吸烟”……   萧乾临回国前“硬由她手里买到一本早已绝版的《花卉》,就是本书选用 的”。按《英国版画集》共收裘屈罗·赫米斯作品十幅,除“手与花”和作为全 书压卷的一幅《战士之墓》(那也是想象力、才气与功力惊人的佳作)外,另八 幅是有名称的花卉。而萧乾《鸣谢》中说,取自《花卉》一书的只是那八幅有花 名者,“手与花”和《战士之墓》则独立出来属“编者收藏”、“版权属作者” 之列。然则它们如何得来,是否也在那次临回国前的会面中“硬由她手里买到”, 萧乾没有专门说明。   另外,我一路行文对该画皆称“手与花”而不加书名号,是因为其原名有歧 义。在《英国版画集》正文中,它的题目是“花(Flowers)”;在《鸣谢》中, 却是“《无题》[手与花](Woodcut-Flower with Hand)”。孰者为是?我倾 向于“手与花”,但“Flower with Hand”这名堂出自作者还是萧乾所加,却 难考究了。   还有种种的迷离情事与细节疑问,在未见到更多资料之前,都只好先且打住; 书生素手,先后拾来这些那些零零碎碎的花儿,亦作为一年将尽、祝祷新岁之时, 向“手掌”所及的一切聊表致意。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本期编辑:肖毛 本期校对:一华 审 稿: 笨狸、方舟子、古平、虎子、太蔟、唐郎、肖毛、一华、亦歌、应帆 技术支持:东风不败、时空、李晓峰 联系人: 方舟子(fang@xys.org,smfang@yahoo.com) 投稿邮址:editors@xys.org 联系地址:New Threads Chinese, 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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